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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讽刺城管执法被围殴致大便失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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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08-5-1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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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5日03:58   现代快报  李彦  评论65450条

前晚,市民郑毅和王骐在迈皋桥华电路一家炭烤生蚝店里吃夜宵,看到城管人员现场执法,二人向城管人员竖起大拇指,“你们真牛。”不想,这一番言语挑衅引来十几名城管人员围殴,导致王骐大便失禁、右臂骨折。该店安装的摄像头记录下整个冲突过程。

两人“挑衅”城管

前晚8点55分左右,郑毅和王骐两人正在店里吃夜宵。

此时,迈皋桥街道城管人员来到该炭烤生蚝店执法。据店老板徐先生的母亲介绍,当时城管人员让他们将摆在店门口的桌子和玻璃柜搬进店内。“那两个客人好奇,也凑过来看热闹。对城管人员不满,两个小伙子就说‘你们真牛’。后来又多说几句,可能就惹到他们了。”

小店于几天前刚安装了4个监控摄像头。前晚的录像资料显示,当晚8点57分,郑毅和王骐站在店门口,朝着几个刚刚转身离开的城管人员竖起大拇指,口中念念有词。

“看不惯这些人,我们也没多说什么,随口说了几句粗话。”郑毅回忆,看到城管人员走后,他和王骐就回到店中,但万万没想到,就是这几句话惹祸上身了。

惨遭城管围殴

一分多钟后,十几名城管人员折回来。郑毅说,当时他背对着店门,还未转头看见是谁,便感觉有人揪住自己的衣领,几名城管人员什么话也不说就上来打他,“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拳头就噼里啪啦落到我身上。”

据目击者丁先生介绍,其中一名城管抓住郑毅的头发,“‘咣啷’一声把他的头往玻璃柜台上撞,当时整块玻璃裂了几条长长的裂缝,还砸出一个直径有7厘米的大窟窿。”

同时,五六名城管人员围住身材高大强壮的王骐。王骐回忆说,几个人一起上来对他拳打脚踢,“我几乎连他们的脸都没看清楚。”

据录像资料显示,当晚8点58分20秒左右,在收银台前,被城管人员围攻的王骐尝试自卫,还手打了其中一名城管人员。其余几名城管人员见状,一起扑上来,有的按住他的脖子,有的扯住他的衣服,有的挥拳打上去。但寡不敌众,仅几秒钟,五六名城管人员将王骐控制住,将其拖出小店。

郑毅说,城管人员拉着他的衣领将他拖上依维柯车上。没过多久,王骐也被带到了车上,“王骐块头大,想反抗,但几个城管人员一起用脚踩他的脸,还踢他。“我就对王骐说,你忍着,千万不能还手。”

郑毅回忆,他们在车上又遭到一顿暴打,随后被带到迈皋桥街道大院。本以为事情结束,但没想到下车后,十几名城管将他们围住暴打。“天太黑,他们人也多,看不清,只觉得浑身上下疼。”

就在二人不知所措之际,王骐看到一名城管队员拿来一根长约一米的棍子,“他走到我跟前,举起棍子就要往我头上夯过来,我下意识地举起右胳膊护住头。”这一棍子下去,王骐剧痛难忍,右胳膊几乎抬不起来。“完了,我想这胳膊肯定断了。”

郑毅说,随后几个城管人员讨论一下,才把他们放走。他们走后,赶紧通知家人并报了警。

骨折、大便失禁

郑毅伤势较轻,头部被缝了3针,额头有些擦伤,左脸有一道很深的伤口。王骐的伤势则很严重,右尺骨骨折,左眉处遭到重创。整个面部呈现出片状紫红色,左眼肿胀得厉害,无法睁开。

记者在医院看到,王骐所穿的外套上血迹斑斑,裤子上甚至还有大便。王骐母亲伤心地说,“他到医院后,儿媳给他脱裤子,这一脱下来,我们都傻眼了。一裤子的大便啊,他们下手怎么这么狠啊。是我儿子不对,先说了粗话,但到底犯了什么罪,至于要把他打成这样。他们就是这样对待市民,这样执法的吗?”

