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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个探空的气球,各位看有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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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吟天下 发表于 2010-9-27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鹏博士数据中心(北京鹏博士+天津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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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是我自己做的网络控制的小车
之前看到外国友人通过放探空气球拍下地球的美景,心动不已
我也想自己做一个
相机可以通过单片机控制定时拍照摄像,加装高度温度记录装置,通过GPS定位
气球用直径两米的气球,气体选用氦气,充满是1.5公斤,足可以带起设备升空,预计30个小时可以落地,到时候驱车前往回收
想和各位讨论一下这个可行性。没问题的话明年准备开干!!
shangding 发表于 2010-9-27 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重庆–江北区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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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cat 发表于 2010-9-27 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科罗拉多州–布鲁姆菲尔德–布卢姆菲尔德 Level3
显然有戏啊!

我记得以前看过老外做的,相机用佳能的小数码,用chdk破解包写脚本自动拍摄,比单片机控制方便些。

我不是很明白楼主的设计,比如gps定位后,位置数据如何实时传回来呢?如果不能的话,就需要人在30个小时内一直驱车跟随了啊。
不知道高空有没有手机信号,如果能用stk芯片定时自动发送短信,倒是一个有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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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bao 发表于 2010-9-2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电信
有戏有戏。。

不过,气球掉到山里水里LZ咋办?

还是能用单片机控制放气下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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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狼吟天下 发表于 2010-9-27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鹏博士数据中心(北京鹏博士+天津联通)
现在就是来征求各位的意见怎么能把他设计合理了
现在相机这么便宜,显然是可行的。车载GPS我看价格也就是百十块钱
保温和回收还需要设计。总投入3K以内应该能拿下。尽量废物利用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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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bx 发表于 2010-9-27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 电信
300米以上高空需要申请的,国内的情况很难批准。只有澳大利亚比较方便,他们开放的空间好像是3000米,发射前半小时报备就可以了,不需要批准只需要报备。美国好像也是要批准,不过和报备差不多,只要申请就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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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monet 发表于 2010-9-27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电信
没戏, 升上去后就等着公安局来找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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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td 发表于 2010-9-27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南洋理工大学
那么高,温度应该很低吧。电池一般在低温就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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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td 发表于 2010-9-27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南洋理工大学
气温低,电池应该不工作,所以要做好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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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dong 发表于 2010-9-27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教育网/东南大学
一般大家对楼上所说的报备都不知道吧,希望能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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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狼吟天下 发表于 2010-9-27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鹏博士数据中心(北京鹏博士+天津联通)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16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气象局
行政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5号)
             《北京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京气发〔2005〕32号)
行政收费依据:本项许可不收费
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北京市气象局
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气象局气象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68400604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
(一)申请条件
申请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有4名以上经北京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北京市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 有必要的器材和设备;
    5. 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北京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京气发〔2005〕32号)
(三)申请方式   送交书面申请材料
(四)申请材料
    申请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市气象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 《北京市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2. 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由所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
    3. 人员登记表、《北京市施放气球资格证》和中级以上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5. 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6.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五)提示与强调
    1. 正式申请材料加盖法人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2. 填写《申请表》要符合规定要求,并与后面所附材料内容一致;
    3. 申请材料应工整、清晰、无漏项,用A4纸打印,为查阅方便应统一编页号,并加目次,按上述申请材料所列的顺序装订成册;
    4. 申请单位须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
    申请单位符合申请基本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二)岗位及职责
    北京市气象局施放气球办公室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予受理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审查
(一)审查标准
    审查申请单位是否符合《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北京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施放气球资质条件。
(二)审查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北京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京气发〔2005〕32号)
(三)审查岗位
    北京市施放气球资质评审委员会
(四)岗位职责
    北京市气象局委任北京市施放气球资质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作出评审结果后报市气象局审定。
四、决定
(一)审定标准   同审查标准
(二)岗位及职责
市气象局主管领导对考核审查意见进行审定。
(三)结论
    1. 市气象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加盖市气象局印章的《北京市施放气球资质证》;
    2.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申请人如要求撤消或者变更申请事项的,应当向市气象局施放气球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六、监督检查举报
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 68400807
本单位举报监督电话:   68400891
公告查询网址:www.bjm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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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zero 发表于 2010-9-28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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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狼吟天下 发表于 2010-9-30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鹏博士数据中心(北京鹏博士+天津联通)
看了一下老外的记录,基本也就是飞个几十公里了不得了,到天津都到不了
我的先研究下面的部分啊,气球部分还早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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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cool 发表于 2010-10-9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海淀区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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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cool 发表于 2010-10-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海淀区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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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zero 发表于 2010-10-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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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cool 发表于 2010-10-10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海淀区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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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cool 发表于 2011-5-9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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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hwk 发表于 2011-5-9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 电信
以前看过老外搞的,视频很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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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wf 发表于 2011-5-1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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