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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沟中毒事件续:检测出亚硝酸盐超标500多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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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信光電 发表于 2010-10-12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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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eo.com.cn/Politics/by_region/2010/10/11/182368.shtml
海螺沟中毒事件续:检测出亚硝酸盐超标500多倍

蒲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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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17:10
共有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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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蒲婕 据新华网报道,10月8日四川海螺沟中毒事件又有新进展,四川省疾控中心在12种样品中皆检出了亚硝酸盐成分。  
从检测报告看,检测方共对包括烫饭、泡菜(萝卜)、面条、鸡精、呕吐物等在内的12种样品,在毒鼠强、氟乙酰胺、亚硝酸铵含量等三方面的成分含量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2种样品中皆未检出毒鼠强、氟乙酰胺成分,但在所有样品中皆检出了亚硝酸盐成分,其中烫饭、泡菜和面条中的含量最高。1公斤面条含10.8克亚硝酸盐,1公斤烫饭含11.3克亚硝酸盐,1公斤泡菜含8.41克亚硝酸盐。疾控中心专家表示,2至3克的亚硝酸盐便可以令 一个成年人致命。  
“亚硝酸盐是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的化学物质,特别是在食物中,如蔬菜、肉类等都含有一定量的亚硝酸盐。”暨南大学食品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傅亮昨日介绍说。亚硝酸盐允许用于肉及肉制品的生产加工中,不过对于其使用量是严格限制的。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亚硝酸盐的限制比较严格,对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泡菜,国家标准是每公斤不得超过20毫克。而在肉制品中的最终残留量不得超过每公斤50毫克。这些让人中毒食品的亚硝酸盐含量已经超标至少500倍。  
中毒者强烈呼吁四川当地警方要尽快对此事进行详尽调查,查明事件真相。酒店方面则拒绝回应相关问题。  
目前,在四川省泸定县人民医院住院接受治疗的42名中毒患者大多情况比较稳定,其中9名重症病人和3名危重病人都已脱离了生命危险期,生命体征平稳,部分中毒者已经可以行走。  
10月8日8时许,数十名游客在食用泸定县海螺沟磨西镇一家酒店提供的早餐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其中一名女性广州游客病情严重,于送院后不久死亡。
shiyitan 发表于 2010-10-12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 鹏博士宽带
杯具啊!还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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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yitan 发表于 2010-10-12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 鹏博士宽带
希望以后这种事情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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