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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路边扶起摔伤老太 老太发毒誓称他是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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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soul 发表于 2011-4-27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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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州务工的小伙彭承军最近觉得很憋屈,他称自己看见一老太骑车摔倒在地后,出于好意,他上前将老人扶起后离开,没承想,老人的家人通过警方找到了他,并说他撞人逃逸。警方表示,由于缺乏证据,事故最终很可能无法认定。
  本报记者 严佳一 周萌 张斌
  律师说法
  责任各负一半是误解
  上法院受害方需举证
  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找不到证人,小彭真的要如“彭宇”负起一半的责任吗?律师表示,这是一种误解。“如果受害一方认为是小彭把她撞伤的,并且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她需要尽到自己的举证责任。如果受害方举证不了的话,那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就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名词解释
  《罗生门》
  日本导演黑泽明著名电影,讲述一名武士被人杀害,作为证人,樵夫、凶手、死者的妻子、借死者的魂来作证的女巫都曾被招到纠察使署,但他们都怀着利己的目的,提供不同的证词,使得事实真相各不相同。
  救人说VS撞人说
  小伙诉委屈 做好事扶起倒地老太后却遭诬告
  彭承军今年25岁,他告诉记者,4月16日上午9点多钟,他骑着电动车路过红梅西村的菜市场,一个老太骑着自行车在他前面。到了一个路口,老太在转弯时不知什么原因,突然摔倒在地。见状,他立即停下车,走到老太身边,询问老太要不要帮忙报警求救。“当时那个老太说不需要,但由于手机没钱,她想我帮她给她的女儿打一个电话,然后我就拿我的手机帮她打了电话。”
  彭承军说,打完电话后,旁边围观的路人让他赶紧走,不要惹麻烦。但他想:“又不是我把她撞倒的,应该没有什么事吧!”不过后来, 在众人的劝说之下,他还是骑着车离开了现场。没想到当天就接到交警打来的电话,警方告知他,老太称其撞伤人逃逸了,要他赶紧到天宁交警队来处理。这个电话让彭承军一下子惊呆了,他赶紧来到交警大队。
  因为老太报了案,他的电动车成了“肇事车辆”被扣。据彭承军讲,在交警队,他坚决表态,不是他 把老太撞倒的。后来交警队对事情进行了调查,发现事发地段是监控死角,因而只能带着他去找目击证人。
  因为责任认定迟迟没出来,老太家属便要求其支付一半的医药费。对此,彭承军认为,他需要讨个公道,还他的清白。为此,18日上午,他联系了常州当地的电视媒体,一同寻找现场目击者作证。结果,一个阿姨刚想出来讲她看到的全过程,却被老太的女婿给“吓跑”了。
  彭承军的说法,记者得到了常州当地媒体视频证实。在视频里,一位阿姨说,老太当时想拐弯的,但是没拐过去,一下摔倒了,哭喊起来。说到这里,老太的女婿手指着那位阿姨说:“你所说的话是要负法律责任。”听到这样的警告,作证阿姨迟疑了几秒,有了些顾虑后转身离开了。之后,再无能出面作证的人。
  老太发毒誓 后车轮被小伙碰了才摔下来的
  受伤的老太叫梁端年。据了解,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后,折断了大腿骨,虽然现在已经出院,但是因为腿伤,未来的四个月都无法下床。
  梁老太告诉记者,她已经63岁了,当天,她照例骑着自行车去离家不远的红梅菜场买菜。谁知骑到半路,她的后车轮被人碰了一下,她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当时便因为疼痛而无法站起。“虽然我没看见是谁撞的,但整条街上就我们两人骑车,不是他撞的还会是谁撞的?”梁老太说,摔倒后,她便发现身旁只有一个小伙骑车,因而基本肯定就是小伙撞倒她的。
  “当时我手机停机了,眼看着小伙子要走的样子,便急忙叫住了他,让他给我女儿打电话,可女儿没接到电话。”梁老太还说,小伙搀扶她到路边,正当她要让小伙别走的时候,旁边有人莫名地跟他嘀咕了几句,小伙驾驶电动车跑了。
  “幸好,当时有个好心人,帮我去充了手机话费,然后我打给我女婿,他把我送到了医院。”梁老太表示,她女婿后来帮她报了案,还好有小伙的号码,警方才能找到小伙。为此,老太还发毒誓,称自己绝对没有说谎。
为了实现Hexie社会,我在旧货市场大量购进摄像头,自己改装在汽车上(四角度)120分钟连续录像;改装在上网本上,走路连续120分钟录像。唉,终于放心了。
魍魉 发表于 2011-4-27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许昌市 联通
好心没好报。。。。。这年头难道好人就真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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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1-4-2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为了实现Hexie社会,我在旧货市场大量购进摄像头,自己改装在汽车上(四角度)120分钟连续录像;改装在上网本上,走路连续120分钟录像。唉,终于放心了。 ...
yuansoul 发表于 2011-4-27 09:59

