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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陷阱(连载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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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09-12-29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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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eteorobs 于 2010-1-10 23:45 编辑

2009 年 12 月 13 日  星期 日 今晚报


如果我们受了伤,那是因为我们不聪明吗?

沧浪编著 中国妇女出版社


出门旅游必修课


不要轻信旅行社的口头承诺

2007年,某市工商局的刘女士等人想利用公休假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旅游。他们与多家旅行社取得联系后,选择了其中一家还比较不错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部的汪经理,承诺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让他们出行。于是,刘女士等32人与该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团队协议书》与《中国公民赴境外考察协议书》,并将旅游费用共计人民币30万元付给了该旅行社的汪经理。汪经理承诺,刘女士等32人将于1月31日出境。然而,交了旅游费的刘女士等32名游客,一直等到3月1日也不见该旅行社兑现承诺。之后,刘女士等人曾多次和旅行社进行交涉无果。刘女士只好提出更换旅行社,并要求该旅行社退还旅游预付款,但均遭到该旅行社的拒绝。其间旅行社只为5人办理了护照和安排7人赴海南旅游了一圈,其余18万元拖而不退。于是,刘女士等人向省旅游局投诉。省旅游管理局责令旅行社改正,但旅行社仍然不退款。旅行社称:汪某不是旅行社的人,而且该社不具备从事组织境外旅游的资格。无奈,刘女士等人将该旅行社告上法院,法院最后判决刘女士等人胜诉。

跟团旅游虽然不是个时髦的方式,却也有不少好处:不用担心人生地不熟,无须自己费心劳神地安排吃住,相对比较安全。出于这些原因,人们外出旅游仍然乐于选择旅行社。但现在有很多旅行社在经营中经常夸大宣传、误导游客。但游客往往在旅行途中才发现实际情况跟旅行社承诺的相去甚远,于是满肚子怨气地结束了一次本应很美好的旅行。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的时候千万不要被旅行社的虚假承诺所诱惑,更不要轻易相信旅行社的口头承诺,在缴付旅行费用的同时一定要跟旅行社签订合同,把旅行社的口头承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同时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的时候要选择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员工素质较高、信誉度高的旅行社。

带孩子旅游前应该做好的安全防范

林女士的孩子已经上二年级了。2009年的暑假,林女士带着孩子去了海南,想在海边城市玩几天。但令林女士没想到的是,刚到海南,孩子就被海风吹感冒了,还发烧,由于孩子从没有离开过内陆城市,到海南后还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无奈之下,林女士只好带孩子提前回了家。

带孩子出去旅游,您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带孩子去旅游,安全问题是首先要考虑的。应该进行哪些安全防范,遇到突发事件该怎么处理,最好在出行前先把这些问题弄清楚。在此为您总结了一些带孩子出游前应该做好的安全防范:

1.随时和家人、朋友保持联系。出发前,把旅游路线和行程安排以及能够找到你的电话号码留给亲戚或可以信任的朋友,以便他们随时能和你取得联系。
2.带好必备物品。要带上手电、电池等应急设备。在关键时刻,一些应急设备能帮助你。出门在外,简单的药品比如感冒药、消炎药水、抗过敏的药品等都是必备的。如果要去海边则一定要带上长袖衣物,因为晚上海边会比较凉。
3.出发前制订一些应对计划。你可以提前告诉孩子遇到危险时该如何做。比如带孩子出去玩时,要提前和他约定一个具体的地点,告诉他假如找不到爸爸、妈妈时,就去那个约定的地方等爸爸、妈妈,千万不要跟陌生人走。
4.给孩子准备一张联系卡。联系卡上面应写上孩子的名字、父母的具体联系方式。最好把卡片缝在孩子衣服的内侧,这样既让孩子有安全保证,又不会对外泄露隐私。
5.对孩子进行提前辅导。对大一点儿的孩子,要认真教他记住旅游时所住酒店的名字以及房间的号码。告诉孩子,如果和父母走散了,可以凭着自己的智慧回到酒店;如果自己实在回不去,就可以找警察叔叔送自己回去。

警惕“旅游送保险”的陷阱

2008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湖北的李女士想去桂林旅行。平时出去旅行她都会去买几份保险。但这次李女士看到一家旅行社“条条线路送保险”的宣传,于是便在这家旅行社报了名。在旅行途中由于下雨路滑,李女士不小心摔伤住进了医院。李女士想起出发前旅行社所说的送保险,于是就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却发出了拒赔的通知。原因是旅行社购买的是旅行社责任险,出了事只有是旅行社责任时才会赔偿,而如果是自己发生意外,并不在赔偿范围之内。至此,李女士这才知道自己上了旅行社的当。
时下,有很多旅行社都打出了“条条线路送保险”的旗号,以此为亮点来吸引旅行者的眼球,很多消费者也是因此被吸引着报了名,但在旅行过程中真的发生意外以后,才发现旅行社送的保险不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内,因为旅行社所送的保险是“旅行社责任险”。那么究竟什么是旅行社责任险呢?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所有的旅行社都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所谓的旅行社责任险是指在旅行途中因旅行社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予以赔付,受益者是旅行社。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游客能否得到赔付,还要看旅行社的“脸色”。除此之外,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游客因自身原因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旅行社责任险不予赔付。所以,游客如果想要确保自己在旅行中的安全,必须投保旅游意外险,才能成为直接受益人。部分旅行社“旅游送保险”的语句,极易令游客误以为自己已经获赠了旅游意外险,但实际上游客一旦在旅途中发生伤害、疾病、遗失证件等情况,却是没有保障的。

随团购物,三思而后行

河北的张老太参加了当地某旅行社组织的“上海、苏州、杭州七日游”。景点门票、交通费、住宿费、每日两顿餐费,外加导游服务,一共只收350元,实在很便宜。游程也让人十分满意。最后在上海时,导游将游客带到一家进行打折销售的珠宝店(并非旅游定点商店)。珠宝店的服务人员热情接待了张老太一行人,并为其推荐介绍商品。购买商品后商场有专门人员做鉴定,假货一律退赔。听到商场工作人员这样说,张老太动了心,以“五折优惠价”花1.6万元买了一些项链,想回家分给女儿们每人一条。这些项链的质量鉴定书、收据应有尽有。回家之后,张老太把这些项链分给了女儿们。女儿们看了珠宝有些不放心,便到专门机构去检验。检验结果吓坏了张老太:花费1.6万元购买的珠宝项链,才价值5000元。张老太的女儿们给旅行社打电话,质问这家珠宝店是不是“黑店”,所受损失由谁赔偿?旅行社说:“东西是商店出售的,一切责任由他们承担,我们不负任何责任。”在跟旅行社交涉未果后,张老太选择用法律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张老太拿回了赔偿金。

目前,随团游客大多有过被旅行社安排到购物点的经历。由于购物陷阱层出不穷,由购物引发的旅游纠纷也屡见不鲜。一些商店为了吸引游客购物,特意在店中只设立一条购物通道。无论游客是否有意愿购买,都必须从货品前面经过,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还有一些在旅游点设立的水果商店,虽然号称物美价廉,但是却摆放着两台水果秤,一台是为了应付工商部门的检查,另外一台则是对付消费者的。因此,游客在出行时要慎重购物,面对旅行社安排的诸多购物点要长个心眼儿,避免买到价高质次的商品。在旅途中购物,首先,对于导游推荐的商店,如发现不是旅游定点的购物商店,游客应当拒绝到此商店购物,以防被“宰”。其次,游客到旅游定点商店购物时,对于自身难辨真伪的商品,千万不要轻易购买。如果要购买,应事先了解商品行情,做到货比三家。购物最后千万不要忘记要求商家开具正式的发票并附上有关产品的质量检测说明书。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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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二)

2009 年 12 月 14 日  星期 一 今晚报

旅行社的骗术

服务“缩水”

2006年春节期间,刘先生一家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豪华游”。按行前签订的合同,入住的应该是五星级的酒店。但到了旅行社所谓的五星级酒店一看,该房间的设施、装修仅仅只能算是个三星级。刘先生十分气愤,回来便向质监部门起诉了这家旅行社。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外出旅游日益增多。由于旅行社数量众多且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在旅游活动中经常碰到服务质量问题。例如,游客在旅行途中遭遇到的行程“缩水”、服务“缩水”、景点“缩水”等。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看清该旅行社是否有详尽的行程安排表,行程安排表中是否详尽地包括住宿、用餐及景点几个方面,当然越详细越好,这样“黑导”中途随意改动安排的可能性就越小。您还要注意在行程表中是不是有“准×星级”、“相当于×星级”等模糊用语。游客还应注意在出游前应当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服务合同,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须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有关证据材料,假如旅行社违反了该合同,这些也是你进行投诉的依据,便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免费赠送有陷阱

2008年的情人节快到了,小高打算带女朋友去海南一游,作为送给女朋友的求婚礼物。小高选择了跟团旅行,于是就着手开始选择旅行社。他看到某旅行社是一类社,并且还免费送一个情人节活动的机会,小高便兴奋地到该旅行社交了旅游费。该社的王小姐给小高办理了2月14日情人节去A饭店活动的手续。小高一再询问:“这一免费活动包括什么?”王小姐说:“你们两人可以免费吃一次自助晚餐,免费打半小时保龄球,免费在四星级宾馆标准房中住一宿。”小高又问:“我们参加这个活动需要拿什么票吗?”王小姐说:“你们不是填写表格了吗,只要2月14日去A饭店就可以了,您的全部资料都会输入A饭店总服务台的电脑中。”2月14日,小高与女朋友满怀喜悦地来到A饭店参加情人节活动。可是饭店总服务台在电脑中却查不出有关小高的任何资料,小高详细地诉说了经过,总台才勉强把餐券和房间号给了小高。可令小高没想到的是,饭店找来了旅行社经理,旅行社的经理却全不认账,非让小高交费,并说“旅行社只答应免费住一宿,不管饭。至于管饭的事是由于王小姐不清楚而搞错了”。于是小高被迫交了每人136元的餐费。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可当小高与女友入住房间后,不一会儿,饭店服务人员就找上门说要收房费1500元,并说旅行社没有替小高付费。小高解释了半天也没用,来过情人节的浪漫心情全被气恼和愤怒的情绪给破坏了,小高觉得已经没有在饭店住下去的必要了,就要离开饭店,可饭店人员坚持要小高付完320元的服务费后才放行。小高一气之下,交了320元的服务费,于深夜12点钟,怀着一腔被羞辱的委屈离开了A饭店。

旅行社为争夺客源花样百出,一些旅行社在广告中特别推出赠送代金券、精美纪念品、旅游DVD、旅游景点、旅游保险、几日游、品尝当地特色食品等“免费午餐”。很多消费者受到免费赠送的诱惑而报了名,可到最后却发现自己被忽悠了。其实,旅行社所谓的免费根本不存在。这种承诺要么是不会被落实,要么就是这笔钱仍然会算在你所要支付的旅费中,旅行社如此宣传不过是利用漂亮的诱饵招徕生意、吸引游客罢了。

警惕报价过低的旅行社

2006年春节前夕,姚先生看到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双飞七日游的报价仅为2000元,就报名了。报名时,旅行社没有再告知姚先生还需要交钱,也没有签什么协议。考虑到只是想圆孩子一个坐飞机的出国梦,并不需要买什么东西,因此姚先生出境时随身只带了2000元。结果令姚先生没有料到的是,到了泰国后,泰国地接社还要他们每人交1200元自费旅游项目,否则就不接待。双方发生争执,可是由于中国组团社无法左右泰国地接社,游客只好每人又交了1200元。本来高高兴兴的出境游,却被弄得一团糟!

在平常生活中,很多人时常碰到的低价旅行团、特价旅行团,甚至是“免费”(即所谓的零团费)旅游,就把不常有的“物美价廉”和很罕见的“物超所值”变成了一种常态。普通消费者和游客,只要到一些宾馆酒店招待所的商务中心、商业街或者旅游景区门口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就可以轻易获得这样的消费信息。然而,无时不在的“廉价”和“超值”,却给一些市民和游客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所以作为旅游者一定要自觉抵制低成本的旅游产品,理性消费,注重旅游产品的质量,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知名度高的旅行社。报名旅游时,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为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法律保障。

旅游中的风情舞

2008年6月,家住北方的张先生去桂林出差。公司的事情忙完之后,张先生也就趁此机会游览了桂林的山水。临回家的那天晚上,张先生独自在桂林汽车总站附近散步,一名人力三轮车夫上前搭讪:“美女一条街有风情舞表演,花100元钱就可以在包房看风情舞,我拉你过去看。”张先生经不住人力车夫的诱惑,就跟着他来到了美女一条街。三轮车夫将张先生拉到了街上的某KTV歌厅。“这里2楼有美女表演风情舞,很好看,我在楼下等你。”歌厅的迎宾小姐将张先生带到2楼一间昏暗的包房内,两名衣着裸露的小姐随即跟了进来,一会儿,一名女子将包房内的音响打开,跳起了不堪入目的“风情舞”。其中一个女子一边搂着张先生的脖子,一边指着服务生端进的10多杯酒说:“这些东西是补肾壮阳的,很好喝。” 张先生意识到可能是掉进了陷阱,就没喝,但两名小姐却一杯接一杯地喝起来。张先生看到这种情况,急忙站起身往包房外走,却被守在门口的两名男子拦住:“想走?把小姐的小费结了。”张先生给了两名小姐共150元,随后又有两名男子进入包房,恶狠狠地说:“再把酒钱结了吧!”“酒钱多少啊?”对方回答:“1万,少一分都别想离开!”张先生说,这比约定的价格高出了好几倍,然后不由分说就往外走,两名男子便将试图强行离开的张先生推回包房,开始对他拳打脚踢。看到张先生还在挣扎反抗,守在门口的另两名男子一个手持棍子、一个手握啤酒瓶也参与到殴打中。殴打了大概20多分钟后,4名施暴男子才罢手。后经检查,张先生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仅额头和鼻子就缝了38针。

这是利用色情引诱敲诈游客的犯罪行为。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在外地旅游的时候如果要去娱乐场所,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在出行前,要对旅游当地的物价以及一些风土人情等做一个简单的了解,以防被“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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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三)

2009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 二 今晚报

警惕医疗圈套

医疗广告陷阱多

2008年7月的一天,家住唐山乐亭的焦女士看到电视上一家民营医院在做广告。广告上说,医院开展免费妇科检查活动,活动期间,所有药品均以半价回馈广大患者。近段时间,年将50的焦女士经常感到小腹疼痛。看到此医院的广告,焦女士就来到这家医院做检查。到医院后,医生让焦女士做了B超检查。检查结果令焦女士忧心忡忡。医生说她患有子宫肌瘤,肿瘤已有蛋黄大小。医生建议焦女士进行“保守”治疗。此时的焦女士一听自己得了子宫肌瘤,早吓得六神无主了,只得乖乖地按照医生的吩咐进行“保守”治疗,花了上千元,抱着大包小包的药回了家。过了一个月左右,焦女士的药吃完了,就按医生嘱咐回该院复诊。医生说焦女士子宫内肌瘤已经消失,需要再吃一些恢复性的药。于是,焦女士又抱着从这家医院开的大包小包的药回家了。回家后,焦女士觉得这事有些蹊跷,蛋黄大的肌瘤怎么这么快就消失了?带着这个疑问她又去唐山市一家大医院问诊。医生告诉她,子宫肌瘤是不太可能单靠药物就能消失的,更何况已有“蛋黄”大小。焦女士后悔不迭,唯恐服了那么多的药物对身体有伤害,便在大医院做了详细的全身体检,又花了数百元。

