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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少女为救落水同学溺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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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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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09/1105/19/5NCN8L2H00011229.html"90后"少女为救落水同学溺亡(图)2009-11-05 19:50:07 来源: 华龙网-重庆商报(重庆) 跟贴 5881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长相俏丽可人的重庆90后女孩王敏涵在8月26日与同学去河边游玩时,同学不慎落水,将同学成功救起后,自己不慎滑入深水区溺亡。共青团丰都县委正式决定,追授她为“优秀共青团员”,号召该县广大青少年学习她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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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身救人的王敏涵生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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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8月26日现场拍摄:王敏涵施救隆林苡时滑入深水区瞬间
重庆商报11月5日报道 “90后”女生救人献身,在丰都县传为佳话。昨天,重庆丰都县委书记高必金获悉丰都中学学生王敏涵舍身救人英雄事迹后表示,将以此作为青少年教育典范。
同学落水“班花”施救
王敏涵,女,1991年出生,丰都中学2011级文科19班学生,长相俏丽可人,被同学们称为“班花”。今年8月26日,正值暑假。王敏涵、肖雪莲、付元琪、隆林苡、胡睿等几名同学相约去郊外游玩。到达目的地后,大家来到龙河边耍水。
昨天,肖雪莲证实,当天上午10时许,王敏涵、隆林苡、胡睿和付元琪在河边,她和另外几个同学在较远处打牌,半小时后,突然听到有人喊“落水了!”她连忙跑过去,发现隆林苡刚被救上岸,而王敏涵已不见身影。付元琪告诉记者,事发时,隆林苡不慎落水了,他跑过去时,看到王敏涵正跳入水中施救。
这时,在岸上照相的胡睿也跳下去,把隆林苡的头抬起,尽量让她少喝水。付元琪伸手一把抓住胡睿,将胡睿和隆林苡拖上岸。隆林苡得救了,而救她的王敏涵却一脚踩进深水区,很快就消失在河心。
几名同学连忙向岸上呼救。10多分钟后,在路人的帮助下,才从2米多深的龙河里打捞出王敏涵,但她已停止呼吸。
母亲终日以泪洗面
至今,王敏涵父母还沉浸在悲痛之中。母亲秦廷美称,自己没工作,女儿上高中后,她每天下晚自习都会准时在校门外接女儿,风雨无阻,这都成了她的“工作”。此前,每次看到女儿雀跃着从校内跑出来,和她手挽手回家,真是幸福。女儿走后,自己也“失业”了,空虚难耐,寝食不安,感觉生不如死。
昨天,记者见到王敏涵父亲王学进时,他正拿着女儿的照片垂泪,喃喃自语道:“好乖嘛,养了18年啊!”


县委书记号召学习她
花季少女王敏涵舍身救人的事迹在丰都传开后,目前,共青团丰都县委正式决定,追授她为“优秀共青团员”,号召该县广大青少年学习她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
丰都中学副校长周武表示,如今的“90后”在宠爱中成长,缺乏见义勇为精神。王敏涵也是一名“90后”女生,在危急关头舍身救人,她的精神是一笔宝贵财富。目前,该校正在开展募捐宣讲活动。
昨天,丰都县委书记高必金获悉救人英雄王敏涵的事迹后表示,小小年纪舍己救人,精神可嘉,堪称典范,值得丰都全县人民学习。
(本文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徐庶)
 楼主|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6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本可避免的悲剧,为什么一再重复发生?

水火无情啊,千万注意安全。
不熟水性,尽量少去不安全的水边玩耍。

18岁了,若还没到成年,也是大孩子了。为什么还这么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

施救者成了英雄,值得表彰这种精神。
但不顾危险到郊外水边玩,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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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ian-KID 发表于 2009-11-6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VDSL
和学习赖宁有区别?不会游泳应该及时求助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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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11-6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电信
向英雄学习救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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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真 发表于 2009-11-6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E家宽频
向英雄学习...
但我不会游泳...
但在抓贼上我肯定会挺身而出的...嘿嘿...
我跑步好快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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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6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向英雄学习...
但我不会游泳...
但在抓贼上我肯定会挺身而出的...嘿嘿...
我跑步好快快的...
风真 发表于 2009-11-6 20:38

不小心弄伤小贼,你等着他告你赔偿损失。
如果你被小贼弄伤了,自己去医院吧。小贼不会赔偿你一分钱的。
这个可不是我乱说的,而是以前已经判定的案子。(网上找找很多的)。

还看到一则新闻说,一个人追小偷,小偷在逃跑过程中因为心脏病发作而死。结果追小偷的人成了责任人,要赔偿损失。
这不是天大的冤枉?谁在追小偷前会问小偷:有没心脏病?有病就不追了。


至于游泳,建议你去学会,倒不是叫你一定去救人。毕竟水中救人,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但如果自己会游泳。即使遇到危险,也不至于很快沉下去,至少也给其他人提供了营救你的时间。
且,会游泳的人,在遇到危险时,不会像不熟水性的人,抓到什么都会紧紧抱住的。
你会游泳,别人再来救你,你只要借他一点点力气,就可以游到岸边了。这样,救人者,与被救者,都可以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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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向英雄学习救人精神!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11-6 20:02

