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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孩子,请记住哪是些比药家鑫更凶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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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迪外 发表于 2011-4-27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南宁 电信
等二审结果吧。
不知道这个药八刀会不会无耻到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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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F 发表于 2011-4-28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中移铁通
这样罪大恶极的人就应该处以极刑,不要让他这类人再猖狂下去危害社会,任何开脱忏悔都是无用的,能干出这事就是丧尽天良猪狗不如,四个字,必须得死,否则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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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tong 发表于 2011-4-28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教育网/天津大学教育网
药的确非常可恶,罪大恶极。但我真就不愿意看到他被判处死刑,没有法律依据,只是感觉他还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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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摔锅 发表于 2011-4-28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联通
单纯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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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tar 发表于 2011-4-28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江门–新会区 电信
回复 84# wangtong


    什么叫没有法律依据?
我记得我国是有刑法的
这样的判决属于量刑适当
能够体现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虽然我认为民事赔偿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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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1-4-28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如果是车子直接撞死的,可能引用“交通肇事罪”。
但他没撞死人,却下车来用刀子把受伤的人杀死了。
这时,引用“故意杀人罪”判他死刑,一点都不过。

再者,他已经超过18周岁,是个成年人了。不能再以“还是个孩子”为他的罪行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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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t_38 发表于 2011-4-28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宝山区 电信
一句话,中国人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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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tong 发表于 2011-4-28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中移铁通
回复 86# redstar


    可能是我没有表述清楚,我说的没有法律依据是指我不希望他被判死刑的想法没有法律依据,并不是说法院的判决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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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1-5-5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西安中级法院确认药家鑫已上诉

http://news.163.com/11/0505/11/739NDB7G00011229.html
人民网北京5月5日电
针对近日媒体广泛关注的药家鑫上诉一事,今天,该案受害人家属王辉告诉人民网记者:“我昨天去西安中院,他们说药家鑫已经上诉了,但是没让我看上诉状。”
王辉说,他昨天下午去过西安中院,得知药家鑫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西安中院已经将上诉状递交给陕西高院。王辉表示,他要求看上诉状,但是被拒绝。
受害人代理人张显([url=]微博[/url])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他从王辉处得知西安中院说上诉状“保密”,他猜测,药家鑫的上诉状有可能围绕“自首情节”。“对这个情节,我们不予认可。药家鑫事后的悔罪态度只能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但均不能抵销、改变药家鑫的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十分重大、罪行后果极其严重的性质,而且被告人药家鑫对被害人家属的认错、道歉,只是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张显说他和受害人家属“现在静等陕西高院的消息,也渴望看到他们的态度。”

*************************
难道死刑还冤枉他了啊?还上诉什么啊。
既然敢杀人,为何又怕自己被执行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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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jxie 发表于 2011-5-5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联通
呵呵,再不是人也要给他人权,上诉是他应该有的权利啊。这样的孩子真的没有马加爵像个男人啊,马加爵比他有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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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多味豆 发表于 2011-5-7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太原 联通
沉默呵,沉默呵,想起了《纪念刘和珍君》。不想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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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1-5-13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转]药家鑫案二审已立案 4点上诉理由公开

http://news.163.com/11/0513/13/73UH16NC00011229.html
药家鑫案于今年4月22日一审宣判,4月28日药家鑫在上诉书上签字。今天上午,记者从此案被害人代理人张显([url=]微博[/url])处了解到药家鑫有四点上诉理由。

张显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受害人家属还没有拿到上诉状,不过他还是在法院找到了上诉状,看到了上诉内容。
上诉状显示,药家鑫上诉理由具体为: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此案已于5月5日立案。
张显告诉记者,受害人一方不认可自首情节。“案发后,公安机关已经对药家鑫进行了传唤,而且公安机关当时已经掌握了监控录像,保险公司也检查了车里的血迹。但是当天把他给放了。第二天他才到公安机关‘自首’。我们希望法院不要回避这些细节。”
张显说,因为被害人张妙的家属没有上诉,所以法院告知张妙的家人已经不是案件当事人,至今也没有给他们上诉状。“对此我们是有意见的。今天下午,我们将去法院问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到上诉状副本。毕竟二审是一审的延续。”(本文来源:新华网作者: 李婧 ) 责任编辑:NN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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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猫战斗力 发表于 2011-5-13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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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1-5-13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 ...
家猫战斗力 发表于 2011-5-13 16:53

药八刀确实不够男人啊。

杀人了就承认好了。还要找这么多的理由为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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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z86 发表于 2011-5-13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门头沟区 光环新网联通数据中心
回复 1# nngs


   药家鑫他老爸是管理军兵工厂的头头,孩子随身带把军用匕首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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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y08 发表于 2011-5-13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电信
回复 94# 家猫战斗力

麻辣隔壁 这孙子没有爵爷爷们儿 杀了都杀了 哪儿来那么多屁话 杀人偿命是古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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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y08 发表于 2011-5-13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电信
高度近视还开车?他是傻子,还是我们全中国的老百姓是傻子?


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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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kp 发表于 2011-5-13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咸阳–杨陵区 电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电信网

哎  这种人…… 还算人不〉?
最近不知道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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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罗神 发表于 2011-5-13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上饶 电信
回复  nngs


   药家鑫他老爸是管理军兵工厂的头头,孩子随身带把军用匕首很正常啊。 ...
jshz86 发表于 2011-5-13 17:02


这。。。这。。。。。。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就这样被你无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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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z86 发表于 2011-5-16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门头沟区 光环新网联通数据中心
回复 100# 阿波罗神


法律对官僚子弟家的孩子没用!如果中国真的讲人权,干嘛他们的孩子,一些明星为什么要去移民美国或其他国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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