一些医疗机构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做广告,对消费者就医、购药进行误导甚至欺骗。为此,消协发出警示,老百姓要警惕医疗广告5大陷阱:夸大疗效;利用明星诱导;打着专治疑难杂症的幌子;隐瞒诊疗实情,开大额处方;隐瞒处方内容和药品成分。

求医勿入“医托”陷阱

魏先生患有“慢肝”已经好多年了,肝功化验及症状时好时坏,但不影响生活和工作。2009年5月,远在老家的表哥来了,魏先生很开心,吃饭的时候多饮了几杯酒,结果晚上就感觉到身体不舒服。第二天,妻子陪着魏先生到医院去检查。挂完号后,魏先生及妻子两人在科室外的座椅上候医。这时一位笑眯眯的中年妇女上前搭讪,得知魏先生的病情后,中年妇女“热心”地告诉魏先生,这个病在这家医院看不好,市区有家医院配的中草药疗效很好,还可以报销一部分钱,在这里挂的号到那家医院也可以用。魏先生信以为真。被“慢肝”折磨了这么多年,这次能够一次性治愈了那以后岂不是不用忌酒了?想到这儿,魏先生夫妻俩便跟着这位中年妇女来到了她所推荐的市区医院。到了之后,这位“热心”的中年妇女便转身离去。经过简单检查后,医生给魏先生开了15服中药,加上其他费用共花去1000多元。回家后,魏先生按医嘱吃中药,但吃过15服中药之后,魏先生感觉身体状况还跟从前一样,并没有什么好转。

“医托”就是利用某些患者求医心切的心理来行骗,如果一个人具有平常心态是不容易被人欺骗的。反之,如果人的心理很脆弱时,就很容易让他人乘虚而入。对于“医托”的问题法律上还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所以患者必须提高防范意识,提防“医托”设下的陷阱,以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耽误了病情。

“无效退款”的陷阱

家住北京广渠门附近的王先生下班时路过某药店,看到该药店的广告宣传栏上贴着一份“双效合一、无效退款”的售药广告。王先生下车仔细看了该药的说明书后心想:“如果这种药真具有广告宣传的效果,那么困扰自己多年的疾病就有了治愈的希望。万一药没有效果,退款后也不会多花冤枉钱。”于是王先生便购买了四盒这种药品。服用此药半个月后,发现没什么效果,不过王先生心想既然买了一个疗程,就先吃完一个疗程再说吧。王先生接着又吃了半个月,还是没有效果。于是王先生便来到该药店要求售货员按照“无效退款”的承诺全额退款。但服务员却告知王先生:药店所说的退款并不是实际上的全额退款,而是只能退回余下的药的药款。这下王先生可被药店弄蒙了:不是说无效就退款吗?这只退剩余的药是什么意思,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当初广告中不明确告知呢?售货员告诉王先生药市上的“无效退款”都是如此操作的。见双方争执无果,王先生便向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后认为,如果从字面上理解的话,广告中的“无效退款”应该是指全额退款。而按药店解释的是“无效退药”,不是“无效退款”。消协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必须按广告中的承诺,给予消费者全额退款,否则广告就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药店承认自己对广告的解释有误,表示将立即整改,同时向王先生当面道歉,并当场退还了所有药费。

近些年,药品广告与日俱增,各种各样的药品蜂拥而至,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对此,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揭露目前医药广告中普遍存在的七大陷阱:卖弄“概念”,利用消费者缺乏医药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经验的弱点,以专业术语或陌生的中英文概念对产品成分进行表述;以不科学的断言或保证来表示功效,如“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完全无副作用”等;使用“疗效最佳”、“最新科技”等绝对化语言;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内容;突出表述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情况;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药品性能;承诺“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由此可见,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不要一味地轻信广告,对于广告上所宣传的功效以及厂商所做出的“无效退款”的承诺应持保留态度。消费者在购药的时候一定要记得保留好购药发票,对于商家所承诺的“无效退款”也要问明白,以免商家挖“文字陷阱”,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一定要向消费者协会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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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四)

2009 年 12 月 16 日  星期 三 今晚报

防不胜防的医疗陷阱

妇科宰人陷阱

2009年6月4日,由于身体不适,贺女士走进了某妇科医院。经过检查,医生说贺女士患有阴道炎。接着,医生开出了价格昂贵的输液药品,要求贺女士连续输液一个星期。每天仅输液的费用就得三四百元。眼见贺女士在高额治疗费面前犹豫起来,医生煞有介事地说,如不及时治疗,后果很严重。贺女士听后只得咬牙答应,接受了所谓的治疗。一周过后,贺女士再次到医院进行复查。医生又说她的宫颈炎很严重,必须及时治疗。贺女士只得听从,再次接受了高额输液治疗和其他一些名目繁多的物理治疗。最后,事情终于完结了,可掐指算来,前后费用加起来已花了上万元。

有些医生为了牟取利益,会想方设法让患者多花钱,置病人健康于不顾,完全违背了医务工作者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在此提醒广大朋友,看病一定要到正规的大医院。

“快速减肥”不可信

一直希望能够拥有苗条身材的王女士在看到报纸上一家美容院刊登的“一针减肥”广告后,被深深地吸引了。该美容院在广告中声称:一日快速变瘦,安全专业,一针见效,一次能减8斤至30斤不等。于是,王女士满怀希望地走进了这家美容院。在咨询的过程中,美容院的服务人员告诉王女士,广告上宣称的减肥产品是一种干细胞针剂,质量绝对可靠。另外,美容院出示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此针剂承保的产品责任保险单,也进一步坚定了王女士的决心。于是,在交了27540元相关费用后,王女士于2005年6月22日在双臂注射了广告上宣传的干细胞“瘦身针剂”。然而,注射后的结果却让王女士始料未及。当天晚上,王女士的胳膊便肿成一个大西红柿,一摸感觉里面是大硬疙瘩,疼得王女士吃不好饭、睡不好觉。王女士最后找到该美容院,但美容院的态度却跟之前大相径庭。万般无奈之下,王女士独自踏上了求医之路。在医院里,因为双臂化脓严重,大夫为其实行了开刀引流手术。后来,医院对王女士胳膊肿块中的分泌物进行了细菌培养,检查结果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万般无奈的王女士突然想到了美容院当时给她的那份产品责任保险单,她拨通了保单上注明的查询电话。但令王女士意想不到的是,曾经最让自己相信的保单竟然是无效的!

拥有美丽的容貌、匀称的身材是每个女性的梦想,于是乎美容就成了很多女士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于消费者来说,美容院也并非充满了鲜花和微笑,一不留神,您可能就掉进了美容院的陷阱。

网上购药要当心

刘女士的儿子患有糖尿病,吃了很多药也是治标不治本。有一天,刘女士的丈夫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两款治疗糖尿病的药品,据说可以快速降糖并最终治愈糖尿病。刘女士看后,不由得动心了。于是按照网上的订购地址,夫妻俩为儿子订购了一个疗程的药。儿子服药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晚上,全家人围坐在一起看《焦点访谈》。这一期的《焦点访谈》曝光了一些假药的名称。刘女士听到有“胰岛活力素”和“益肾糖必康”,赶紧拿出自己为儿子购买的两种药,发现与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的假药名称只差一个字,便怀疑自己购买的也是假药。随后,刘女士向药监部门进行举报,经过药品监督稽查队工作人员的核查,最终确定该药品属假药。

有不少人打着“中”字头的医院或以医疗科研单位网站的名义进行网上药品销售活动。而实际上这些著名医院或医疗科研单位和他们并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以此来骗取消费者的信任,以便顺利地进行欺诈活动,有很多消费者因此而上当受骗。

近视治疗陷阱深

蔡女士的儿子小明18岁了,眼睛近视将近500度,不得已蔡女士为儿子配上了一副眼镜。蔡女士一直想尽办法要为儿子治好近视,可偏偏用尽了所有办法,儿子的近视还是不见好转。有一天,蔡女士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收到了一个用激光技术专门治疗近视的宣传单。看到宣传单上所说的神奇的效果,蔡女士就带着儿子来到这家医院给儿子做了近视治疗手术。一天后,小明眼睛上的纱布被拿了下来,他发现看东西跟以前戴着眼镜时的效果是一样的。蔡女士听后,感觉非常开心,因为这就意味着儿子的眼睛手术很成功,从此儿子就不用再戴眼镜了。但一个星期后,小明的眼睛又开始出现模糊的迹象了。经眼科大夫的测试,小明的视力又回复到了原来近视的度数。蔡女士又找到该医院想讨回一个说法,但令蔡女士没想到的却是已经找不到该医院了。

都是美容惹的祸

赵先生从乡下来到深圳已有数十年了。经过数十年的奋斗,赵先生终于在深圳拥有了自己的公司,过上了富人的生活。赵先生面部先天右侧塌陷,与正常的左脸看上去很不协调。虽然赵先生很久以前就有整容的打算,但因为当时没有经济实力,只好作罢。可现在不同了,自己有实力去做整容手术了。于是,在2008年6月,赵先生趁着自己来北京洽谈生意的空当,选择了在北京进行整容手术。经过一番查看比对,赵先生最终选择了一家比较大的美容院为自己进行整容手术。7月10日,该美容院正式为赵先生进行了“右面颊部整形术”。医生在他的嘴里划开切口,把骨头和肌肉分开,然后将假体材料填充进去。又从其腹部抽出脂肪,注射进略为塌陷的下巴处。一番折腾后,赵先生对着镜子瞅了瞅,右脸部原先凹陷的地方果然隆高了不少。看上去也顺眼多了。赵先生觉得很满意。可不久后,令赵先生意想不到的麻烦便随之而来了。赵先生感觉自己右面部肌肉发紧,且疼痛不已,并有渗液流出。一个星期后疼痛和肿胀始终不见消除,医院只好将放在其右脸部的填充材料取出来。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赵先生的右脸前前后后一共经历了4次手术,总共花去2万多元,不仅整容目的没达到,右面部反而无端多了两道疤痕。经历整容失败的赵先生说:这哪是整容,完全是毁容,早知如此,还不如保持原先的形象。

美容消费热潮一浪高过一浪,人们在生活富足后更期盼拥有美丽、留住青春。于是,“人造美女”、“人造美男”层出不穷。然而,由于医疗美容市场存在着诸多问题,美容不成反毁容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美容者常因医疗美容失败而进行“返修”。医学整形中心专家介绍,目前的医疗整形美容市场存在三个严重问题。第一,生活美容院擅自进行美容整形手术。按照国家卫生部门的明文规定,生活美容院是不得进行有创、侵入性美容治疗的。然而许多美容美发厅都设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号称自己能割双眼皮、垫高鼻梁,消费者可以随来随做。而实际上在美容院里做整容手术的医生绝大多数是没有行医资格的,他们的手术行为也属于在非医疗机构里的非法行医。第二,整形门诊的医疗广告夸夸其谈,名不副实。现在的美容广告上面全是溢美之词,如“京城美容第一刀”、“永久成形”、“100%有效、100%安全、100%满意”等虚假广告语。对此,专家们指出:所有的整形手术都存在创伤、并发症和疤痕,都会对整容者的身体和心理带来一定影响,因此人们选择了整容也就选择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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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12-29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生活中的陷阱(五)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 四 今晚报

理财理出了烦恼

投资“骗费”的陷阱

吴先生经常在电视上看各公司的股评专家对股市的讲解,这些公司还宣称给他们打进电话的前多少位可赠送黑马股。受到黑马股的诱惑,吴先生便给其中一个公司打电话过去,可接线的客服人员根本不提送黑马股的事,只是一味地向吴先生介绍他们公司是如何专业、会员如何赚钱,还一再让吴先生加入他们的会员。吴先生架不住客服人员的万分热情,便汇去6000元,买了一个季度的会员资格。随后,该公司工作人员经常给吴先生发短信推荐各类股票。但令吴先生失望的是,他们推荐的股票中10只有6只被套,偶尔有赚钱的,也只有15%左右。一个季度下来,吴先生不仅没有把会员费赚回来,还倒赔了8000元!气愤的吴先生打电话让公司赔偿损失。但该公司却说如果没有他们,吴先生会赔得更多,不仅这样,他们还建议吴先生继续参加他们的高级会员,费用是每季度1万元,并说加入高级会员之后,会获得公司专家一对一的投资指导。事后吴先生表示: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再也不会相信这些所谓的投资咨询机构。

银行理财产品的陷阱

陈先生在某银行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在看该理财产品说明书的时候,首先映入陈先生眼帘的是该产品预计的年收益为0%~16%。由于受该理财产品高收益的诱惑,陈先生购买了10万元的该理财产品。但令陈先生没想到的是,这款预计年收益为0%~16%的理财产品,在合同到期后银行公布的实际收益率为0.0396%,也就是说,陈先生投资的10万元,最终只能获得39.6元的收益。对此,陈先生感觉上了银行的当。10万元现金如果投入银行做一年期定期存款,一年收益至少稳得4000元。但10万元钱到了银行理财产品的账户上之后为什么就变了味儿?一年期满时,仅仅拿到了39.6元!对于预期收益率的问题,一位专业人士说:要是把收益率按照投资期限计算,半年期的不到3%,3个月的也就2%多一点儿,肯定不能抓人眼球。如果直接用“年化收益率”的话,投资者会拿银行产品的收益率和国债、固定存款利息作比较,诱惑力相当大。面对陈先生的质疑,银行相关人士解释:银行在卖产品的时候就明确过预期收益的范围是在0%~16%之间,投资者通常只看到了16%而忽略了零收益的可能。

听消息炒股风险大

新买的股票就被套牢了,小刘不敢再轻易入市了,但看着天天上涨的股指,他又心痒难耐。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小刘的朋友给了他一条所谓的内幕消息,让小刘下定了入市的决心。小刘的朋友说有人要做某股票,让小刘赶紧买点儿,小刘想问清楚关于该消息的准确度,但朋友却说他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只是听股市中其他朋友说的。出于对好友辉煌战绩的信任,小刘以5.69元的价格满仓买入了该股票。但买入之后,小刘却终于体会到了“股市有风险”的真正含义。由于T+1的交易制度,买入股票后当天不能卖出,小刘眼看着手中的股票逐级盘落,也只能无奈地等待。收盘前不久,小刘再次询问好友该股能否上涨,好友斩钉截铁地说:“肯定能涨!”可是第二天这只股票继续下行,而且走势还越来越可怕。小刘心里开始发慌了,由于不知道买入的理由,也不知道下跌的原因,继续持有该股票已经变成了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最后小刘以5.51元的价格割肉出局,结束了本次投机。事后小刘表示:这听消息炒股票太可怕了,由于对基本面情况毫不了解,也不清楚主力动向,把全部家当放在自己完全掌握不了的股票上,这简直是对人的心理的一种挑战。

听消息炒股票是投资者的大忌。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你要相信股市有个四面透风的墙,你都知道这个消息了,还有谁不知道?就算投资者真的掌握了第一手的消息,也未必就会赢个满堂彩,因为市场主力在运作行情的过程中会非常注意盘面的特征,当发现有非核心资金参与其中时,必然会展开洗盘,如果你坚持不出局,那么就继续洗盘,直到你出来为止。听消息炒股票可能一次、两次成功,但是只要失手一次,基本就会前功尽弃。所以投资者在听到这类消息的时候,一定要对该消息的准确度进行确认,另外也要对该股票进行分析,不要盲目相信此类消息,免得自己掉进陷阱中。

“免费”保单的陷阱

2008年2月份,王先生在一家商业银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5月份的一天,王先生突然接到该行信用卡中心深圳总部的电话,对方表示自己是保险公司的电话理财中心,告诉王先生因为他是金卡客户,可以获得两项增值服务,一项是1年期意外险,保额为2万元的意外险免费保单,保费也只要不到100元,但保险额可达70多万元;另外一项则是他们公司新推出的、也是为金卡客户特别定制的保险产品。对方竭力向王先生推荐第一种保单,并且一再表示:只要王先生在电话中“口头”答应,保单就可以生效。不过,王先生没有一口答应,说想先看看保单再作决定。没料到几天后,保险公司就直接把保单寄来了,而且已经从他的银行卡扣除了100多元的保费。待王先生真正看到保单后,才发现上当。“当初以为70多万保障的保险费用一共只要100多元,但哪里知道缴费方式是月缴,也就是说,每个月都要缴这么多钱,一年下来,实际要缴的保费达1200元!”