学习救人精神,不学习救人过程。

更不学习去野外危险的水边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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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czheng 发表于 2009-11-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 电信
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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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纳斯 发表于 2009-11-6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电信
这段时间出了这么多这些事情,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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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ongyue 发表于 2009-11-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吉林省长春市 联通
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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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纳斯 发表于 2009-11-6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电信
这段时间出了这么多这些事情,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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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1号 发表于 2009-11-6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联通
http://news.163.com/09/1105/19/5NCN8L2H00011229.html"90后"少女为救落水同学溺亡(图)2009-11-05 19:50:07 来源: 华龙网-重庆商报(重庆) 跟贴 5881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长相俏丽可人的重庆90后女孩王敏涵 ...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6 19:45

有保护自己的本事,才可以救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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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6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有保护自己的本事,才可以救助他人
东方红1号 发表于 2009-11-6 22:45

这是比较理智的说法。我支持你。

不会游泳的人跳到水中去救人,我一直都不提倡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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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on 发表于 2009-11-7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联通
水中救人要抓头发,只需要小小力,就能拽人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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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beard 发表于 2009-11-7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顺义区 联通
有保护自己的本事,才可以救助他人
东方红1号 发表于 2009-11-6 22:45

你兄弟快让人打死了,你也没学过武术,不准打得过人家,你救是不救?啥叫人味整明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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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7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15# wolfbeard
不要走极端啊。

你这么一说,天下需要你去管的不平的事太多了。

难道你真的像梁山好汉:路见不平一声吼,拔刀相助?
你管得过来这么多事?

至于遇到亲人受困上前相助,与遇到陌生人受困上前相助,应当有本质的区别。

路上有个老人,向你乞讨,你至多给他一、二元吧。你不大可能倾囊相助吧。
如果你的亲人向你求助,你难道只给他一、二元钱?

所以我觉得救助他人,应当分不同场合来区别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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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on 发表于 2009-11-7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联通
水中救人要抓头发,只需要小小力,就能拽人上岸
kson 发表于 2009-11-7 08:35

特别说明不能从正面去救落水者,对于不谙水性的落水者而言,此时非常紧张,若从正面面施救,他会紧紧的抱住施救者不放,很可能两个一起下沉!从后面抓头发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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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7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特别说明不能从正面去救落水者,对于不谙水性的落水者而言,此时非常紧张,若从正面面施救,他会紧紧的抱住施救者不放,很可能两个一起下沉!从后面抓头发才是正确的! ...
kson 发表于 2009-11-7 13:44

让落水者的鼻子露出水面,他就可以呼吸了。
这个时候可以跟他对话,让他放松心情,只要他能配合,一般施救者就不用花太多力气就能把落水者拖到岸边的。
因为肌肉一放松,身体的密度就会略小于水的密度,实际上就不会沉下去了。

在水库这样的平静的水里救人,实在应当不会太难的。
但往往出现意外,并非施救者体力太差,而是因为方法不得当啊。

我以前也提过,刚学会游泳时,想潜入水中往往很难的。
尤其是身体比较胖的朋友,根本不会沉下去的。但不会游泳的人因为在水中害怕,肌肉紧张,胖人照样会沉下去。

所以对于神智还没昏迷的落水者,在接近他时,一定要告诉他尽量放松,只要不被他抱住,施救的成功性很大。

当然了,“长江大学”的那几位牺牲的同学,是另一回事,他们本身就不会游泳,再去救人,危险性就大大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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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会游泳的朋友可以试一下,拖一个100斤重,密度与水相当(或略小于水)的物体,虽然比较吃力,但应当不会增加多少危险性。
一只手拖着物体,一只手划手,确实累。但可以在行进过程中换另一只手划水的。

如果拖100斤的物体能够游100米远,那么带一个落水者也照样可以游100米远。
一般地,落水者离岸边不会太远吧?

不要试图让落水者整个身体都露出水面。只要让他的脸朝天,嘴巴不在水下面就行了。这样才能节省体力。
如果落水者已经清醒,还可以请他一块划水,这样,可以更快到达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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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beard 发表于 2009-11-7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联通
15# wolfbeard  
不要走极端啊。

你这么一说,天下需要你去管的不平的事太多了。

难道你真的像梁山好汉:路见不平一声吼,拔刀相助?
你管得过来这么多事?

至于遇到亲人受困上前相助,与遇到陌生人受困上前相助 ...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7 13:29

其实别看我现在说得好听,让我去救落水的人,或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也要咬着牙壮着胆子才有可能,不过我肯定不会心里想着我弄不了不管,而且如果犯了松没冲上去,心里也会愧疚不知道多长时间,估计是一辈子.我想说的是,不敢救人的就是松人一个,既是松人就别冠冕堂皇的唧唧歪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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