城管一问三不知

昨天上午10点多,记者来到迈皋桥城管科,发现几个办公室的门紧锁,一名文职人员解释,城管人员都已出去执法。郑毅母亲指着一个紧锁的房门表示,就在记者来到前两分钟,一位城管人员进屋将门关上。“我看着他进去,一直守在门口。他就在里面,刚才还跟我说,回去好好管管你儿子,让他嘴放干净点,不然就得吃点苦头。”

十几分钟后,一名城管人员骑车来到办公室。无论记者问什么,该城管人员均表示不知道。

11点左右,陆陆续续又来了3名城管人员,他们异口同声,均表示不知情,甚至连城管科执法人员到底有多少人也“不知道”。

随后,记者找到迈皋桥街道负责调解的办公室主任,她表示事情还不是很清楚,需要先进行调查,迈皋桥派出所正在帮忙调解。而警方也表示,将会对现场进行查访,取证后再做处理。

快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快报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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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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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5-1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现代快报:城管为什么会变得如此野蛮

2008-04-29 13:03:00 来源: 现代快报(南京) 

城管的目标是维持城市的秩序,但秩序本身却是一个包含极大价值冲突的概念,维持什么样的秩序,社会并没有一致的共识。对多数城市管理者而言,他们理解的城市秩序就是城市要有美丽的“市容”,看起来光鲜、整洁。而对于那些“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流”来说,城市的秩序首先是让他们能够生存下去。这是两种不同的价值目标,却又要同时纳入到城市管理这一个范畴中,因此必然会出现矛盾。

  可惜的是,现行的城管制度以及赋予它的功能导致了城管的粗暴执法和与小贩的冲突越来越多。城管部门相对集中了行政处罚权,凡是其他行政部门管不了或不愿管的就都给了城管部门。这种集中行使固然避免了多重处罚,但也使得它把矛头更多地对准了自己。城管要完成这么多职能,就必然要有一支庞大的执法队伍,但在现行机构设置中,城管又不属于独立的政府编制,它的经费来源无法保障,这就必然会使得城管部门和城管执法人员想方设法通过罚款去筹措经费,增加部门和个人收入。

  所以,尽管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以及执法方式不文明会引发冲突,但那不是导致暴力的根本原因。导致暴力的根源在于这一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它本身无法解决的。由于有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现实中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恶性循环,也就一次又一次地在中国的城市里上演。任何对城管制度的修修补补虽然可以缓和矛盾和冲突,但根源问题并未解决。(邓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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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5-1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警方介入 南京城管打市民事件调查结果今天或明天公布

南京城管执法人员把两市民打得大便失禁、右臂骨折已五天了,街道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表示没必要自查此事。据了解,当晚带队的科长叶路和副科长王银进,已被停职;当晚下令把两名市民带回去的城建科叶路科长,依然正常工作。栖霞区委宣传部表示,调查结果可能在29日出来。

  警方城管否认打人, 已立案

  事发当晚,被打的王骐和郑毅两人报警。迈皋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4月25日,负责调查此事的迈皋桥派出所刑警中队的民警仔细询问了郑毅和王骐两人事发经过等。目前,警方已调取了现场的监控录像,并多次找涉案人员以及现场目击者调查取证。

  昨天下午,记者从栖霞警方了解到,经过法医初步鉴定,王骐的伤情为轻伤。结果出来后,警方已按“故意伤害”对王骐和郑毅被打一事立案侦查。

  据了解,监控录像显示,当晚动手打人的城管人员有十几名。目前王银进和4名协管员被有关部门停职,其他人仍正常上班。当晚下令把王骐和郑毅两人带回迈皋桥街道大院的城建科叶路科长,依然正常工作,并未得到任何处理。警方透露,迈皋桥街道城管科当晚参与“执法”的人,均不承认在街道大院中将王骐手臂打断。这种说法让被打者的家属十分气愤。

  街道办街道不必仔细自查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迈皋桥街道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施靖。

  施副主任称,事发后,除了开会要求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外,对这次两市民被打一事,街道城管科方面主要还是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他还表示,由于最近忙于拆迁等工作,而且警方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他还没最终核实到手下人是怎么打伤人的,以及在哪里打伤的人。当记者问施主任事发后作为分管领导,他做了哪些工作时,施主任回答:有警方调查了,街道内部就不必仔细调查此事。

宣传部今天公布调查结果

  昨天下午,记者希望找到栖霞区市容局领导,了解协管员的招聘条件及其程序。该局潘局长让记者在办公室稍坐片刻,他在迈皋桥街道开短会,很快便回到办公室。可遗憾的是,要到下班时,潘局长传回话说,他正在一个拆迁现场,当天无法赶回局里。