类似王先生的遭遇,很多市民都碰到过。对于免费保单中可能隐藏陷阱的处理方法其实很简单:如果接到类似的电话,一定要问清楚保险是不是免费赠送,并且确认赠送期满后不会自动收取后续费用的就可以放心接受,而对于不需要的付费保险,只要明确表示不买就可以了。另外,如果已经收到保单,应该注意保险条款内容,发现是不适合自己的保单,要在10天的犹豫期内及时退保。假如发现信用卡扣款行为,一定要及时联系银行和保险公司,并收集一切相关证据,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司法诉讼途径确保自己的权益。

万能保单的陷阱

2009年3月份,杭州的苏女士投资2万元购买了一份万能寿险。据保险代理人的介绍,该产品的年收益率能够达到3.3%。苏女士听后心动了,赶紧买了2万元钱的。不料,近一年下来,不但没有盈利,甚至于账面资金也只剩下了1.7万余元。这下,苏女士可傻眼了。其实,苏女士在购买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万能险”。苏女士说:“当初购买的时候,只是听代理人说收益很可观,就买了一些,至于究竟什么是万能险,万能险合同上有什么规定,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而且合同上写什么也没仔细看。”

那究竟什么是万能险呢?万能险是介于分红险和投资连接险之间的一种投资型寿险,它的主要特点就是既有投资收益又享有保障。万能险设有投资和保障两个账户,保户缴纳的保费一部分进入保障账户,一部分进入投资账户,至于保险账户和投资账户的额度分配,则完全取决于投保人。投保人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对二者进行调节,确定保障与投资的最佳比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万能险的年收益率,是指投资账户中资金的年收益率,而非全部所缴保费的收益率。这也是消费者购买万能险时存在的最大误区,往往以为自己缴纳的全部保费是投资的基数。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选择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要对自己选择的产品进行相应的了解。其次,在选择保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保险条款,不要盲目依赖销售人员的解释和产品说明书,不妨将保险代理人的各项承诺以附加条款的形式写上保险单。另外,投资保险与投资其他金融产品不一样,保险更多的是考虑保障功能,加上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比较单一,因此投资者在对万能险的收益预期上应适当降低,而更注重它的保障功能。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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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六)

2009 年 12 月 18 日  星期 五 今晚报

招聘骗局种种

招聘只“招”不“聘”

高女士失业了,也成了求职者大军中的一员。自从单位倒闭四个多月以来,高女士最关心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招聘会信息。几天前,一位朋友打电话给高女士,说有一家网站招人,招聘人数过百,公司的实力一定雄厚。看到广告后,高女士也在网上浏览了一下该公司的招聘计划,发现该网站的招聘部门有战略发展中心、营销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等,不仅如此,该网站还提供网络编辑师和媒体经理等职位。高女士粗算了一下,招聘人数大概有100多人。虽然对招聘人数心存疑惑,但求职心切的高女士还是带着简历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后,高女士被告知回家等通知。高女士在家等了一个多星期也不见该公司打电话给自己。于是就托朋友帮忙打听。后经朋友打听,高女士才得知这家网站成立不久,这次的招聘只是公司企划部做的一次形象宣传,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人。

据了解,目前假借招聘之名推广企业形象的做法已经被各大企业频繁采用。企业之所这么做是因为招聘广告具有隐性宣传的作用,它可以让人感觉到这个企业很有发展潜力。为了避免遭遇此类招聘,求职者要做好信息鉴别工作。

星探公司的把戏

董小姐是南方人,集南方女子的美于一身。白净的皮肤,高挑的个子再加上本身气质好,走到哪儿都能为她赢来不少眼球。这天,她正和好友在市区逛街,突然一名男子向她迎面走来跟她搭讪。这种情况她见得多了,对那男子是爱答不理的。那男子先是夸她外形靓丽、气质很好,接着他告诉董小姐说她很适合当平面广告模特,不知道董小姐有没有兴趣。该男子还拿出自己的名片递给董小姐。董小姐一看名片上印的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这才意识到自己遇上了“星探”。感到特别开心的她便于第二天来到了星探所在的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拍了几张试镜照片。两天后,董小姐接到该男子的电话,对方称想和她签合同,请她当公司的兼职模特。虽然兴奋,但董小姐尚未被兴奋冲昏了头脑,冷静下来的她特地到工商局的网站对该公司进行了查询,发现确实有这个公司。第二天,董小姐便放心地与该公司签订了“个人策划服务合约”,并支付了工作策划、服务、咨询等费用共计1880元。两个月后,广告公司通知董小姐要拍一本服装广告册,共有40套衣服,这都是根据她的情况量身定做的,所以每套服装要交200元押金,广告拍好后全额退还。于是董小姐又交了8000元的押金后与公司签了合约,约定在十天以后开始拍摄。刚过一个星期,董小姐突然想起有件事情忘记跟公司说明白,于是打电话给公司,却意外地发现该公司的电话打不通了。随后,董小姐赶到公司,竟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门口还有很多和她遭遇相似的年轻女子。

一些不法之徒利用许多少男少女对明星生活的向往,谎称自己或者单位与知名艺人、电视台、电影公司或唱片公司有联系,可代为安排工作,诱使求职者缴付巨款参加其提供的训练课程。而被骗者在付款后,往往接不到任何工作,或是干脆连这些声称与影视公司有联系的人也找不见了。在遇到所谓的“星探”时,应聘者首先要了解该公司的背景,试镜前问明是否会收取费用,如果收费太高就要审慎考虑,切不可因贪图所谓的名利而上当受骗。

“高薪诚聘”的背后

远在山区的小镜第一次从老家来到大城市。一起出来的好姐妹们都相继找到了工作,只有小镜仍然在为工作四处奔波。有一天,小镜去找同村的小丽,小丽还没下班,小镜就在小丽住所附近的街上四处转悠。小镜看到马路边的电线杆上贴着一则招工启事,正在找工作的她就赶紧走过去盯着那则招工启事看:招聘饭店服务员,底薪4000元,每月工资不下2万元。小镜感觉饭店服务员薪水高得有点儿离谱,自己的同乡姐妹每月才挣700多元,这是个什么样的饭店啊,服务员的工资都这么高?虽然小镜心里也犯嘀咕,可还是被广告中承诺的高薪所吸引。于是小镜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前去应聘。到了该饭店后,小镜发现这根本不是简单的饭店,而是一家夜总会。小镜怀疑这家夜总会招聘的不是一般的服务员,便对2万元的薪水提出质疑,对方暗示“我们这里有的小姐拿得还要多”,并表示,工作内容当然不只是端饭送菜,还要陪客人吃饭、喝酒、跳舞,而且工作时间全部是在晚上。听到这名男子这样说,小镜心里有了十足的把握:他们招聘的根本就不是服务员而是坐台小姐。想到此,小镜飞快地跑出了该饭店的大门。

一些“高薪诚聘”的诱人广告背后,隐含的却是不良职业,这类情况如今屡见不鲜。“高薪诚聘”的行骗对象主要有两类:外地初来城市、人生地不熟的求职者和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求职者一旦掉入这类陷阱,损失的不光是钱财,还可能被误导从事非法的“地下”职业。

招聘职位陷阱

刚毕业的小陈在人才市场上看到一家保险公司在招聘储备干部。小陈不知道储备干部是做什么的,于是就上前向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告诉小陈是在公司做管理。小陈一听感觉还不错,于是就递了一份简历。面试的时候,招聘主管告诉小陈,想要来公司工作必须先要考一个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小陈很疑惑,应聘的不是储备干部吗,为什么还考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尽管当时小陈已经知道这是一家保险公司,但是由于求职心切,加上对工作性质并不熟悉,他和大多数新人一样,都听从公司的安排考了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令小陈没有想到的是,保险代理人资格证考下来后,公司就要求大家出去拉保险。小陈向主管询问,得到的答复却是:你应聘的是储备干部,但不管你应聘的是什么职位,一开始总是要由保险业务员做起的。听到如此答复,小陈才明白自己掉进了保险公司的陷阱。

很多用人单位常常会把招聘的职位冠以好听的头衔,例如招聘业务员会说成营销经理,招聘秘书会说成行政助理等,但却强调无需经验,这时,求职者就应该注意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求职者应该事先意识到,求职本身是有风险的,在求职过程中要保持相对冷静的心态和客观冷静的意识,以免自己掉进招聘公司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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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陷阱(七)

2009 年 12 月 19 日  星期 六 今晚报

警惕就业陷阱

骗的就是你的才

小聂在一家广告公司担任文案策划。不巧的是,小聂工作不到半年,那家广告公司就因惹上官司而倒闭了。小聂不得不重新再找工作。有一天,小聂在网上看到一家公司正急聘广告文案,于是前往应聘。公司的策划经理面试了他,在得知小聂曾经有过多次成功策划的经验之后,该经理表现得十分高兴。“我们这里最需要的就是人才,如果你水平确实不错,我们可以高薪录用你,不过,在这之前,你需要向我们证明一下你的能力。我这里有一些资料,给你一周的时间,你拿回去帮我整理出一份策划方案来,如果可行,我们立即录用你。”小聂为此而欢欣鼓舞,熬夜赶着做这份策划方案。辛辛苦苦做了一周后,小聂终于将一份完整的方案做了出来。经理看了之后,表示还不错,然后就让小聂回家等通知。但小聂在家等了一个星期也没等到通知他上班的电话,于是就打电话过去询问结果。经理却说:他们仔细看了他做的策划方案,认为不大适合他们的公司,所以就没通知他去上班。小聂这才如梦初醒,原来对方公司让他去面试,其实只是骗取他的策划方案而已。

这一类招聘的骗局虽然不骗取求职者的钱财,却是在骗取求职者的智力成果。这些企业往往有一套完整的招聘考核体系,从笔试、复试到最终面试,每个阶段环环相扣、极其正规。面试很顺利,工作时间、内容、薪资福利等条件也都能让人接受,可最后却偏偏没有等到录用通知。求职者要防范这一类的骗局,应当注意,正当的用人单位是不会过分了解求职者以往工作的具体内容,更不会在求职者还没有到岗的时候就要求职者先提供策划创意。如果个别的单位一定要求职者提交自己的才智成果,求职者可以提及版权事宜,和用人单位约定好策划或是创意的劳动版权,声明你的创意或者策划在你未进公司的时候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使用,以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

当心成为廉价短工

就读于某大学英语系的小姚,毕业后在网上找到了一份翻译的工作。试用期三个月,月薪为250元,试用期满正式录用,月工资不少于3000元。好诱人的高薪哪!小姚此时也顾不得试用期那微薄的薪水,只想着如果能够试用期满的话,每个月的收入就能拿到3000元了。这对于刚出校门的小姚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于是,小姚和新来的5个翻译员为了让老板满意,将来被正式录用,便夜以继日地拼命工作,不停地为公司赚钱。眼看着还有十天试用期就满了,老板却突然以“不适宜在本公司工作”为由,将5人全部辞退了。心生疑惑的小姚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一直很拼命地工作,可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而让自己没有顺利地度过试用期呢?于是小姚便在网上查找有关该公司的情况,令小姚吃惊的是,该公司一直就没有正式录用过一名员工,所有被该公司招进去的人没有一个能度过试用期的!原来该公司一直就在利用试用期那微薄的薪水来廉价获取大量的劳动力,并不是真正想录用应聘人员。小姚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是掉进了该公司试用期的陷阱了。

我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报酬权,月薪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工伤,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者,同样可以享受伤残补助待遇。即使有的老板不愿意与试用工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同样受法律保护。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识别用人单位的“试用期”陷阱,对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限、薪金过低、重复试用等,求职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举报,请求帮助维权。在求职者求职之前最好做一些关于用人方面的功课,熟悉《劳动法》,这样即使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也可以拿出相应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押金”限制你

小李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适合的工作,每天都闷闷不乐。跟小李同租房子的女孩在河北保定的一家连锁咖啡厅做服务员。女孩热心地为小李介绍这份服务员的工作。小李想:反正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工作,于是就来到该咖啡厅做服务员。由于刚毕业,对于用工合同之类的事小李一窍不通,当得知该咖啡厅要求每位服务员必须缴纳200元的服装押金和相应的培训费时,小李也如数交了。工作了两个月后,小李觉得自己确实不太适合这份工作,于是就向该咖啡厅的领班提出了辞职。谁知该咖啡厅的领班却说,小李没有干够半年,所缴纳的押金是不退回的。小李很纳闷,当初来的时候没有人说必须干够半年,领班却说以为那个介绍她来的女孩已经跟她说过了,所以自己就没说。气愤的小李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好朋友小菲。小菲告诉她:《劳动法》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向员工收取押金。小李这下可傻眼了,当初交押金的时候也没有向咖啡厅的人索取票据,就算是想到劳动局维权,也没有证据。也就是说,小李必须再待上四个月才能拿回那200元,小李心想,这样既浪费了自己的精力,也浪费了重新找工作的时间。于是,考虑再三后的小李正式向该咖啡厅辞职了。

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由此看来,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所以求职者在与单位签合同前完全不必向招聘单位缴纳任何形式的费用或抵押证件。此外,若求职者已缴纳了此笔费用,有权在离开用人单位时随时要求予以全额返还,而在交费时一定要拿到合同和收据等相关证据,以便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到劳动监察局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说,很多应聘者吃“哑巴亏”,都是因为落入陷阱又没有证据。

