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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饥饿难耐持刀抢劫饼干可乐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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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on 发表于 2010-6-8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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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饥饿难耐持刀抢劫饼干可乐被判3年2010-06-08 07:47:36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跟贴 324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因饥饿难耐,正在找工作的徐某窜进一家超市,持刀抢劫薄脆饼干1袋、可乐1听、2袋红梅等,共价值19.5元。6月7日,记者从大兴法院获悉,因构成抢劫罪,徐某获刑3年,并被处罚金6000元。


京华时报6月8日报道 因饥饿难耐,正在找工作的徐某窜进一家超市,持刀抢劫薄脆饼干1袋、可乐1听、2袋红梅等,共价值19.5元。昨天,记者从大兴法院获悉,因构成抢劫罪,徐某获刑3年,并被处罚金6000元。

今年28岁的徐某,大学辍学四处打工。去年5月17日,徐某来京找工作。据徐某说,刚一下车,他就发现钱包被盗。当晚10点左右,一天没吃饭的他来到大兴瀛海镇一家小超市,徐某拿了一听可乐、一盒饼干、2袋红梅、一盒香烟。走到柜台时,徐某持刀威胁女店主不许动。顾客刘先生见状将徐某摔倒在地,警方闻讯赶到现场。在此过程中,顾客刘先生被徐某持刀划成轻微伤。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丽娜)

qjy08 发表于 2010-6-8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徐州师范大学
哎 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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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的兔子 发表于 2010-6-8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进号子就有的吃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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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发表于 2010-6-8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高能物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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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y08 发表于 2010-6-8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徐州师范大学
回复 4# skynet


    最近还有洗澡死 害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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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f1997 发表于 2010-6-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联通
  进了监狱结果必然是险象环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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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10-6-8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鄞州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希望大家明白,什么叫做抢劫罪。抢劫以行为的危害性来判定,而不以其金额为依据的。
所以不要以为只拿了一点点就冤枉了,抢劫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方式相当恶劣,这是要重判的原因。现在已经轻了,以前是7年起档,曾经有农民只抢劫了老妇人0.50元(20~30年前吧),一样是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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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f1997 发表于 2010-6-8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联通
  这属于行为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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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w007123 发表于 2010-6-8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电信
那酒后驾车 撞死人的 也没判这么重!什么嘛!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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魍魉 发表于 2010-6-8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许昌市 联通
这可真是法不容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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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发表于 2010-6-8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高能物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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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10-6-8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鄞州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不讲情面的,更何况他完全可以选择你列出的那些方式。
法律也不一定都是合理的,我就很奇怪,那些贪污受贿额度极为巨大的混蛋,怎么就不判死刑呢——原来法律中根本没有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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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习习 发表于 2010-6-8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如果这样不判重
那天天都有人抢

每天都抢点吃的   那还不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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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kson 发表于 2010-6-8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kson 于 2010-6-8 20:44 编辑


我在想他是哪个大学毕业的,该反思的是什么呢?
当年我一个同学来广州找工作,在广州火车站被人把皮鞋都抢了,后来是赤足扒火车回来的……补充一下,他的钱是放在皮鞋里的,自然是身无分文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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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ay_sh 发表于 2010-6-8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浦东新区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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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楹 发表于 2010-6-8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捷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持刀抢劫超过3毛钱就可以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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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天文 发表于 2010-6-8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广东恒敦通信技术北京分公司
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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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otqyh 发表于 2010-6-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电信
小伙子不懂法啊,偷出来也不至于判这么重了,抢劫罪毕竟社会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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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风 发表于 2010-6-8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人饿的时候什么事都做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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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0102 发表于 2010-6-8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省长沙市 电信
行為違法是事實, 該受制裁~ 但由 "被害人變成為加害人", 這種現象... 難道當地各級 ZF/ 治安機關/ 甚至是社會百姓都沒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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