  昨天傍晚,记者接到栖霞区委宣传部的电话,称由于事件尚在调查中,明确的调查结果可能在29日出来。

--·南京城管殴打市民事件·-

  26日,中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公众心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

 两位吃夜宵的市民,因对城管执法人员竖了“大拇指”和言语方面的指责,竟被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城管执法人员打得大便失禁、右臂骨折。此事经快报独家连续

  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但如今,事情过去了整整四天,却只有街道负责信访的副主任和司法所领导到医院看望伤者,而被指伤人的街道城管科至今未到医院看望伤者。

  两位吃夜宵的市民,因对城管执法队员竖了“大拇指”和言语方面指责,被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城管科执法人员打得大便失禁、右臂骨折。

  此事经报道后,引起了读者强烈反响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南京市市容局、栖霞区相关部门和警方均已介入调查此事,并一致表示严肃处理打人者。据了解,当晚带着队员返回烧烤店将市民拉出去的副科长已被停职。
 4月23日晚,南京市民郑毅和王骐在迈皋桥华电路一家炭烤生蚝店里吃夜宵,看到城管人员现场执法,二人向城管人员竖起大拇指,“你们真牛。”不想,这一番言语挑衅引来十几名城管人员围殴,导致王骐大便失禁、右臂骨折。该店安装的摄像头记录下整个冲突过程。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

王骐。记者 施向辉 摄

王骐。记者 施向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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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5-1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城管被百度百科解释成"打砸抢"

2008年04月07日10:13   重庆时报   汪再兴

在由网友共同撰写的百度百科上,“城管”的释义是:①名词:专门欺压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②形容词:形容残暴、血腥、恐怖。③动词:等同于打、砸、抢……”不过当小编于九点再次打开百科页面时,该释义已经被修改。

重庆时报4月7日报道昨日,城管执法队员小李试着在“百度知道”上查“城管”一词的解释时,被眼前的解释吓得目瞪口呆。他没想到,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会被解释成这样。


记者在百度“知道”里输入“城管”二字,刚开始出现的是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1、……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但随即出现的“词条释义”,就出现了图里的内容。


据了解,“百度百科”自称是一部由网友共同撰写的百科全书。


网友要想让自己的词条被收录,必须得到百度管理员的批准,如果含有色情、暴力、恐怖、不文明内容的词条,将不能成功上传或遭删除。恶搞“城管”一词的释义,就是4月3日由网友上传上去的。


城管:词条释义不能以偏概全


昨日,北碚区城市执法大队蒋队长得知此事之后,觉得相当委屈和愤怒。蒋表示,城管的含义就是城市管理者,百度竟然将城管形容黑社会,这也太让人心酸了。针对现在城管队伍爆出的负面消息,蒋认为这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分析。不少城管人员也认为,“百度上有规定,其中一条规定就是‘恶意攻击政府机构与政府官员’,将无法通过管理员的审核。”城管们希望“百度”能纠正这一词条,词条释义不能以偏概全。


百度:要等工作日才给答复


昨日,记者致电百度客户服务热线,当记者告知来意时,热线服务员称并不知情,并称“就算有这样一回事,也必须等到工作日给予回复”。


律师:涉嫌侵犯城管权利


“网友和百度涉嫌侵犯城市综合执法人员的权利。”律师蒲万纯针对此事表示,网友对“城管”的这一解释,对城市综合执法人员有一定的诋毁,有可能对特定的人群权利造成侵害。百度作为商业网络的运营商,给不特定的网友提供平台,如果网友涉嫌侵犯他人的权利,而百度有义务去规范其解释,如果没有尽到严格的审查义务,百度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城管 发音:cheng guan 释义:①名词: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②形容词:形容残暴、血腥、恐怖。例句:你也太城管了!③动词:等同于打、砸、抢……”

百度对城管的解释

百度对城管的解释

被解释成打砸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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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5-1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现代快报:“城管不打人”的承诺能当真吗?