用工合同你看准了吗

刚刚毕业的小郑很顺利地进入一家单位实习,在实习期间小郑与该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毕业后正式入职该单位。半年后,小郑的实习期结束了。但该单位却迟迟不与小郑签订劳动合同,理由是毕业前已与小郑签订了就业协议。但小郑深知劳动合同不等于就业协议,强烈要求该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只好告诉小郑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于是,小郑就只好继续她的试用期,该单位规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满后,该单位再无借口,就与小郑签订了劳动合同。原本以为可以顺利地签订劳动合同,没想到在劳动合同中,小郑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该单位的劳动合同上规定:在上班期间不得结婚生子。这令小郑百思不得其解,在询问该单位的其他员工的时候,得到的答案是他们知道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但是面对如今的就业情况,也没办法,只好与该单位签订了这不平等的“条约”。听到同事们这样说,小郑犹豫了,不知到底该不该签。

现在的求职市场呈现出供大于求的趋势,但广大求职者千万不要因为就业形势严峻就忽视甚至放弃自己的权益,在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文本是否规范、条款是否合法。如果合同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一定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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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陷阱(八)

2009 年 12 月 20 日  星期 日 今晚报

警惕种种招生陷阱

隐性志愿的猫儿腻

小勇是一名刚参加完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小勇的父母一直对他抱着很大的期望。他们甚至比小勇还着急。高考还没开始,他们就开始关注一些大学的招生情况了。高考结束后的一天,小勇的妈妈上街去买菜,路过某大学门口的时候发现有好多学校在招生,甚至还有名牌大学。小勇的妈妈急忙跑到跟前去仔细地询问。招生人员也认真地为小勇妈妈讲解。该招生人员称:自己是某名牌大学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学校每年的录取分数线都接近一本线。考生如果要上就得先交50元钱在此报名,然后学校将为其建立档案,高考时就不用报了,等于多了一个隐性志愿。到时,学校会根据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而没有报名的考生就不存在被录取的可能性。有了隐性志愿,可降分录取、拿名牌大学文凭……而这些“好处”的前提是先交50元报名费,然后在家等消息。小勇妈妈听到该负责人这样说,心想:先占一个名额吧,反正没坏处。于是交50元报了名。小勇妈妈高兴地回到家中,急忙把这件事告诉了儿子小勇。小勇一听是某大学,便告诉妈妈说,一般正规的大学是不会下来招生的。听到儿子这样说,小勇的妈妈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可心里还是抱有一丝希望。最终小勇妈妈的希望随着小勇踏进大学校门而破灭了。

为骗取学生及家长信任,一些不法分子假冒招生工作人员或高校招生老师,拿出虚假文件,并向考生及家长吹嘘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途,遂慷慨出手,结果受骗。

军校招生的陷阱

由于刘女士的儿子小于学习成绩不是太理想,刘女士就萌生了把儿子送到军校读书的念头。有一次,在回家的途中,刘女士认识了徐某。徐某自称是某军区的干部。在交谈的过程中,徐某了解到刘女士儿子的情况后表现得很热情:“你的孩子想考军校啊,那太好了,正好我有个战友弄到一个上军校的指标。他以前是给部队首长开车的,因为首长欠他一个人情,就给了他的孩子一个上军校的指标。可他的孩子已经上了军体校,这个指标就用不上了。如果你们想要,花点儿钱就行。这所军校在沈阳,在学校保证有军籍和学籍,毕业后孩子可以是文职干部,也可以在沈阳各大军队医院任职,就业不成问题。”听徐某这样说,刘女士感到让儿子上军校的愿望很快就能实现了。于是,刘女士问大概需要多少钱,徐某说大概六七万吧。徐某还和刘女士说如果事情办不成,将全额退款。这下刘女士放下心来,安心地等着儿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随后,小于顺利地上了“大学”。可是上学半年后,小于一家才知道,小于读的是学校的创收班,只是一名旁听生,只要交学费不用找人也能去。气愤的刘女士按照当时徐某提供的地址去找徐某要钱,到了之后才发现根本没有此人。

“花钱”就能上大学

考生李玉家在山区,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但父母还是一直在供她读书,想让她脱离山区,不要在山区受苦。李玉学习成绩一直很好,父母本以为这次参加高考女儿就能远离山区,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李玉临考试的时候却感冒发烧了,以至于没有发挥好,只差几分没有被录取。没过多久,山里来了一个神通广大的人自称在高校里“很有关系”。对方告诉李玉的爸爸,自己能够弄到某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内部指标,但李玉需要比一般考生多交纳1万元的入学费。李玉的父母听到女儿又能上大学了,于是东奔西走地借了1万元,交给了那个神通广大的人。可是,李玉在家一直等到10月份,大学录取通知书也没下来。

警惕“国字号”假学校

24岁的小王从老家一所技校毕业后来北京打工,在一家投资公司做销售。小王一直觉得自己的学历有点儿低,想趁着还年轻的时候多学些知识。鉴于自己是做销售的,小王便把学习的方向定位在市场营销方面。后来,他偶然在网上看到了中国工商管理大学的网站,看到上面有网上报名的板块,需要填写的内容也很简单,于是就在网上报了学校营销管理的课程。第二天,一个自称是中国工商管理大学工作人员的人给他打电话说:“我们这边可以直接给你办学校的文凭,可以通过网上认证,一套5000元左右。”于是小王便买下了一套“中国工商管理大学”的毕业证、学位证,并顺利地在其网站上通过认证。可令小王没想到的是,当他拿着这些证件去一家销售公司应聘时,接待人员告诉他:“根本没有这个学校,你的证件是假的。”

通过网络搜索,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国字号”的假高校网站。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很多上当受骗的人根本就没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要求大家在网上浏览有关信息时一定要仔细认真,越是微小的地方越不能放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招生广告也有假

考生小张高考发挥不好,落榜了。一天,他接到一家民办高校的电话,电话中的“老师”宣称“为满足未被录取考生的升学愿望,学校将进行补录登记,凡普通文理、艺术及体育达线考生皆可报名”,并为小张详细讲解了专业的设置。正在为升学发愁的小张似乎一下子看到了希望,于是赶紧到报名地点缴费并报了名。一个月后,小张被顺利录取。开学之日,小张如期到学校报到。但到了学校,小张才得知学校的招生广告没经过相关部门的广告备案,而且所谓的补录计划实际上是自学考试。

每年都会有招生院校在发布招生广告时,增加虚假信息或混淆招生概念,欺骗考生和家长。如,有的招生广告会故意混淆高考招生与其他学历文凭教育招生的区别,将考生骗到学校的自学考试助学班或是远程网络教育班。所以考生和家长在选定院校后,应向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学校的办学资质、招生资格等,千万不要轻信广告和招生简章。在选择高校时一定要注意三个问题:第一,在报名前要看学校有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尽可能实地了解高校的具体情况;第二,查看有无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第三,要充分把握退学的规定,一旦发现教学内容与招生简章上不符,要尽快退学,以免延误自己的学习时间。

留学警惕名字相似的学校

小王毕业后想去加拿大留学,于是就去找了一家留学中介。中介告诉小王他们可以帮助想留学的人申请很多学校。小王选择了中介所说的西门菲莎,她以为中介所说的是西门菲莎大学(Simon Fraser University,简称SFU),这是一所加拿大2001年综合类大学排名第一的大学,便很快与中介签约了。当小王到了加拿大后才知道这是西门菲莎语言学校,根本就不是中介所说的西门菲莎大学,而且与SFU没有什么关系,纯粹只是同名而已。小王真是又气又恼,却也没有办法,怪只怪自己当初被中介忽悠了。

类似于小王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例如加拿大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了解加拿大大学的人一定是耳熟能详,它是加拿大一所顶级的医科博士类大学,但很少有人知道还有一所学院也叫“哥伦比亚”——皇家哥伦比亚学院,而它只是加拿大一所很普通的专科学校,学校规模也非常小。还有美国的普林斯顿大学是世界名校,而加拿大普林斯顿学院却只是一所普通的专科学校。所以想留学的人在申请留学的过程中要仔细认真审查中介帮忙介绍的学校,对名字相似的学校提高警惕,防止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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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九)

2009 年 12 月 21 日  星期 一 今晚报

睁大双眼选学校

雷声大、雨点小的中介后续服务

小林的新西兰留学手续办得很顺利。想到自己的海外生活,小林充满了期待。在开学前,中介打电话要求小林把2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汇入指定的预科学校账户,作为新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在填写寄宿家庭的条件要求时,他父母要求该家庭的生活水平达到中产阶级以上,中介业务员再三承诺“没问题”。听到中介的承诺,父母便放下心来。谁知刚到新西兰没几天,电话里就传来小林委屈的声音。原来小林寄宿的是当地一个贫困家庭,房东夫妇加上四个孩子均靠government的救济金生活。房东夫妇一家人的生活质量很差,自己的四个孩子都难以顾全,就更别说照顾小林这个寄宿者了,有时甚至连小林的一日三餐都无法保证。小林在电话里痛苦地对父母说:房东太太连家里的水果都贴上自己孩子的名字,谁的名字的水果就是谁的,根本没有小林的份儿。心疼不已的家长赶紧找中介,中介的说法是:“现在去读书不是去享受,外国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小林的父母愤愤不平,但身在国内鞭长莫及,除了安慰孩子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最后小林只好向学校求助,几经协调后才和两个陌生学生在校外租房住下。

留学生的住宿家庭是个纠缠多年的复杂问题,在英国尤其是伦敦最明显,因为家长不想住得贵又想住得好,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基本上每周100英镑的房子就是贫民区、拆迁房,市区里比较舒适的则差不多要每周200英镑。还有一个选择就是郊区,但时间和金钱都浪费了,家长也不愿意,所以问题很多。而实际上,许多寄宿家庭问题都是由文化差异所造成的误会。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所引起的住宿问题,合法的中介都会在家长要求更换住址时,先调查情况,如果属实便将学生的困难反映到其所在学校,由校方协调处理,比如为他换一处房子。合法的中介会把后续服务内容在合同中注明,也会把消费者及自身的权利与义务都列出来,包括后续服务的细则。留学生在签合同时不应听信个别业务员的口头承诺,而是要求中介做出书面承诺,如果中介没有做到合同中规定的一些细则,您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名师教学的陷阱

2008年暑假前夕,刘女士在儿子的学校门口看到有很多培训班在发传单。刘女士看到宣传单上写着由南郊某重点学校的老师授课,并有“名师执教、还保证提高成绩”的承诺,禁不住诱惑,一放暑假就毫不犹豫地花1600元给她上5年级的儿子报了个数学培训班。然而,让刘女士没想到的是去上课后才发现,培训班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名师,来讲课的全是一些在校大学生或研究生。

不少培训班的广告都承诺“名校名师”授课,而等到真正开课时,“名师”却临时换人,承诺无法兑现。您如果碰到这个情况,完全可以为自己维权,可以向主办单位索赔学费。

课时“缩水”

在某公司做助理的赵小姐于2008年10月,花了1600元报了电脑“PRO/E课程”中高级培训班,上课时间为2008年11月17日至2009年1月20日的每周六,考试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下一个周末进行。然而,赵小姐在上完12月29日的课程之后,授课老师表示因为要出差,全部课程已经结束,将于2009年1月5日举行考试,让学员们做好准备。课程提前结束让赵小姐感到不满:当初报名时明明承诺有10天的课时,现在只上了7天就结束,还人为提前了考试时间,让人有些准备不足。对于这种情况,培训中心负责招生的一位老师解释说,考试日期发生更改主要是由于授课老师最近要去北京出差,故提前结束了全部课程。关于考试时间的问题,该老师表示培训中心是根据规定,将学员们的资料向相关认证机构提交申请,只要通过了就能进行考试。

现在有很多的培训班都存在开班人数不足的问题,有的培训机构在学员报名时信誓旦旦,但开学后就往往因人数不够而“多班合一”,而且大部分的培训班都存在课时缩水的问题,缩水少则一两节、多则几十节。有的培训机构虽承诺出现上述情况退钱,但到时候即便是退钱,也只是象征性地退一小部分,而且复杂烦琐的程序会让你自动放弃这一权利。对此,培训者在报名前要对培训班的课时数、班级人数加以核实,把一些细节的问题跟培训班的人沟通好,以避免自己吃亏上当。

误人子弟的天才学校

2007年7月,某市的教育局内来了四位家长,家长们均反映自己被某学校骗了。原来,这四位家长在为孩子选初中的时候都看到了某所学校所做的广告,广告上宣称:本校的校长是“清末著名私塾先生张夫子之长孙”张某,现宣布招收“清华大学少年预科班”学生12名,条件是小学五年级、1997年出生、健康和聪明的儿童,保证“辅导28个月后让他们参加少年班考试,将孩子培养成名副其实的跨世纪科技少年精英”。该广告中宣称经由张校长辅导的1000多名学生,已有17名升入大学,200名考入重点高中、中专和技校。于是,受到广告宣传的诱惑,四位家长便为孩子报了名。可是盼子成龙心切的家长哪里知道,经过张校长的辅导后,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对他们进行初中升高中的摸底考试中,数、理、化、语文、英语5门功课,4名学生的平均成绩还不到33分!于是,又气愤又后悔的家长们便找到了教育局诉说这一情况。经过教育局的调查发现,原来这位著名私塾的长孙张某不过是电业局的一名停薪留职的工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后来上过一年电大,但也没学到什么东西。随后,张某又当过某学校的工人教师,该学校对教师所需的知识要求是极为有限的。后来,在教书一年后,失业的张某便想自己办一所学校。但有关方面根据他的办学条件,否定了他的申请。他见正道不行,就用歪道,在没有得到任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成立了某中学,大肆做广告宣传自己的学校,致使很多家长上当受骗。了解情况后,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取缔了张某的学校,并对张某进行了处罚。

有很多骗子摸准了家长们都想让孩子读名校的心理,于是打着名校的牌子进行招摇撞骗,名校真可谓是“遍地开花”。要避开这些多如牛毛的教育消费陷阱,就要多走多看,学会利用权威的信息平台分辨信息的真伪。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学校的时候,一定不要轻信广告。还可以通过教育部门了解此学校的相关信息,以确定学校的资历。

托管机构如何让人放心

家住北京昌平的王女士在国贸附近上班,每天下班根本就来不及准时接儿子。每次在幼儿园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回家了,只剩儿子那孤单的身影,王女士心里就很不好受。但是也没办法,自己和爱人下班的时间都很晚。后来,邻居李女士跟她说认识一家托管机构,可以把小孩放到那儿去。问明了托管机构的地址,王女士亲自去看了看。原来,该托管机构就是在一所租赁的民房内照顾孩子。王女士去的时候,该托管机构大概有20多个孩子。孩子们吃住都是在这里。不大的两个房间就是孩子们休息的地方,每个房间放着五张上下铺。孩子们活动的时候是在客厅,虽说客厅不小,但是一下子容纳20多个孩子看上去还真是有点儿拥挤。看到这样的情形,王女士有些忧心:这里孩子太多,活动的空间太小,假如一个孩子感冒了,就会传染给所有的孩子。在住宿与吃饭的卫生问题上,王女士不敢想象,只有两三个工作人员,哪能照顾得了这么多的孩子?万一孩子真出了点儿什么事,怕是也很难得到保障。最后,王女士的公公婆婆知道后,从老家赶来,承担了接送孩子的任务。

