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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规改版]水版只约法三章,之前的版规从发布时起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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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楹 发表于 2009-6-2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加拿大 多伦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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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版版规从今天改版,仅约法三章

1. 不反政 府, 不反对Dang, 不违反法律,不色情,不进行人身攻击的帖子一律不删
2. 不是恶意广告的帖子不删(支持兄弟天文论坛广告)
3. 鼓励原创, 转帖请注明出处


其他帖子照单全收,其他原则性问题请参照"牧夫会员管理条例"

老版规http://www.astronomy.com.cn/bbs/thread-58530-1-1.html自从发布之日起废止,如有兴趣者请自行查阅,老版规将作为"历史文件"永久保留

本次改版旨在放宽水版的讨论环境, 为大家营造一个更好更自由的水区
希望大家支持~~
yangjj76 发表于 2009-6-26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许昌 中移铁通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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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哎浮欧 发表于 2009-6-26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达州 电信
嗯.....

这样确实好多了,以前的版规把水版限制得太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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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狼星 发表于 2009-6-2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电信/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
嗯,了解,谨遵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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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use 发表于 2009-6-2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首尔国立大学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不道德但是达不到违反法律的帖子,如骂人,人身攻击、透露他人隐私、造假、挑拨就都没问题了?
一句“其他帖子照单全收”漏洞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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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人 发表于 2009-6-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本溪 联通
具体规则参见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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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use 发表于 2009-6-26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首尔国立大学
6# 水星人
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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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6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支持!宽松的环境最重要。
造谣、骂人、攻击他人的只会凸显自己的道德水平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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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czheng 发表于 2009-6-26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石家庄 电信
话从口出,一定要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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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人 发表于 2009-6-2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本溪 联通
既然版规已经放宽了许多,那么大家更应该注意下自己的言行!图版的版规也准备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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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yuan14.leo 发表于 2009-6-26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数字北京大厦IDC机房)
这个是一个重大进步。
举手赞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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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 发表于 2009-6-26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联通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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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use 发表于 2009-6-2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首尔国立大学
本帖最后由 neveruse 于 2009-6-26 14:35 编辑

嗯。没见到你们之前争过什么,不过还是想说一下,条条框框多了不一定是坏事。如国家制定法律是一定要钻牛角尖的,那样才能在遇到各种案例的时候都能找到适用的条规,处理得有理有据,而不依靠执法者的主观去办案。只是重要的是,那些条规都应该是大多数人(或者大多数人公认选出来的代表)接受,符合大多数人天生的道德观念。那样才是保护遵守道德的大多数人权益的法规。

举个例子,大多数人从来都没有查过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是天生的道德观念都知道杀人放火抢劫偷盗是不对的,而那些“条条框框”就是那些社会道德的保证。

如果有可能(当然多半是瞎想)最好有对法律有经验的人制定坛规和版规。不过现在的约法三章看起来也不错,虽然少但是基本上包括了之前的一大段“条条框框”。制定法规是应该朝这个方向,内容全面但是文字精炼。

最后还是希望坛子的风气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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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马甲 发表于 2009-6-26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电信
版规与法律应该不能这样类比吧...我支持水版的决定,规则还是简单一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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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TE 发表于 2009-6-26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六盘水 电信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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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use 发表于 2009-6-26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首尔国立大学
这个……我的意思是版规与法律可以类比的地方都是要服从多数人的道德观念,还有就是要文字精炼。
斑竹现在的约法三章其实和之前的十几条包含的内容都差不多,好处就是精炼了,群众读的舒心斑竹办案也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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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on 发表于 2009-6-26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联通
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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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花楹 发表于 2009-6-26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多伦多大学
这个……我的意思是版规与法律可以类比的地方都是要服从多数人的道德观念,还有就是要文字精炼。
斑竹现在的约法三章其实和之前的十几条包含的内容都差不多,好处就是精炼了,群众读的舒心斑竹办案也省心…… ...
neveruse 发表于 2009-6-26 14:48

已经取消了很多东西了,不只是精炼了的问题

关于坛规的问题我已经增加到版规说明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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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人 发表于 2009-6-26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 联通
领导休息得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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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心发冷 发表于 2009-6-26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新版规还是很通情达理的。
简化了规章制度,而采用同好们相互比学赶帮超的Hexie行动,靠舆论等软力量来服务管理,比动不动就删人家贴要好多了。水版的回帖有很多是人家自己的有感而发,也注意了措辞,斑竹有时候主观觉得不好就删了,实在是对人家劳动的不尊重。
现在的版规一下子把水版的受众人群年龄段扩展了,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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