2008年04月29日08:22  来源:新华社—现代快报

尽管城管的名声不大好,但我还是没想到,现在的有些城管居然蛮横、凶悍到了这等地步。幸而不幸的是,南京的几个城管及时给我们上演了这样的惊人一幕:只因两个食客对城管的执法方式不满,酒后向城管人员竖起大拇指,这番“言语挑衅”引来十几名城管人员围殴,导致一人大便失禁、右臂骨折。托现代科技之福,这十几个人的暴行被饭店安装的摄像头记录下来,并在电视台示众。观之无不愕然。此事经媒体曝光后,面对全国舆论汹涌的批评,迈皋桥街道城管科叶科长居然又称“没必要去医院看望伤者”。

  “南京城管围殴市民”一事,恰逢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第二届年会在山东聊城举行。与会的300多名执法局长在获悉南京的城管打人事件后,对粗暴执法予以了谴责,并于4月26日达成共识,承诺其所在机构将“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

  看来是要感谢一下这些城管局长们的,感谢他们对城管执法人员围殴市民达成了“执法人员与居民严重冲突”的共识;其次要感谢,在我们建设法治社会许久之后,城管局长们能够“承诺文明执法”。同时,祝贺城管形象业已崩坍的时候,“城管的形象建设”适时启动了。

  承诺总是基于道德的,而不是法律的。而基于道德的承诺,往往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我不明白,法律什么时候给了不文明(其实就是暴力的代名词)执法的权力?既然没有,又何来承诺呢,难道他们的承诺比法律更管用吗?这种凌驾于法律上的承诺,一旦失效,何以约束?是谁让我们的权利被人偷偷架空了,以至于得靠别人的承诺来还原?还有多少这样的权利被人偷走了、或者抢走了?抬头望天,四月的春风劲吹,暖阳正红,而一想到这个承诺,不禁为之一凛。

  城管的形象从什么时候开始坏掉的,恐怕无从查考。如果举证,则是一查一大串,个顶个的恶劣。这次城管执法局长年会,又是一个经验交流的盛会。经验往往是和教训相联系的,不知道谈经验的时候,有没有拿教训来作一点起码的铺垫和对比?城管形象都弄成这样了,还是召开危机公关研讨会更务实一些吧。

  英国思想家培根在其《论法律》一文中所讲:“我们应当懂得,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源。”而我要说,一次不合法的暴力“执法”,比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尤甚。能够真正认识到这一点,比华而不实、大而不当,让法律难堪的承诺要强一些。

  换句话说,如果对城管的管理仅仅停留在“承诺”的层面,此次南京城管围殴市民事件会有什么结果,恐怕让人心寒。那位声称“没必要看望伤者”的叶科长,已经让我们隐隐看到了一点端倪。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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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5-1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城管的集体承诺能否让悲剧不再上演

2008年04月28日 16:35:28  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综合报道

网友话题关注: 300城管局长承诺文明执法 谴责城管殴打南京市民

    26日,中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承诺其所在机构将“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重塑公众心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他们同时对最近发生的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居民严重冲突事件表示“震惊”,对粗暴执法予以了谴责。他们表示相信,有关方面会尽快对事件给出一个明确说法。 (来源:新京报)

网友热议:

新华网友:117.9.108.*

    城管人员成分比较复杂,受教育程度也不同。其中一部分是协管,是从社会上招的学历较低,不少是关系户;有一部分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学历是本科以上,天津今年就有北大毕业生考进了城管。提高城管队伍的人员素质成为当务之急,一、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择优录用,三、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后才能上岗。

新华网友:211.95.169.*

    没有法制的牵制,城管就像脱缰的野马。通过严明的法律,严格规范城管的执法程序,约束城管权力,并保证行政相对人的正当合法利益,便成为“城管限权”的又一重要内容。正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所要求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事实上,在这方面,我国现行许多法律已不乏相关的规范,如《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现在的问题是,必须进一步做好相关的制度衔接,尽快将这些行政法律的程序规范真正与城管执法的现实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新华网友:202.202.72.*

    精简城管权力。城管权力配置过多过滥,无疑是时下城管执法中一个不争的事实。统计显示,目前各地交给城管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力,约有三百项之多。显然,将如此众多的行政权力统统赋予城管一个部门“集中”行使,其合理性、必要性均成问题,客观上也为一些城管部门滥用行政执法权创造了土壤和环境。因此,“城管限权”需要首先从精简、削减城管权力开始,裁撤其过多过繁、明显不够合理合法的权力设置。

新华网友:121.24.38.*

    监督城管权力。“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是行政法治不言而喻的根本要求和内容,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对于城管的监督,有时处于悬置状态。既缺乏行政监督,更缺乏权力制衡性质的法律、司法监督。

新华网友:116.76.74.*

    深圳政协委员杨立勋曾建议组建城管警察,称可更好防止暴力抗法,同时也可提高执法效率。城管队伍向警察转型是一种趋势。一可以充分利用执法资源,公安警种很多,如交警、刑警、巡警、经警、特警等,这些警力平时并未完全发挥作用,如果把城管职能归予警察,则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执法资源。二规范执法行为,与成熟的警察权力规范相比,城管还有很大差距。三可有效防止暴力抗法。

新华网友:222.184.36.*

    如果城管真的在执法过程中理性执法,不对老百姓动粗,就是老百姓动粗,他也应该尽量克制,依法处理。只有这样,城管才能有真正的威信与执法尊严。

[相关评论]

“城管问题”到底是个什么问题?