令有孩子的父母一直很头痛的大概就是孩子的接送问题。于是,许多家长把目光锁定了“排忧解难”的学生托管。托管班面对的是不特定对象,而且目前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托管班的人员、场地、资金作出明确规定,所以孩子一旦受到伤害,将很难获得保障。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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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十)

2009 年 12 月 22 日  星期 二 今晚报

买房防忽悠

房价低标,“起”字做文章

张先生在北京打拼已有十年了,还一直是租房子住。本来结婚的时候打算买房子,可是由于刚刚工作,手上没有多余的钱就把买房子的事搁下了。慢慢地,张先生的工作步入了正轨,手上也有了一些存款,再加上女儿出生了,于是,买房子的事又提上了日程。下班的时候,张先生看到在公司旁边的广告幕上登出了某郊区的一处楼盘,醒目地标着每平方米仅2300元,但在后面加了一个小小的“起”字。张先生并没有在意那个“起”字,第二天赶紧请了假,坐了两个小时的车直奔售楼处,想尽快买下这么便宜的楼盘。可到了开发商的售楼处,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各种费用加起来,每平方米竟高达4000余元!后来张先生问起有没有每平方米2300元的房子,售楼处的人称“2300元起”,只是做广告,根本就没有2300元一平方米的房子。

样板间走样了

胡先生夫妻二人从农村到城里工作已经5年了,有了一定的积蓄后,夫妻俩决定在城里买一套房子,把儿子接到城里来上学。决心一下,他俩就开始注意各种开发商的售楼广告,欲寻找一处离两人工作单位都比较近的楼盘。在一次展会上,胡先生夫妇看到一则售楼广告,这个楼盘的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称该楼盘是面向工薪阶层推出的项目,并且在售楼时已经制作了各种户型的样板间。夫妻俩选中了一套两居室的户型,售楼小姐带着两人来到了样板间,样板间进行了高档装修,非常漂亮,也正是样板间使他俩更加坚定了购买此处房产的决心,于是很快在售楼处签订了购房合同。关于房子的装修问题,胡太太还特意询问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售楼小姐热情地说:保证交房时会与样板间完全一致。听完售楼小姐的保证,夫妻俩高兴地交了定金,几天后便将首期房款交到了开发商处,就等着过些日子搬进新居了。但房子到手后,却令胡先生夫妻俩大吃一惊,室内装修与样板间相差甚远。原来所说的样板间的高档装修,变成非常低档的材料,完全没有了样板间的富丽堂皇。夫妻俩立即找到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按样板间交房,开发商却说在购房合同中没有这一条。

为了促销房子,房产开发商在推出售楼广告的时候,往往会精心设计各种户型的样板间,以样板间误导购房人买房,但交房时却与样板间相差甚远。目前这是不少开发商诱惑购房者最常采用的办法。购房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如果开发商承诺装修,购房人要在购房合同中详细约定装修的标准,例如对各种材料及品牌、型号、质地以及工艺制作都需要明确加以约定,也可在合同中约定:按样板间的标准交房,否则有权不收房或是退房,还可将样板间的图样作为合同的附件,否则在形成事实后,若结果与期望相距甚远,陷入纠纷则不可避免。

莫让绿化率“迷”了眼

马先生是一个文学工作者,兼具诗人气质的他喜欢诗情画意、鸟语花香的生活环境。所以,马先生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对房子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绿化面积一定要大。他在某房展会上看中了一套别墅。别墅的售楼人员告诉他,该小区的绿化面积可达到70%,马先生觉得非常满意,就与开发商签约。合同约定一年后交房,小区绿化面积达到70%。马先生也如期交了预付款。一年后,马先生如期收到了房屋,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上当了,开发商宣称的绿化面积达70%根本没有达到。心里窝火的马先生找到开发商想讨个说法,但开发商却指着合同说,他们已经达到了70%的绿化要求了。原来开发商指的绿化面积的70%是非建筑区的绿化面积,而不是马先生认为的整个小区的绿化面积。

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有时会随意提高绿化率,或者把社会公共绿地或他人绿地也拉到广告中,误导购房者。另外,就是玩数字游戏和文字游戏,比如本案例中的非建筑区的绿化率和小区的绿化率就是一个例子,一般购房者是很少琢磨这些文字游戏的,最终就会上当受骗。对这类期房陷阱的破解方法:首先,购房者要实地观察,看看绿化面积是否已经落实到具体位置;其次,法律规定有约定才有责任,没有约定就没有责任,所以千万不要相信售楼小姐的嘴上承诺,而要将这些具体的和可量化的东西写入合同,以免到时候自己的权益受损了也没办法维护,只能吃哑巴亏。

售楼书上的“秘密”

在房展会上,王女士看中了某房地产公司新开发的一处楼盘。精美的楼书上绘有游泳池、幼儿园、邮局等十几项配套设施,而且效果图还十分诱人。王女士感觉十分满意,决定购买这个小区的商品房。但入住后,王女士发现,售楼书上承诺的绿草地纯属子虚乌有,游泳池就更是没影的事了。开发商原来承诺的“人车分流,封闭式的花园住宅”,也因小区围墙被拆除,而变成了开放式住宅区,幽静小路变成了新修的交通干线,车水马龙,人流如潮。即使是夜晚,刺耳的喇叭声也不绝于耳。售楼书上所谓的“世外桃源”荡然无存。王女士要求退房,但开发商多方推诿,至今仍没有结果。

售楼书是一种广告,从法律角度来讲,只是向欲购房者提供一种房源信息,属于要约邀请,即等待购房者向自己发出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在要约发出后,只有在销售商作出承诺后,双方达成合议,合同才正式成立。因此售楼书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由于开发商只是口头承诺,而购房人并没有在合同中写明约定的条款,所以也就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要规避这类陷阱,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无论售楼书怎么说,购房者在购房前都应该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地区市政规划情况,如对开发商提供的信息有疑问,购房者可直接去市政规划部门查询。对于购房者来说,首先必须了解所购楼房的规划情况。2.为防止自己在购房的时候掉进开发商的陷阱,购房人可以将自己的各项要求写在合同中,因为法律只会认定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购房者还可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要对其所做的售房广告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广告从而误导消费者,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购房者应谨慎保管好开发商的售楼书,作为日后发生纠纷的证据。3.如果真的上当受骗,购房者一定要尽快拿起法律武器,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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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十一)
2009 年 12 月 23 日  星期 三 今晚报


注意购房合同细节

订金变定金

小红在单位工作好几年了,攒下了一些钱,决定采取贷款买房的方式先解决居住问题。经过多次挑选之后,小红最终选择了亚运村某房地产项目。由于小红工作比较忙,所以选房签约的工作就交给母亲来全权处理。在售楼处,小红的母亲为了保留中意的房号,交付了订金1万元,随后又分批将首付款8万余元如期交付。由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小红的母亲就时不时地到新房那看看小区的建设进度,但令小红母亲不满的是,她发现小区内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售楼小姐所说的差距甚大:原来承诺小区绿化率达40%,现在连绿色都难得一见;承诺在交房时一并交付使用的健身设施没了踪影;水暖电热气也不可能保证按期开通。带着自己的疑惑,小红的母亲找到了售楼处向售楼小姐打听,却遭到对方的呵斥:“谁跟你那么说的你找谁去,反正我没说。”后来经过小红多方考察,发现该楼盘的建设质量和小区配套存在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于是决定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经过多次的软磨硬泡,售楼处最后同意退还已交的8万元房款,但对1万元订金却表示不能退,理由是小红的母亲已经毁约,按约定,“定”金不予返还。小红的母亲很纳闷,自己在交订金的时候,开发商明明说这部分钱是相当于预付款,如果不想购买了还能够退回的,这会儿怎么又不能退了,甚至还担了一个违约的责任!小红的母亲不甘心,多次找到开发商,有两次还在开发商的售楼处被气晕了过去,售楼人员看到这样的情形,担心会出事,才把那1万元退还给了小红。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双方买卖商品时作为已成交的保证,是指依据《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定金不能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则要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仅仅是指预付款,如果消费者不愿买这种商品时,“订金”应当退还给顾客。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交付的订金视为交付的预付款,订金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房地产开发商在收取订金的时候,订金的数额必须在总房价的5‰之内,双方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之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是抵充房价,严格来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在利用购房者法律知识缺乏而设置的一个文字陷阱。因此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或是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中的用词,注意区别不同的含义,尤其是在法律意义上的不同。另外还要注意一点,如果您在尚未确定一定要购买时,最好不要向商家交纳“定金”或“订金”,以防商家借机钻法律的空子。

购房小心合同陷阱

小李和女朋友打算2008年年底结婚,想买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作为新房。经过挑选后,小李二人看中了位于郊区的一套在建的期房。售楼处在向小李介绍的时候说的是可以在2008年11月份交房。小李听后,心想:交了房再装修一下,就正好到年底了,也不耽误结婚。于是,小李就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在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写明约定的最后交房日期为11月。小李二人回家后满心期待,可到了12月初开发商仍没有通知小李去领钥匙。心急如焚的小李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却要求小李和他们再签一个关于燃气初装费的补充协议。小李认为这个要求没有道理,拒绝签协议。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告知小李,如果业主不签该协议不交钱,他们就将钥匙扣押。同时又向小李提出还要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和宽带入网费,但实际上在签署的原合同中已写明购房款中包括有线电视和宽带入网的费用。小李对开发商的这些无理要求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到法院去起诉,最终法院判定开发商向小李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楼是在履行其合同义务,既然是合同约定的义务,义务人就应该全面、正确地履行而不应单方附加任何条件。如果因为单方面附加条件而购房者又不能接受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房,其延期履行的责任应该完全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支付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为此,购房者可以通过书面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权利。在此提醒您,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额外要求签订的不平等的补充协议、交纳额外的费用等合同约定以外的事项,购房者只要认为不能接受就有权加以拒绝。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或故意刁难,您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为了急于拿到房子而妥协。

期房变“欺”房

最近,张小姐被自己的新房搅得心神不宁。2008年,张小姐在某售楼处看中了一套位于朝阳区三间房附近的130平方米的期房。由于距离上班的地方比较近,所以她就以8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套房子。在购房合同中,双方规定,张小姐签约时首付50万元,交房时再付30万元,开发商将于2008年8月交房。由于张小姐有过买房的经验,所以要求把交房的日期及一些买房的细节写进合同,但开发商信誓旦旦地向张小姐保证房屋质量绝对有保证,交付的房子与样板房一模一样,还保证按期交房。听到开发商的保证,张小姐也就没坚持在合同中列入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等违约责任条款。转眼间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张小姐却没有拿到新房的钥匙。到开发商处询问才得知因工程未完工,开发商现在无法交房。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一直拖到了2009年的3月开发商才交房。气愤的张小姐毫不犹豫地起诉了开发商,但法庭却不支持张小姐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双方的合同中没有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条款,故不支持张小姐的诉求。听到这样的判决结果,张小姐傻眼了,真悔恨自己当初轻易听信了开发商的承诺,没有将违约条款写进合同中。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要求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首先要有自己的主见,尤其在与开发商签订期房购房合同时,不能只听信开发商的片面之词,一定要坚持该签什么就签什么,合同条款一条也不能少。其次,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对方的违约责任。比如超时限交房的,买房人可以退房,卖房人除退还房款外,还要向买房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买房人如不退房,卖房人就要依逾期交房的时间按日向买房人支付违约金。

阳台面积怎么算

某投资公司投资开发了一个花园别墅的住宅项目。该楼盘所在的地段交通比较便利,风景也很不错。这些条件吸引了很多成功人士前来购买。其实大家选择这里的别墅更重要的一点是看中了这家别墅的造型。这家别墅造型精美,豪华气派,内部设施也一应俱全,尤其在外观设计上有独特之处,阳台采用的是开放式的弧形设计,且有古朴典雅的花边式护栏,突出于墙面。看上去美观且大方。在销售合同中,人们发现这个阳台的面积是按整个阳台面积计算的,约有16平方米。刚开始购房人都没有在这个阳台面积上做过多的考虑,有的购房者甚至都没有就所购房屋面积的具体计算方法加以了解,开发商也没有就面积所含项目进行详细说明。后来通过对商品房销售规定的了解,这些购房人才知道,开发商在算阳台面积的时候按的是封闭式的面积进行计算的,多算了阳台面积,自己多付了钱。

阳台是室内与室外的过渡空间,由于阳台的土建成本比较低,为了能够客观地反映住宅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和住宅设计的合理性,在设计阶段计算住宅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时,将阳台面积单独计算,比较合理且符合客观实际。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明确规定: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所以,购房人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这个计算公式,看清开发商合同上的关于阳台面积的计算。由于两种计算方式不同,您就有可能要为您的疏忽多支付一大笔钱给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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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十二)

2009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 四 今晚报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的地方

二手房私下交易要当心

闫先生结婚后一直租房住,现在他们想要一个小宝宝,所以也就想买套房,有个稳定的家。但因为手头不是太宽裕,于是就决定购买一套二手房。经多方打听,有家中介公司为他们联系上了一套两居室的二手房。闫先生在中介公司李小姐的带领下看了房,尽管觉得房子旧了点儿,但从户型到小区管理及房屋价格都比较满意,于是闫先生决定购买此房。这时李小姐提出如果经过公司买房需要交纳一笔可观的中介费;如果闫先生同意,她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帮闫先生办理,可免去近万元的中介费,但要求是闫先生必须一次性交清房款。闫先生与家人商量后,同意由李小姐直接办理。闫先生凑足了钱,便找到了李小姐,双方签订了委托购房合同。在交付房款后,李小姐出具了一张收条,并将她的手机号写在收条上,告知闫先生有什么情况可以随时通过手机找她。一个月过去了,闫先生觉得手续应该办得差不多了,便打电话询问,被告知再等几天。又过了一周,李小姐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这时,闫先生对李小姐产生了怀疑,为了保险起见,闫先生找到李小姐所在的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说李小姐已经于两周前辞职了。闫先生拿出委托购房合同及李小姐出具的收款证明,要求中介公司履行合同。而中介公司提出合同不是与公司签订的,亦未加盖公司公章,收款证明只是李小姐的个人签字,因此,只能是李小姐的个人行为,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承办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第18条同时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应当开具发票,依法纳税。一般来说,通过中介机构购买二手房是一种较为方便的方法,但购房者在通过中介公司选购二手房的时候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选择信誉好的中介公司;其次,一定要与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切不可与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私下签订,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第三,签订合同后,一定要注意中介公司是否加盖公章,同时在公章后面加上业务员的姓名、工作证号和身份证号,以便将来可能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第四,在交付房款时,一定要向中介公司索取正式的收费票据。

