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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瘫倒路边无人敢扶 市民找路人见证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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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08-2-20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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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2月16日 11时28分 现代快报


快报讯 (记者 王觅) 昨天上午,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解放南路人行道上。然而,20分钟内,过往行人无一敢上前搀扶,一位热心市民最后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才敢打电话报警。


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市民魏女士路过解放南路时,发现一名老太太倒在人行道边,嘴里还吐着白沫。魏女士说,老人年纪在90岁左右,“不知老人是什么时候摔倒的,我发现的时候,老人躺在地上,老花眼镜和毛线帽子都掉在了一边。”魏女士说,来来往往的行人路过看见这一幕,都小心地“绕个弯儿”走过,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搀扶。


“我心里也有些害怕,虽然很担心老人的情况,但也不敢走近,怕事后说不清楚。”魏女士说,随即她站在五米开外的地方召集了七八名路人,让他们为自己作个“见证”,“老人摔倒不关我的事”。


看到围观者渐渐多起来后,魏女士遂拨打了报警电话。110民警赶到现场后,迅速联系了120急救车,随后急救车赶到,将老人抬上担架送往医院。此时,距魏女士发现老人已经过去了近20分钟。


谈到自己“有备无患”的热心行为时,魏女士无奈地表示,毕竟老人年纪大了,“我要是自己把她扶起来,到时候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怕会惹来麻烦。”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2-20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老人瘫倒路边无人敢扶的现实讽喻

2008-2-17 0:03:30  红网

2月15日上午,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嘴里还吐着白沫,来来往往的行人路过看见这一幕,都小心地“绕个弯儿”走过,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搀扶。最终一位热心市民魏女士在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才敢打电话报警。(2月16日《现代快报》)
  
  见义勇为、扶老携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雷锋精神的具体写照。可如今这种举手之劳的热心行为却遭遇寒冬,甚至成了人见人怕的“陷阱”,让人“有所顾虑”、“有备无患”,需要喊来七八名路人“见证”后才敢行善积德的时候,不少人的心都在滴血。施以援手的魏女士无奈地表示,毕竟老人年纪大了,“我要是自己把她扶起来,到时候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怕会惹来麻烦。”
  
  魏女士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2006年11月,南京青年彭宇将倒地的老太太扶起并协助送往医院,查出严重问题后老太太说正是彭宇撞倒了她,并将他告上法庭。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双方均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根据“常人逻辑”并通过“自由心证”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元。此案经媒体披露后,网上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彭宇,彭宇自己也感叹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冲动了”。
  
  更让人意外的是,“彭宇案”迅即在各地引发了“蝴蝶效应”——1月17日,扬州一位老太太不小心摔了一跤,一位小伙见状赶紧上前搀扶,但小伙的伙伴却嚷道:“你赶紧松手,老太要是说是你撞倒的,麻烦可就大了!”小伙马上松手跑掉,老太再次摔倒地上,导致伤势加重;1月18日,江苏一名94岁的老太太在买菜途中不慎滑倒在积雪上不能动弹。周围群众害怕救助会惹出麻烦,于是便一直任其躺在那里……
  
  俗话说得好,“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但如果“余刺”多于“余香”,甚至“刺”得你“体无完肤”,你还会一如既往地做好事、积善德吗?我想,不少人都会“一招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我看来,九旬老人瘫倒路边无人敢扶,甚至“扶”了又“放”,拟或是要喊人“见证”,不全是人情冷漠、世态炎凉,也不是我们的社会畸形到了变态,而是南京法官的断案给公众传递了一个错误信息,冷漠了所有人的爱心。
  
  就此事而言,比照南京法官的“常人逻辑”并通过“自由心证”,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不是魏女士撞倒的老人,她就不会打110跟120;如果不是魏女士“做贼心虚”,何以要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由此认定证人证词无效,判处魏女士承担一切责任。这样一想,我们就不难理解魏女士要“瞻前顾后”了,也就不难理解过往行人都视而不见、小心地“绕个弯儿”了……
  
  然而,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变老,在很多的时候离不开别人的帮助,也需要别人的帮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要义。何况,像彭宇那样遇到的无赖毕竟是少数,南京鼓楼区法院作出的荒唐判决也是个案,这个社会正直善良、乐于助人的的好人还是很多。如果你帮助的是一个善良的老人,或者他(她)的家人善良,你还是会得到无尽的感恩的。
  
  希望我们的社会公器加大对“好人”的保护力度,让“好人有好报”成为一种常态,也希望大家在碰到需要帮助的老人和孩子的时候,收起冷漠的理智,该出手时就出手。

[稿源:红网]
[作者:高福生]
[编辑:耿红仁]

老人瘫倒路边,过往路人不敢搀扶。漫画/王乃玲 来源:红网)

老人瘫倒路边,过往路人不敢搀扶。漫画/王乃玲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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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2-20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见义勇为,我们只能“走钢丝”吗?

2008年02月19日08:24  来源:工人日报

2月15日上午,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南京市解放南路人行道上,但过往行人无一敢上前搀扶。最后,一位热心人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才敢打电话报警。(见2月17日《武汉晚报》)

  这样的局面让人尴尬,更让人心酸。热心市民在表现美德的时候,就像走钢丝一般,诚惶诚恐,小心谨慎,生怕一不小心,自己受伤。

  这位老人还算幸运,在热心市民喊来七八个之后,总算被送到医院。然而,在见义勇为的时刻,如果每次都需要有七八个人来作证,那么,下一个落难者还会这么幸运吗?也许就会因为找见证人所耽误的几秒或几分钟,让一个原本可以救活的生命从此走向生命的终点———那将是多么令人惋惜的事。

  我们无意指责那些“犹豫”的热心人。万一被指认为“肇事者”,可能会给自己带来诸多的麻烦和冤屈。这之前,不是有过这样的判例吗?在这则新闻之后,不少网友强烈指责是“南京法官”在彭宇案中的拙劣表现,导致我们周围成了一个病态社会。网友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我们不能因为一两次判决,而丧失了对道德的敬畏。

  我们欣赏这样的热心人:他们不因外界环境而改变自己的道德信仰,即使在彭宇案之后,他们依然会毫不犹豫地伸手帮助落难之人。

  当然,这么说,终究是一种理想化的期待、超现实的期待。但我们依然应该提倡这种理念。“取法乎上,得乎其中”正是此中之意。

  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大力倡导一种保险机制,让见义勇为者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奖励。这种保障和奖励既有来自物质的,也有来自精神层面的。只有这样,才能让公民在见义勇为的美德之路上,放心大胆地走,而不是胆战心惊地“走钢丝”。

(责任编辑:李鼐(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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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AVIVA 发表于 2008-2-2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甘肃–兰州 电信
南京某法院糊涂判决的恶果已经显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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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人 发表于 2008-2-21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本溪 联通
真是不敢管,很容易惹祸上身的!人们继续下去天知道后果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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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doptic 发表于 2008-2-21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后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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