    南京市民郑毅和王骐在迈皋桥华电路一家炭烤生蚝店里吃夜宵,看到城管人员现场执法,二人向城管人员竖起大拇指:“你们真牛”,这一番言语挑衅引来十几名城管人员围殴,导致王骐大便失禁、右臂骨折。该店安装的摄像头记录了整个冲突过程(4月25日《现代快报》)

    笔者之所以用“城管问题”一词,乃是因为城管确实很有问题!执法往往简单粗暴,采取“打砸抢”等暴力手段,屡屡将人打死打伤,制造了许多恶性事件,甚至还有个别地方的城管叫嚣什么“打出城管威风来”,简直让人匪夷所思!从湖北天门拍下城管粗暴执法录像的普通市民被当场打死,到南京市民王骐“因言获罪”,被打得大便失禁、右臂骨折。这一原本应该执法为民的机构,如今反倒成了群众心头的“大患”,究竟何去何从引起了广泛争议。

    对此,有的地方立法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有的地方让城管接受军训,希望改变城管的不良作风,也有的地方尝试着要把城管纳入警察序列……这些措施虽然看上去有一定道理,但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纵观城管体制运行多年来的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最致命的“硬伤”就是权责不明始终没有解决。倘若城管的权力继续不受制约和限制,什么都要管、什么都能管,甚至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地“施暴”,那么采取任何手段也必定无济于事,文明执法显然是一句空话!

    破解城管权责难题,关键在两点,一是要明确城管“应该做什么”,二是要明确城管“应该怎么做”。明确“应该做什么”,就是要界定职能,凡是不该管的事或与执法无关的事,请城管自觉走开,否则将受到严格处理;明确“应该怎么做”,就是既要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更要剥夺其自由“施暴”的权力,譬如规定城管只能检查督促和作出处罚决定,一旦发生争议,通过行政救济或司法渠道解决,即使最终必须强制执行,也应依法有序进行。这样,不仅可以彻底消除城管“施暴”的可能性,也符合民主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

    城市需要管理,因而城管不可或缺;但城市更需要法治,因而不能坐视城管“施暴”不管。现代城市管理的方向应该是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谐管理,任何与法律法规背道而驰的粗暴执法都必须明令禁止,任何管理权力都必须受到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来源:新华网 张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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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5-1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文明承诺不是城管暴力的解药

来源:湖北广播电视台

   今年1月,湖北人魏文华被天门城管人员打死。日前,又有“南京市民被城管围殴至大便失禁”的消息传来。事件的起因是,两位市民看到城管在生蚝店大刀阔斧地执法,就竖起大拇指讽刺说:“你们真牛”,遭到十几名城管人员的群起而攻。事发以后,网上要求取缔城管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正在山东聊城开会交流经验的300名城管局长,也对这一事件表示“震惊”,对粗暴执法予以谴责,并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公众心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

    城管局长出面承诺“文明执法”,通常应该视为“亡羊补牢”之举,不能说这个举动毫无意义,只是这话听着有些耳熟。魏文华事件发生以后,1月20日召开的“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也曾作出回应:“粗暴执法、粗暴管理”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打骂管理对象是一种践踏人权的违法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坚决反对。城管执法战线的全体同志应当对此高度重视,深刻反思,查找问题,迅速整改。会议同时宣布2008年将启动“全国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年”活动,全面推动亲民、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建设。

    措辞不可谓不强硬,反思不可谓不沉痛,整改不可谓不迅速,可是仅仅在三个月后,又有城管集体施暴的事情不断发生。再查以前城管打人的旧闻,一样能找到类似的“声明”或“承诺”。打人,承诺,再打人,再承诺,这样的承诺究竟有多大作用呢?