低价二手房,看准了你再买

2006年6月,秦小姐刚住进新买的房子三个月,就被金先生告知让她搬出去,理由是这是金先生自己的房子。听到金先生的话,秦小姐一头雾水,明明是自己花了24万买下来的房子,怎么突然之间又有人来索要房子呢?事情是这么回事——原来早在十年前,金先生因工作变动被调到了北京,因为不确定将来会不会在北京定居,所以老家的这处房产就没卖也没出租,常年没人居住,就空了下来。2006年1月,一个小偷溜进了小区进行偷窃,经过数天的踩点后,他发现金先生家好久无人出入了,便大胆地撬开房门入住了。更有甚者,这个小偷竟然张贴了一张低价卖房广告,要将金先生的房子卖掉。3月份,急于买房的秦小姐便与小偷联系上了。看过房子后,秦小姐觉得很满意,满以为这房子的价格应该很高,没想到对方的要价竟然只有24万。怕秦小姐看出破绽,这个小偷便说,他的家人全都到国外去打工了,他们在那边也为他找了一份工作,让他赶紧过去。因为全家都在国外,也不打算回国了,所以就想尽快把这套房子给卖了。听到这番解释,秦小姐也就没有多想,于是交了24万,算是把这房子买了下来。这个小偷还向秦小姐提供了伪造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并要了秦小姐的身份证号码说是办理过户手续,并说办好之后给秦小姐送过来。秦小姐很高兴,便住了进来。在她等待房产证的过程中,房屋的主人金先生在6月份回来了,至此一切真相大白。金先生拿出真的房产证给秦小姐看,并要求秦小姐立即搬出去。无奈的秦小姐此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您在选择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对二手房的相关信息做一个简单的了解。以下几种二手房是您不能购买的:(1)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2)房屋权属存在争议;(3)房屋为多方共有,出售者未取得所有共有权人同意;(4)房屋已抵押,出售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5)出售房屋已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6)交易房屋存有质量瑕疵;(7)本来就不是售房者自己的房产。在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注意:一定要熟悉有关购买二手房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千万不可有贪便宜之心,不要被过分的低价迷了心窍,要按照购房的程序办理各项手续,一定要让卖方出具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并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交房细节莫要忘

2008年8月,丁小姐在昌平区购买了一处二手房。11月与业主办完了过户手续。但令丁小姐没想到的是,当她拿到新房产证准备开始过新生活时,物业公司却上门来收取供暖费和物业费。这令丁小姐很费解,自己刚住进来,哪儿来的供暖费和物业费?拿到物业公司的单据后丁小姐傻了眼,原来物业公司所谓的取暖费和物业费是该房屋原来的业主拖欠了近两年的,全部算下来有将近7000元!丁小姐拒绝交付这笔费用,打电话与原先的业主联系,可是原业主拒接电话。丁小姐于是打电话找中介公司要求解决,中介公司却称,房屋交易已经完毕,交易过后所有的事情都与中介公司无关。买房时,丁小姐已把全部的房款支付给原先的业主,无法从中扣除前业主所欠费用,并且房产现在也已经变更为丁小姐名下的产业,无奈之下,丁小姐只好自己承担了全部的费用。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般买卖双方对预付款方式都会有明确的约定,但却常常忽视交房这一重要环节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在交房中可能会涉及交房的具体时间、交房时相关费用的结算等问题。若无具体约定,则可能出现逾期交房却无法追究业主违约责任的被动局面,以及相关费用无人结算的尴尬情况。因而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记得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日期及应由哪一方于交房前结清包括水、电、煤、物管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确实结清以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完成后再支付剩余房款。

交换联系方式就算中介成功

小陶研究生毕业后没有回老家,而是留在了北京。他想在北京闯一番天下,干出点儿事业。小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住房问题。查了报纸广告,小陶选择了一家比较不错的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很热情,但要求小陶先交1000元押金,签一份代理合同,然后再带小陶去看房。签完合同之后,小陶与中介公司业务员去一户人家看房,在看了房之后,小陶就向房东索要了联系电话,说先考虑一下,如果觉得可以就跟房东联系。回到中介公司,业务员却对小陶说,中介已完成,押金不退还了。小陶问为什么,房子并没有租到呀!中介公司称合同中有约定,如果中介不成功便可退回押金,如果中介成功的话,押金就不退了。租房者与房东交换了联系方式,中介就算成功,这是合同约定好的。小陶这才知道自己上了中介公司的当。

在选择中介租房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中介公司所设下的陷阱:建立联系方式并不意味着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租赁协议,只有在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或是支付了定金,中介行为才算成功。《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没有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可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息费。所以,租房人在跟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地阅读合同上的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只有与房主签订合同才能算是中介成功。而在向中介支付费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上关于押金的条款,如果觉得有什么不妥应立即向中介公司提出,同时注意不要自己与房主交换联系方式,以免落入中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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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十三)

2009 年 12 月 25 日  星期 五 今晚报

租房须知

租房小心“狸猫换太子”

刘先生现在住在郊区,而单位在市里,每天上班大概都得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如果遇到堵车则两个小时也不止。考虑到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太长,所以刘先生想重新租住一套离单位比较近的房子。刘先生找到了一家中介,说了自己的需求后,中介公司为刘先生提供了几处房子让刘先生选。刘先生选中了位于单位附近的一居室。中介公司带刘先生看过房后,刘先生感觉很满意,于是在中介交了定金,同时与房东达成口头意向,约定次日签订租房合同。然而第二天,当刘先生找到房东交房租的时候,房东却说别人出的租金比刘先生的高,他已经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同时说,他在附近还有一套房,如果刘先生觉得可以,就把那套房子租给他。听了房东的话,刘先生真是哭笑不得,感觉看了一出“狸猫换太子”的好戏。

针对这种从一开始便耍噱头的房东,有意租房的人一定要看穿他的虚伪面目,不要被他的种种诱惑所蒙骗。如果决定了要租房子就要立刻跟房东签订一个协议,不要轻易相信房东的口头协议,否则如果到时候房东反悔,你岂不是有口难辩?还有些不良中介人员也会利用这种方式,不断套取看房费、信息费等,还利用租房者的急切心理,加价推荐手中不好的房屋,从而来迷惑租房者,所以租房者在租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多个心眼儿,谨防上当。

租房小心“二房东”

2008年3月,黄先生租住的房子到期了。由于现在的房子采光不太好,所以黄先生打算重新另选一处比较好的房子租住。3月15日,黄先生在某网站上看到××区有一套60平方米的一居室的房子出租。于是他按照网上的联系方式与出租人王某取得了联系。第二天,黄先生便来到王某所说的地方看房。王某说这是自己准备结婚用的房子。如果黄先生要租,希望租金可以年付,年付的价格可以在原来1100元/月的基础上优惠一点儿。黄先生发现房子还算不错,价格也比较便宜,而自己原来房子的房东又在不停地催促自己搬走,于是当晚他就把房子订了下来。在经过协商之后,黄先生最终以9400元/年的价格把房子租了下来,以这个价格在××区租到了这样一套房子,黄先生显然认为自己捡了便宜。在双方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大家签订了一份王某预先准备好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约好第二天中午把现金带过来交清。第二天上午,黄先生带着现金来到新租的房子里,与王某签订了有关合同,并交付了9400元的年租金。就在黄先生缴纳了房租下楼后,在楼下的花园里碰巧遇到了来看房的李小姐。李小姐因为不知道房屋的确切地址,就向黄先生打听。出于好奇,黄先生和她聊了起来。这一聊不要紧,黄先生发现李小姐要租的房子就是他已经租到的那套房子。李小姐还拿出了与王某草拟的合同。黄先生看了很吃惊,一套住房居然同时出租给两个人?出于谨慎,他们立即拨打110报警。很快,王某就被警方抓捕归案。经审查,王某在××区的那套住房,是他用假身份证租下来的,而且仅仅租了一个月,租金是1100元。他想用自己租的房子大捞一笔后,就人间蒸发。这一天,他先和黄先生约了10时签合同,又和李小姐约了11时。没想到,李小姐会提前来到,当场识破了他的诈骗伎俩。

在租房的时候,有很多租房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感觉房子很不错,价格也适中,就忙着与房东签订合同,生怕选好的房子被别人抢了去,慌忙中也就顾不上提房产证与核实房东的身份了,结果落进了骗子的圈套。因而租房人在租房的时候千万不要心急,一定要查看房东的身份证及房产证,并核对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同时也不要忘了与房东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有据可依。同时不要忘了向房东了解该房屋的使用要求,如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的使用条件,煤气用具、淋浴器等使用时要注意的问题等。另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合同可以确保房屋在租赁期间即使卖给他人,承租人仍可继续承租,避免房屋因权属发生变化而侵害你的权益。

房租结算小心“空口无凭”

2009年6月,黄小姐的新房装修好了。黄小姐在租的房子快到期之前搬进了新家。谁知问题也跟着来了。在没买房之前,黄小姐一直是租房子住。黄小姐也算是这儿的老住户了,一住就住了三年多。黄小姐在房租快要到期的前一个星期打电话通知房东要求退房,同时约定某个周末双方进行租金及水电等费用的结算。当时房东满口答应。然而,结算当天房东提出,结算之日已经超出合同所签期满之日两天,要求黄小姐按超租半月计算,扣下了她近800元的押金。其实黄小姐早在合同到期之前一星期就已搬进了自己的新家,只是由于工作繁忙的缘故才约定结算之日定在周末。但房东却一口咬定黄小姐和他说的是周末搬离,而不是结算。口说无凭,黄小姐也只好自认倒霉,支付了800元的额外费用。

租房者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项的约定,一定要准备好录音器材备份或当场签订书面协议,切不可轻信对方,给对方以矢口否认的机会。租房的骗局形形色色,也许你一不小心就会深陷其中。所以在租房子的时候要处处留心、时时警惕,把任何协议或承诺都落到纸上,在遇到麻烦的时候做到有据可查,同时遇到麻烦千万不可忍气吞声,而是要诉诸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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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十四)

2009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 六 今晚报

网络处处有陷阱

网购,别被便宜蒙了眼

刚上大学的小张看到同班的好多同学都是从网上买东西,感觉很新鲜,于是就请同寝室的同学教了教自己。刚学会网购的小张迫不及待地上网浏览看有没有自己需要的东西。在网上小张看到一款自己心仪了好久的手机,市面上标价为3000元,而网上的售价却只有680元。大喜过望的小张当天便联系了卖家,对方表示,手机是走私货没有维修发票,必须先汇款,后收货。于是,小张当天就往对方提供的一个银行账户里汇了700元。对方称第二天货送到。然而,第二天中午,一名自称是快递公司的人打电话给小张,表示手机是水货,要小张汇1000元保证金,并表示保证金会退还。就这样开始,对方就不断以保证金的名义要小张汇款。当小张发现不妥、要求对方退款时,对方一再含糊其辞,甚至直接挂断了小张的电话,等小张再打过去的时候对方已经关机了。至此,小张已被骗去3500元。

如今,喜欢网络购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网络购物以其快速、方便和低廉的价格赢得了年轻人的喜爱,尤其是作为网购一族主力的大学生群体。所以如何规避交易风险的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针对这种情况,有关专家建议在网上购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以防自己被骗:首先,在购物前要核实网站和卖家的真实身份;其次,要查看网站和卖家的信用程度;第三,尽量避免私下交易,主张通过交易平台,如支付宝等第三方以托收和担保的方式进行交易;第四,购物后一定要记得索要原始发票或收据,并且保存网页交易记录。在此提醒网购爱好者,在网上购物的确是便宜,但是你一定要谨记,网上购物,如果价格比实体店便宜15%就要掂量掂量了,超过20%的最好就别碰,有句俗话叫“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在网络中还要注意可能就是“便宜没有货”,所以大家在网购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以防被骗。

莫让网络竞拍迷了眼

家住西安的杨小姐是一个网购狂人,不管买什么东西,大到电脑手机,小到耳钉手链,都是从网上购买。杨小姐在淘宝网上选中了一条手链。看到店主标明是仿藏银,而没有直接宣称是什么纯银之类的,这使得杨小姐对店主有了信任感。在距其下架还有9天时,杨小姐以1元的价格拍下手链。店主标明此手链每次有人拍,差价为2元。也就是说如有人也看上了这条手链想竞拍,下次出价应为3元,再拍则为5元,以此类推。刚开始的几天没有人加价,而且店主态度也很不错,表示如无人加价的话,手链即归杨小姐所有,而且包括邮费一共是6元。当还剩一天下架的时候,杨小姐觉得很开心,终于以低价买得了自己喜欢的手链。然而,令杨小姐始料不及的是,突然有网民上来参加竞拍,加价为3元。一开始她并没在意,也就跟着涨到5元。不料那位网民特别“执著”,跟着往上加价竞拍,且随着手链下架时间的临近就跟得更频繁。眼看着东西就要到手了,杨小姐不忍到手的东西被别人抢去,只好往上加钱。当她加到13元并且离手链下架还有两小时的时候,对方便不再继续竞拍了,她最后以13元的价格将手链拍下。手链是到手了,可杨小姐怎么想都觉得自己吃亏了。拍下来的手链并不比在外边买便宜,再加上邮费,反而贵了,一点儿也没体现出网上拍卖便宜的好处来。

信用等级也“虚拟”

小佳的电脑音响坏了,于是就在网上浏览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这一看还真给小佳找到了。她在一家网站发现一个名为“影音霸主”的卖家店里有一套自己喜欢的迷你音响,价格只有市场价的1/3。由于感觉价格有点儿低,小佳怕上当受骗,于是细细地浏览了该网站上的留言。小佳发现买家反馈的都是赞扬之声,小佳还留意到,网站授予该卖家的信用等级是最高的“钻石”级。看到这里,小佳放下心来,当即下了订单并付了款。几天后,小佳收到了该卖家寄来的音响。可当她打开音响包装时,却发现该音响的外观很粗糙,而且使用起来还有很大的杂音。小佳气愤地投诉到网站,网站表示要进一步调查。而就在此时,小佳还发现了一件蹊跷事:当她把自己受骗经历的帖子发到页面后不久,就有很多跟帖者赞扬那个音响,甚至有的还攻击小佳。

网上购物存在着许多雾里看花的现象,一些店家即使拥有很多网民的好评,也不能保证其完全值得信任。因为很多店家是靠朋友互相给好评的,不具有可靠性。一位有着数年网上开店经验的刘女士说:卖家要通过作假在网上得到很高的信用等级其实并不难,可以选择注册多个会员名,相互给予好评,还可以选择利用信息工具与其他会员交换好评,形成虚假的信用指数来欺骗消费者。经常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都知道卖方的信用度是靠买方良好的评价累积起来的,所以在网上购物的时候会优先选择那些好评多、信用高的商户。这也就为骗子的行骗提供了一个方法,一般来说骗子在行骗前,会故意累积良好评价。你可以仔细观察,卖方是不是短时间内,就迅速累积了十几分的良好评价,评价的时间和商品截标时间是不是相差很短,或者,评价内容是不是千篇一律甚至是空白的评价内容,如“谢谢,好卖家”、“难得的好卖家”、“好卖家”、“发货及时”等评语。习惯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在选择卖家的时候,一定要从正规的网站上选,对于选定的卖家也不要急于下订单,应仔细确认该卖家所积累的信用度是不是真实,待确定之后,再去下订单也不迟。

话费被“点”没了

家住河南洛阳的老王在网上看到一则广告,广告上声称:只要下载该广告在自己的电脑上,每天在自家的硬盘上点击它,就能赚到美元。于是经不起诱惑的老王便下载了一个,每天坐在家里点击它,一心盼望着能挣大钱。老王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好朋友。朋友听到后,告诉他这是一个骗局,163已经在电子邮件中提醒过用户,这样的骗局掉进去要付出代价的。朋友的好心劝告老王不听,一心只做着发财梦。两个星期过去了,老王天天在家守着电脑点过来点过去,可期望的美元没点来,点来的却是电信局的话费账单。账单上面记载着他家300多元的国际长途话费,全是打往非洲一个小国家的。看到话费账单的老王蒙了,自己什么时候打过国际长途啊,再说也没有亲戚在国外啊。不明就里的老王赶紧打电话给朋友,朋友告诉他,这是一种骗局,骗子利用一些不知名的软件让上网者点击,一旦确认点击,这种软件就会把电话切到国际长途,从而骗取消费者高额的话费。这下,老王悔得肠子都青了,直说自己是财迷心窍了,才会掉进骗子的圈套。

有很多消费者都反映自己家的住宅电话费突然出现高额国际长途话费,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其实,这些消费者家中的电话都具备国际长途直拨功能,电脑可以连接电话线上网。消费者的国际长途话费均来自国外一些收费的成人网站或是一些宣扬只要下载点击就可以挣钱的软件,这类软件往往不用中文告知消费者,一旦消费者下载了该软件,这种软件就会把电话切换到国际长途,从而导致消费者支付高额话费。在此提醒网络用户一定要提高警惕,上网时可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例如:不随便下载陌生软件,特别是拨号软件;在登录外文网站时,要仔细阅读网站的相关提示;如果不小心落入陷阱,要立即退出相应的网站,断开网络链接,以避免产生更多的国际长途话费,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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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十五)

2009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 日 今晚报

网上维权谈何易

乞丐骗术也“升级”

一日,退休在家的王教授收到了一封特殊的E-mail,邮件里写道:我是土生土长的都市人,父亲从小去世,母亲现重病在身,为了照顾母亲也没有时间去找工作,家里的存款也为给母亲治病都用完了,现在连温饱都成问题了,就在这个时候女朋友也和别人跑了。自己万念俱灰,实在是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解决现在的困境,只好每天闭门不出,和重病的母亲相依为命,只希望有好心人能赞助10元钱解决一顿饭,没有钱给母亲治病,但还是希望能让母亲吃上口饭。心地善良的王教授看完邮件后,便按照邮件上提供的汇款地址,给该邮件的作者汇过去了300元钱。后来,王教授前前后后又收到过好几封类似于这样的信件。这就让王教授起了疑心,便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老朋友杨警官。后经杨警官调查发现,发邮件的人是某高校的大学肄业生,从去年起开始在网上乞讨,刚开始只是觉得好玩,可当他首次收到第一笔200元的汇款后,他就真正进入了乞讨者的行列。他每天都在家写乞讨信,然后发群体信件,一天可能要发上千封。如果运气好的话,当天就可以收到别人施舍的钱。

如今乞丐们又把行骗的方式改到了网上,“网络乞丐”渐渐成了一个热门的“职业”。网上乞讨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有不少自称是“贫困生”,也有称自己患病的、身残家贫的,甚至还有因为“牙齿整形需要资助”、“结婚没钱买钻戒”来乞讨的,更有人打出“大家每人给我捐点儿钱,让我先富起来吧”的口号。他们利用人们的慈悲之心,在网上写些乞讨信,编造凄凄惨惨的故事,其目的就是骗取人们的钱财。如果您也收到了这样的邮件,千万不要相信骗子们所说的,轻易去给对方汇款。如果想行善的话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例如:你可以参加一些慈善基金会,资助贫困地区的学生等,千万不可以便宜了这些骗子,被他们利用了自己的善心。

小心网络“变脸”术

刘先生经常在网上购物,在此他也尝到了不少甜头。由于经常在网上购物,刘先生也积累了大量防骗经验,在选择网商的时候也格外仔细。比如:汇款处是个人账户而不是企业账户的不买,没有工商备案的不买,没有详细地址的不买,甚至有时候还会打电话过去确认公司的真实性。2008年春节,他准备给单位员工发放点儿福利,于是习惯了在网上买东西的他准备在网上进行大批量的采购。按照以往的经验,刘先生选择了一家网购店,订购了一批小礼物,也按照网站上所显示的账号把钱汇了过去。但当节日临近的时候刘先生还没有等来网上购买的物品,当打电话去有关部门询问的时候,才知道该站点所提供的所谓的详细地址根本就是捏造的,再去访问那个网站的时候竟然已经找不到了。气愤的刘先生想到自己那么小心都被骗了,于是就发誓以后再也不在网上买东西了。可凑巧的是,刘先生的妻子在网上看上了一件衣服,觉得还不错,就让刘先生过来帮着看一看。刘先生这一看不要紧,竟然发现这个网站就是上次骗自己的网站,只是网址已经换成了另外一个,但里面的内容却一模一样。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使欺骗得逞,会采用各种方式防止被人识破,例如:制作虚假购物网站,编造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诱惑贪图便宜的网友上当。诈骗商品小到女性饰品、服装等小件商品,大到手机、电脑、汽车等贵重商品,交易一律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一旦网友按照对方要求汇入货款,卖家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此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应留意登录的网站是否经公安机关备案,你可以通过IP138等网站IP地址查询方式,查询网站上提供的“公司”地址与网站IP地址是否一致,或是通过114查询当地有无该“公司”及其电话号码,同时你还可以点击网页上设置的“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查看是否能与报警台接通。还要注意在你选择付款方式的时候尽量要通过支付宝之类的第三方付款方式,尽量不要直接把钱打进卖家个人的账户中。面对如此狡猾的骗子,我们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试探,比如说让朋友去实地看货之类的,在这种情况下骗子通常会闪烁其词,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该提高警惕了。

网上购票小心被忽悠

每逢过年,都是刘先生既兴奋又无奈的时候。刘先生老家是湖南的,每年回家的车票让刘先生最头疼。由于是假期,排队买票的人特别多,刘先生还要上班,根本就没有时间去买票,等到自己有时间了,票也卖完了。后来刘先生的同事小王告诉他可以在网上购买车票。于是刘先生便在网上寻找有关车票的问题,在一个论坛上刘先生看到了一条信息,一位自称是“黄牛”的人说:春运期间,由于火车站对票贩子的打击力度比较大,生意难做,特意转战网上,为人代购火车票。但人们买票前需要缴纳一些订票费,其中硬座票30元一张,卧铺票80元一张。兴奋的刘先生赶紧认真地记下了这个叫“黄牛”的人的电话,刘先生觉得只要能拿到卧铺票,80元的订票费还在承受范围之内。转眼间就到了年末,刘先生在买火车票时给“黄牛”打了电话,电话中“黄牛”一再保证绝对按时买到票。于是刘先生便按照“黄牛”的指示,往一个农行的账户上汇了80元钱。眼看着回家的日子就到了,但“黄牛”的车票还没有送过来。心急如焚的刘先生便打电话给“黄牛”,“黄牛”在电话中信誓旦旦地保证:“你放心,肯定能拿到票。”又过了两天,“黄牛”的电话就打不通了,刘先生一个下午拨了20个电话,“黄牛”的电话一直处在关机状态。又等了一天,“黄牛”仍然没有开机,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

每年假期临近的时候,火车票都是最难买的。排队的时间长不说,怕的就是排了半天队票也没买上。于是,票贩子们便把行骗的对象锁定在那些急于回家的人。有的骗子把地点改在了网上,这些人自称可以帮忙买到票,有的还自称火车票的时间不合适想退票,到火车站退票要交退票费,希望转让给需要的网友,既不收取手续费,也不收定金。网友等拿到票后,才发现是假票。在此特别提醒您,最好别选在网上购票,以免上当受骗。如果需要买票的话一定要在铁路部门指定的售票点或代售点购票。正规的火车票代售点,应该有北京铁路局颁发的代售牌匾,列有监督举报电话,有售票设备,旅客当时就能拿到火车票,而且不向旅客收取押金或定金。正规的代售点都有具体的收费标准: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每张5元。

网上维权谈何容易

2006年7月,余先生在某大型购物网站上注册了一个买家账户。在该网站上,余先生看到了一款自己已心仪很久的彩屏手机,价格是1200元,比市面价格要便宜几百块钱,而且还有保修卡。于是余先生立即与该店主取得联系,该店主表示:如果要开发票的话,价格会高一些,但有保修卡,请余先生大可不必顾虑,而且手机全部是没有开封的新手机。并说由于余先生要的货要从卖主所在的广东顺德寄出,所以大概需要半个月的时间,半个月后,手机就会寄到余先生手上。

听到店主这样说,余先生便当即提交了订单,到邮局缴纳了购买费和邮寄费用。店主还给余先生看新手机的图片,余先生感觉新手机的式样很好,成色也像没有开包装的新手机。余先生十分满意。半个月后,余先生的新手机如约而至,余先生如获至宝。可令余先生没想到的是,手机用了三个月后,就陆陆续续出现了一些问题。先是手机的屏幕花了,只能接打电话,信息发不了。随后,手机彻底罢工了,连电话也打不了了。为此,余先生打电话给店主,店主表示可以给余先生维修。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余先生又急忙把手机寄回了广东。本以为手机修好了就可以用了,没想到,仅仅过了一个月,新修好的手机就又不能用了。气愤的余先生希望店主能给自己换一部,但该店主表示,只能维修,不能退换。这一次,余先生愤然拨通了12315的电话。可是在打完这个电话之后,令他更气愤,12315的工作人员告诉余先生,这是归属地管辖的,余先生必须寻求卖主当地的12315来帮助。余先生说:网上购物遭遇陷阱后,想维权真是举步维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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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陷阱(十六)

2009 年 12 月 28 日  星期 一 今晚报

遭遇流氓软件

网购产品“猫腻”多

2005年“五一”期间,安徽省合肥市某广告公司职员小云在国内一家知名网站上购买了一个金属制作的笔记本电脑专用桌。网站广告描述,该电脑桌采用进口技术加工,不惧潮湿高温,而且可以根据需要调整高度……看完该网站上关于这款电脑桌的描述后,小云觉得挺不错,于是就下了订单,在网上付了款。3天以后,小云收到了电脑桌。但小云打开包装盒时发现,不但电脑桌几条金属腿出现了严重凹陷,就连桌面上也有明显的划痕。小云当即通过网站向卖家投诉,卖家表示会查清原因,尽快给出一个答复。但小云等了一个多月也没有结果。于是小云找到律师进行咨询,律师表示:这种纠纷的维权成本太高,与其纠缠到底还不如认了。最后,小云不得不自认倒霉。

目前网购领域运输环节较多,尤其是家电、家具类产品易碰撞损坏,事后很难界定责任,物流公司一般都不认账,而卖家也不愿赔偿,扯皮推诿后大多不了了之。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对方商品之前一定要和对方讲清楚,把所购商品的一些功能、材质、规格等确认清楚,并将商品破损后的保修以及调换等所有能考虑到的都要考虑进去。在购买的时候自己也要加强防范意识,把跟对方的聊天记录保存好,这是很有力的证据,将来一旦出现问题纠纷,这将是很重要的证据,不能被忽视。在接受货物的时候也要注意,如果是快递,你可以当着快递员的面检查一下商品,如果是邮局也可以让邮局工作人员在场检查,发现问题可以拒收,同时要请承运公司出具证明,马上和对方联系,如果对方不同意调换货物,你便可以投诉。

当心“钓鱼”网站

小张是个典型的懒人,每当放假的时候肯定窝在家里,哪儿也不去,就连平时需要买的东西也懒得去买。后来他又学会了在网上购物,于是每天浏览购物网站成了小张下班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小张平时买东西都是在淘宝网上。这次也不例外,下班后小张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淘宝网的首页,拍下了自己喜欢的那件衣服。购买之后,小张就开始盼着自己的衣服早点儿到。可小张这一等就等了一个星期。小张心里很疑惑,为什么这次邮寄的速度这么慢,平常都是两三天就能收到了。于是,小张打了淘宝的客服电话,询问订单情况,可令小张奇怪的是淘宝的客服说自己没有下过订单。小张想怎么可能呢,明明下了订单啊。客服的提醒让小张恍然大悟:您是不是上错网站了?于是小张便回想了自己的购买过程。她当时首先问了一下老板:有货没,什么样子的,怎么发货?等到问清楚了、谈好了,老板给她发过来了一个拍卖的地址。她也没有多看就进去了,在里面点击了购买。小张这么一想才明白,原来还真的进错了网站。

“网络钓鱼”事实上就是一种网络欺诈,它是不法分子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网站页面来盗取上网用户重要个人信息(如财务数据、银行信用卡号、网游账号等)的一种网络攻击手段。不法分子通常会将自己伪装成知名银行、在线零售商和信用卡公司等机构,当上网用户从不法分子发送过来的电子邮件内容中直接打开相应链接时,用户在这个网页页面输入的所有银行卡号/密码信息就将被自动记录并会自动发送到攻击者指定的邮箱中。一般来说“钓鱼网站”结构很简单,只有一个或几个页面,同URL和真实网站有细微差别。网民在查找信息时,应该特别小心由不规范的字母数字组成的CN类网址,最好禁止浏览器运行JavaScript和ActiveX代码,不要上一些不太了解的网站。网上购物时,在选中一件商品后,不要盲目地按对方所给的地址购买,先要看看是否真实,买的数量很多的话,可以先买一小部分,看看是否适合自己,这样就算是假的也不至于损失太大。

外挂窗口一触即“发”

2006年11月2日,小王像往常一样在公司加夜班。他通常会在这个时候登录自己的邮箱查看有没有信件。在他输入密码和用户名后进入信箱主页面时,系统自动弹出了一个窗口,其主要内容是:你是否想赢取足彩500万大奖?×××短信为您提供第一手足彩信息套餐!提供专业人士对每场赛事结果分析、下一场赛事预测等,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资讯……信息费按条计算,0.5元/条。由于小王对足球彩票不感兴趣,就随手点击将其关闭,没想到就是这样一点却为自己惹来了一个大麻烦。从晚上11点起,小王手机的短信通知铃声就不断地响起,一条条有关足球彩票的赛事源源不断地传进了他的手机中。直到第二天的1点,小王共收到了17条短信。实在没有办法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小王只能于次日早上重新登录信箱给该网站的客户服务中心发邮件,要求其取消短信订阅。还有一次“触雷”发生在2007年的10月份。当天,小王登录了某计算机信息网,刚刚进入主页就弹出了一个广告窗口,他没细看就将其关闭了,可就在关闭的同时,又有数个窗口弹出,他越是关闭,弹出的窗口就越多,直到把所有浏览器全部关掉才不再弹出窗口。小王以为这样就没事了,可没想到的是当小王再次打开网页的时候,最早的那个广告窗口又弹了出来,不过,这次小王没有急于关闭它,而是仔细阅读了上边的内容,在这广告窗口的最下面小王发现了几行小字,上面写着:“勿关闭本窗口,请点击最小化,否则本窗口信息将修改您电脑的注册表,使本窗口的内容在您上网时自动显示,并自动连接国际长途线路,所付费用将从您的电话费中扣除……”由于第一次关闭了该窗口,无奈的小王只好请维修人员将电脑的注册表修改回来。但此时他已经损失了400多元的国际长途电话费。