    要想取信于人,要想重塑公信力,承诺应该是能做到的、有约束力的。比如说,如果出现打人事件,打人者应该如何处理,局长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不同的暴力执法对应不同的惩戒措施,白纸黑字地写上,鲜红的大印盖上,作为公告宣示民间,作为章程报上级备案,这才算有诚意的承诺。只图过了眼前这关,事后依然我行我素,口惠实不至的事情多了,让公众如何相信城管部门的自律宣言?除非是把口头承诺上升为带有法律效力的制度,可是,城管局长们肯吗?

    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政府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集中到城管部门,由城管部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这是城管执法权的由来。在实践中,城管部门承担起了城市管理中最琐碎、最较劲、最容易反复的“脏活”、“累活”。有了城管,城市才能保持清新整洁的市容市貌,才能“改善投资环境”,才能通过评比达标;有了城管,工商、交管、环卫等“正规军”省却了很多与百姓面对面交锋的“麻烦”。这是很多城市无法离开城管部门的重要原因,也是城管暴力执法得到有关部门一定程度纵容的缘由。

    城管的道德自律靠不住,“有求于”城管的政府部门心存顾忌,城管的暴力执法问题也就长期得不到解决。可是,一次次流血事件告诉我们,粗暴执法乃至残暴执法,早已背离了维护公共秩序的初衷,也不是对法律的理解和执行方式不同,而是暴力思维和非法意识作祟。而且,在城管殴打市民事件多发的同时,城管也在遭遇着市民“以暴易暴”的对抗。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必须想办法加强对城管部门的监督制约,使之回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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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5-1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拿什么保证城管局长们说了算?

作者:书生香 浙江 媒体从业者

全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公众心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第二届年会、第三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验交流研讨会日前同时在山东聊城举行,全国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年活动正式启动。(4月27日《新京报》)

    虽然我乐于相信局长们的自知之明,更乐于监督城管局长的文明承诺。问题在于,拿什么去监督城管局长们的文明承诺呢?

    各市轮流坐庄的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既不像是一个正式的组织,因为城管上面并没有一个明确的中央部委来管;也不算一个民间组织,因为无论是参会人的工资还是开会的经费都是由纳税人支付。那么,这样一种“年会”,除了“经验交流研讨”的意义之外,其“行业自律”的价值很难以一种稳定有序的方式展现。换言之,看上去整齐划一的联合承诺,背后却缺乏实质性的约束力量。

    几个月前的第一届年会上,城管局长们曾对“天门城管打死人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引发了“鹰派”与“鸽派”的大讨论。但是,城管粗暴执法并没有因此发生任何改变,诸如“南京市民讽刺城管执法被围殴致大便失禁”之类的事件时有发生。原因正在于,各地城管不用对“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上的承诺负责,而只对本地的有关上级政府部门负责,自然该怎么干还怎么干。

    如果组织这样的城管局长联席会有助于约束城管倒也罢了;可是,如果只是“光说不练”,或者只是“研究”如何对付小商贩,那还真不如为纳税人省点钱。缺乏独立的社会监督和法治问责的所谓承诺,到头来只可能成为摆设。既然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已经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就应该“欢迎社会监督”这一承诺;而要让社会监督这一承诺,就应该先将诸如官帽之类的东西抵押给公众,以之作为监督的手段和问责的依据。

    本质上,文明执法承诺应该是一种权力自缚行为——权力自己把自己绑好了交到公众面前,随时准备让公众用鞭子抽打违背承诺的行为。现在,对于全国近300位城管局长的“文明执法”承诺,请先告诉公众,如果违背承诺了,该向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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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AVIVA 发表于 2008-5-1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甘肃–兰州 电信
昨晚在央视中看到,许多城管队员几乎就是临时工性质,这样的人一天到晚担心有今天没明天,心态焦躁,加之自身素质可能较为低下,又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管的执法范围,出现类似令人发指的举动是不难理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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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y08 发表于 2010-5-15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电信/徐州师范大学
给我三千城管 荡平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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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罗神 发表于 2010-5-15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上饶 电信
美利坚不算啥,韩国才是宇宙第一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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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船 发表于 2010-5-15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电信
看过了这个新闻。一个感觉,不是人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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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 发表于 2010-5-15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电信
靠,这么早的坟贴都被翻出来了。






    你应该说整个地球都不是人呆的地方。只要有人在,这种事情就绝对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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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发表于 2010-5-15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高能物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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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发表于 2010-5-15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高能物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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