在网页上加挂窗口实际是一种网站营销和宣传的手段,这种方法可以在网友没进入想进入的网页以前,抢先出现占领人们的眼球,从而达到宣传的目的,再加上一些网站有意无意地弄些小把戏,让人防不胜防。对付这种窗口的方法很简单,如果遇见这种情况,不要去理会那些弹出来的窗口,直接将其最小化至电脑的工具栏中就可以了。

小心QQ中奖的陷阱

郑先生来到公安分局城里派出所报案称:他轻信“QQ中奖”信息,一天之内给骗子汇去了9400元。2008年7月的一天晚上,郑先生在家登录QQ后收到一条信息,该信息说他中了二等奖,获得了58000元现金和一台笔记本电脑,请他登录某网页查询。郑先生当即登录该网页,并记下该网页上留下的联系电话。第二天上午,郑先生拨打了这个外地电话号码,对方在电话中让他先汇1600元的“领奖手续费”。被好事冲昏了头的郑先生,想也没想就毫不犹豫地将1600元汇到了对方指定的一个外地账户上。随后,郑先生再跟对方电话联系,对方又让郑先生再汇7800元的“账号激活费”。想到既然已经汇了1600元,郑先生便又给对方汇去了7800元。之后,郑先生打电话询问对方钱什么时候可以汇过来。对方说让郑先生耐心等一个星期,等这边的公司办完所有的手续之后,便会给郑先生汇钱过去。回到家后,头脑清醒了一些的郑先生觉得自己可能受骗了。于是他打电话过去要求对方退款,对方让郑先生一个星期后再联系退款事宜。可一个星期后,当郑先生再次拨打对方电话时,发现已经打不通了。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QQ(群)中假借腾讯公司的名义发布虚假的中奖消息,利用不存在的高额奖品、奖金诱导不知情的用户给其汇款。在此提醒您,如果有人在网上说您中奖了,正确的做法是不理他,因为这肯定是陷阱,仔细想想就能想明白:想中彩票不是还得花2元钱去买吗?就算是参加抽奖活动,也得由组织者在正式的场合宣布中奖人,哪有在网上随随便便就告诉你中奖了这种荒唐事!如今,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必备品,利用网络诈骗的人也越来越多,经常上网的人一定要时刻谨记不会有“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千万不要轻信一些不切实际的骗局。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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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12-29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生活中陷阱(十七)

2009 年 12 月 29 日  星期 二 今晚报

网友约会的圈套

视频聊天,眼见未必如实

小刘是南方人。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北京找工作。由于工作的原因小刘不能经常回家,于是就利用闲暇的时间上上网,用QQ和远方的亲人朋友聊聊天,特别是视频聊天,虽然远隔千山万水,也就像亲人在身边一样。在视频聊天的对象中,小刘和舅舅家的表妹是聊得最多的,因为两个人的年纪相差不多,感觉特别聊得来。2008年3月的一个晚上,小刘上网后看见表妹在,就和表妹聊上了。聊天的过程中,小刘一直感觉表妹好像有心事,经过小刘的再三询问,才知道原来老家的舅舅生病了,急需5000元的治疗费。看到视频上表妹着急的样子,小刘赶紧下线,拿着银行卡就去了附近银行。不巧的是小刘的银行卡里只有2000元,他通过银行自动柜员机把卡上的钱全都转到了表妹提供的账号上。回家的路上,小刘拨通了表妹家的电话,想问问舅舅的病情。电话那头的表妹听小刘问自己父亲的病情,又听他说已把2000元转到了她的账号上,感到非常诧异。表妹告诉他,自己父亲好好儿的,根本没生病,自己更没有向他借钱,而且刚才也没上网。这一下,小刘可真被搞糊涂了:视频上明明就是表妹呀,怎么会有错呢?想到这儿,小刘赶紧去派出所报了案。听了小刘的叙述后,民警对他与表妹的视频聊天记录做了技术检查。民警发现,这个视频上的女孩的确是小刘的表妹,但却是几天前小刘的表妹和别人视频聊天的录像。小刘这才明白,原来骗子在几天前盗取了表妹的QQ号,并窃取了她的真人视频和聊天资料,然后用这个QQ号和自己聊天,而聊天时的视频不过是骗子利用软件回放的表妹的视频录像,让自己误认为对方就是表妹,从而上了当。

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电话和短信息来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各种各样的诈骗形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变化、翻新之中,虽然警方加强了打击防范并通过媒体不断地宣传,但是一些新类型的诈骗案件,仍然会不时出现,这需要广大市民自己提高防范意识。需要提醒的是,视频聊天中,虽然画面上是自己认识的朋友,但在网络的那一端,正在与你聊天的人很可能另有其人,甚至是不法人员,这一点在目前的技术上已经没有障碍。所以你在进行视频聊天时,当涉及金钱、财物和个人隐私、各类秘密等方面的内容一定要慎重,最好能通过其他方式,如电话、电子邮箱和其他网络聊天工具进行核实和确认,以免掉进骗子的陷阱。广大市民还需注意的一点是,在网络聊天时,不要随便接收他人发来的文件,以防中木马病毒导致QQ号码被盗。

麻醉药迷晕女网友

小丽在上网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叫黄峰的网友。两人一见如故,聊得特别投机。小丽感觉对方谈吐不凡,一介绍才知道原来对方竟是国家某研究机构的研究员。黄峰问小丽在做什么工作,小丽告诉对方自己目前在做助理。听说小丽在做助理,黄峰便告诉她,他们的研究所现在正招聘研究助理,小丽可以来试试。黄峰声称,可以先拿一份资料给她看看,在应聘的时候可能用得上。听到黄峰这样为自己着想,小丽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激,于是便欣然前往约定地点与之碰头。见面后,黄峰便把一份研究资料交给了小丽,并请小丽吃了肯德基。三天后,黄峰约小丽在肯德基见面,还说准备帮她介绍一些教授、研究员认识。但小丽到了肯德基后并未见到其他人。黄峰称那些人有事不能来了之后,便去买了一杯饮料给小丽,想到上次和黄峰一块儿吃饭也没什么事,于是小丽便喝了黄峰递过来的饮料。喝完饮料后,她立即不省人事。等她醒后,发现自己遭人强暴,财物也被洗劫一空。

随着网络通讯工具的普及,有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在虚拟世界结交网友。随着聊天的深入,网友单方或双方会提出见面的要求。然而,一些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利用虚假身份进行恶意交友、聊天,甚至在网友约会时,设下各种陷阱,进行不道德行为甚至违法犯罪活动。在此提醒网络交友的人,在网上认识的朋友最好不要见面。聊天时要有所保留,不要把自己的信息全盘告诉对方。

会网友,遭抢劫

小王上网时,看到有一个人加自己QQ,点击确定后,两人就开始聊天了。加小王的人自称陈某,22岁,本市人。在聊天的过程中,小王还通过视频看到了对方,对方长得白白净净,十分好看。一个月后,陈某约小王见面,小王便欣然前往与其约会,约会的地点定在某公园。就在小王见陈某比视频中更美而窃喜时,忽然两名男子从树林中蹿出,其中一男子说是陈某的男友,另一人则拿出弹簧刀,威逼王某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交出来,不然就“收拾”他。一旁的陈某看到男朋友突然出现,“吓得”一边哭泣,一边哀求男友原谅自己和网友约会。但其男友一定要小王交出财物。正巧这时有一群人从公园里走过,小王乘机逃出了公园,在一家超市门口打电话报了警。

在网上交友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要与网友见面,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千万不要单独去跟网友见面,可以让好朋友陪自己一同前往。2.见面的地点最好选在人多热闹的公共场所。3.见面过程中,要特别小心“网友”以借钱、借物为由实施的诈骗、盗窃活动。4.在去与网友见面之前最好将见面时间、地点、网友的QQ号等情况告诉家人或朋友,以防止发生意外。最好不要贸然前往外地不熟悉的地方与陌生的网友见面。5.在网上与网友聊天或与网友见面时,切记不要完全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电话号码,甚至家庭住址。这些个人资料一旦被不法人员所掌握,极易被人利用实施诈骗、盗窃等活动。6.如果在约见网友的时候,自己受到了不法侵害,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案、提供线索,协助警方及早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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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罗神 发表于 2009-12-3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上饶市 电信
多谢楼主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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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12-30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LS客气了,好文章大家一起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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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0-1-1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生活中陷阱(十八)

2009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 三 今晚报

当心电话诈骗

你的电话簿安全吗

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老家是安徽的,每年过年都要赶回老家跟父母一起过年。往年都是王先生一家三口一起回去,但2008年临近春节时,儿子感冒发烧,于是王先生就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家。不料在坐火车回老家的途中,王先生的手机被偷了。发现手机被偷以后,苦于自己在火车上也没办法跟家里人联系,王先生只能祈求家人不要被偷手机的人所骗。就这样,他在火车上度过了提心吊胆的一夜。第二天早上,王先生回到家后,父亲告诉他,昨天接到一个从北京打来的陌生电话,说是王先生的同事,并说王先生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现在在医院里急救,要王父往一个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20000元。这个陌生人还催促王先生的家人,要马上汇款,因为医院要等款项到了才能动手术。王先生的父亲为人谨慎,感到此事有点儿蹊跷,于是马上打电话到王先生的公司,公司的人告诉他并无此事。幸好王先生的父亲头脑清醒,才没有被骗,躲过一劫的王先生赶紧打电话通知了留在北京的妻子,以免妻子被骗。

您的电话簿安全吗?通常,手机用户在手机电话簿中登记电话内容的时候,一般会用到“家”、“老妈”、“老公”等字眼儿,这些字眼儿直接点明了对方与机主的关系。这样,一旦手机被偷或是不小心丢了,便会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所以您在手机中登记电话簿的时候一定要切记,对跟自己关系亲密的人的称呼最好用其他词语来代替,或是直接登记对方的名字,千万不要出现类似于以上的字眼儿。其实您还可以选择不记录亲人的电话号码,不过这就要考验您的记性了。另外,在公众场合也切勿将家庭电话泄露给陌生人,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手机可以免费打

武昌街道口的于先生上网时在QQ群里发现了一条“免费手机卡”的信息。该信息发布者称,只要买了他的卡,手机就可以随便打,不会产生话费。于先生感觉很奇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好的事,打电话不要钱?于是,心怀好奇的于先生便按照QQ上留下的信息和对方取得了联系。接电话男子向于先生介绍说:免费手机卡分国际和国内两种,价钱分别为980元和780元。只要在手机上安装这种卡,就能切断通信部门计费系统,实现永远免费拨打电话的目的。听完对方的介绍,于先生花了780元买了一张免费打电话的卡。随后,于先生迫不及待地给在老家的爸妈打了个电话,但令于先生吃惊的是,电话在安装上这种卡之后,根本就打不出去,手机里出现的只是一阵阵的忙音。于先生以为是哪里出错了,结果反复试了好几次还是打不出去。于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是上当了。

通信部门业内人士表示,声称“手机可以免费打”大概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行骗,利用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诱惑消费者购买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免费的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盗打他人卡,比如偷手机的人把盗来的卡卖给别人打,或通过仪器,在手机用户发信息时,空中截取并破译用户密码,再将密码复制到一张空白手机卡上。在此提醒消费者,千万不可听信骗子的手机可免费打的谎言,以免贪小便宜吃大亏。消费者还要注意,盗打电话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一经执法机关发现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所以广大消费者如果接到此类的短信,千万不可轻信。

关机检测线路疑有诈

小唐在上班的途中填了一份调查单。至于调查单是调查什么的,小唐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记得当初单子上要填的好像还有家庭电话,小唐就迷迷糊糊地都填了。几天后的一天,小唐接到一名自称是通信公司工作人员的人给他打来的电话说,由于“线路需检测”,请小唐暂时关机3小时,工作人员还说因此给小唐带来的不便希望小唐谅解。随后,小唐家里就接到了敲诈电话,电话中的男子称:小唐在路上不幸被车撞了,现在在医院,让小唐的父母赶紧汇1万元到医院的账户中,以免耽误手术。小唐的父母一听吓坏了,赶紧给小唐打电话,哪知小唐的手机一直关机。于是心急的父母就往骗子提供的账户中汇了1万元。

通常如果通信运营商要“检测线路”的话,一般不会要求让客户“关闭手机”,更不可能长达3个小时之久。还有,如果您接到了这样的电话,声称自己家人在医院里,您也别着急给骗子汇钱,先问清骗子自己的家人住在哪家医院,并告诉骗子自己会亲自到医院去,您这样一说,保证骗子就会原形毕露。最后,请您注意的还有一点,如果遇到在街上发传单要求留电话的,在填写的时候,一定要明白自己填的究竟是什么,一般的情况下,只会要求您填自己的手机就可以了,遇到让填家庭电话的,您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

电话“吸血鬼”

一天夜里,出差在外的刘老板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手机响了一声后就断了。刘老板很奇怪,打开一看手机显示的未接来电是个0951打头的电话,凭着这么多年在外经商的感觉他认为这是宁夏那边的区号,刘老板以为是哪位生意上的朋友的来电,于是顺手就回了过去。没想到一阵动听的音乐旋律过后却听到一个甜腻腻的女声:“欢迎进入午夜不寂寞聊天节目……”听到这么“好听”的声音,刘老板不禁大喜。但此后,电话中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只能隐约听见,但他又不甘心挂断电话,依然在伸着耳朵倾听电话中究竟在说什么。但过了几分钟,仍然没法听清楚,声音好像还越来越小,只能听见电话中沙沙的响声,至于对方究竟在说什么,刘老板一句也没听清,他这才扫兴地挂断了电话。但刘老板左思右想睡不着,于是他又给那个电话打过去,却被告知手机已经欠费了。第二天他到通信公司一查才知道那个0951打头的电话原来是一个高额的收费信息台,昨晚那几分钟竟花去了他近百元的话费!

发现手机有未接来电时,人们一般都会以为是自己的朋友或是客户打来的电话,很多人会选择回复。殊不知一些不法之徒就抓住人们这种心理,诱使对方回复,从而骗取高额话费。流行的一些例如“0951”、“0941”就是“电话吸血鬼”。据调查,0951、0941是台湾的呼叫号码,是以交友系统、专业咨询、电台抽奖为主的主叫付费电话。据有关部门介绍,对像这样利用未接来电骗取消费者高额话费的信息台,由于目前通信公司尚无权对用户的来电进行过滤,技术上很难防范。如果您经常发现这样的未接电话,一定要谨慎回复。您可以想象,如果真的是您的家人或是朋友打来的电话为什么只响一声就挂断呢?还有,如果是您的客户给您打电话来一定是有事情要说,绝不会只响一声就挂断的。如果接到这样的电话,可以先通过网络查询一下是哪里的号码,然后判断自己有没有认识的人在那个地方,如果自己都没去过那个地方,那就千万别回了,以免掉进骗子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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