好像有法官说,私下录像,不能作为合法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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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uansoul 发表于 2011-4-27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好像有法官说,私下录像,不能作为合法证据的?
浪淘沙 发表于 2011-4-27 10:54



    哦,那我弄个公告牌“本人及其车辆周围30米内有监视系统,无聊人请自觉避让”。这样就不是私下录像,属于公开录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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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1-4-27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回复 4# yuansoul


你用威胁性的语言,当心交警大哥找你麻烦。

还有,改装车子,有些是不需要登记的。有些是需要登记的。
比如加装倒车雷达,不需要专门去登记。
至于加装视频监控是否要办什么手续,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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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摔锅 发表于 2011-4-27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惠州市 联通
反正我以后看到类似情况我是要绕道滴!!!!!!哪怕是将死只人!!!!!!!不是我没有爱心!!!!!!!是我的爱心被利用了很多次!!!!!!记得刚出来混时在虎门沙角炮台,晚上经常在我住的附近碰到说是外地来找亲戚后亲戚搬走了!口袋钱也花光了!给点饭钱!!我当时SB得又是买饭又是送车费钱!!!(因为见到还抱着个小孩)大约3个月后虎门在汽车站又遇到同样一家人!还是同样理由!他不认识我了!可我认识他!!!!我的哪个心啊!!!!!!感觉………………这样的事我在不动的地方遇到过两会!!!!去年在杭州火车站又有一帮人说差车票钱!!!!!!!你们猜我怎么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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魍魉 发表于 2011-4-27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许昌市 联通
回复 6# 黑皮摔锅


    你说的是骗子。。。 我也遇到过。。我就不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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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age 发表于 2011-4-27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宁夏银川市 电信
好人不敢做了阿。

楼主四角度录像采用什么方案,比较感兴趣,能否发点图上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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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zero 发表于 2011-4-2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电信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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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tbehind 发表于 2011-4-2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 联通

如何做人,要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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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月观星 发表于 2011-4-27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东京市KDDI通信公司
好像有法官说,私下录像,不能作为合法证据的?
浪淘沙 发表于 2011-4-27 10:54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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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5昴星团 发表于 2011-4-27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省普洱市 电信
人难做 好人更难做。。现在已不是雷锋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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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uansoul 发表于 2011-4-27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好人不敢做了阿。

楼主四角度录像采用什么方案,比较感兴趣,能否发点图上来看看? ...
linkage 发表于 2011-4-27 11:25



    就是四个摄像头,在后玻璃角各一个,前挡风玻璃角各一个,然后用一个监控软件,一台很低配置的笔记本(上网本)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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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ity 发表于 2011-4-27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揭阳市 电信
咱们这儿有一保安,看见出事儿,不敢上去,出于好心,远远地打了电话报警,结果被当事人及其家属控告其不作为!
什么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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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y08 发表于 2011-4-27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电信
彭宇案的法官,徐老太 这两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虽然我没看见是谁撞的,但整条街上就我们两人骑车,不是他撞的还会是谁撞的?”梁老太说,摔倒后,她便发现身旁只有一个小伙骑车,因而基本肯定就是小伙撞倒她的。


尼玛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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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age 发表于 2011-4-27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宁夏银川市 电信
以后绝不做这种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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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虎 发表于 2011-4-27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省昆明市 联通
::0023::
一切法从心想生,心不正则邪术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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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1-4-27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赏月观星 发表于 2011-4-27 11:35

可是你不要忘了天朝的国情啊。(你去日本久了,天朝的一些事,估计你会慢慢淡忘的。)

私下收集的视频,不能当作合法证据。
有人要调查他的配偶的出轨行为。一般都是私下去偷偷录像了。
难道他的配偶会当着他的面与第三者过分亲热吗?
而法官又要求谁主张谁举证。这可是一个大矛盾。
如果无法举证,最终打离婚官司时,他也无法分得更多的财产。(本来他是受害者,应当分得更多的。)

车子的四角都装监控,不一定有多大意义了。但后面装监控,倒是可以帮助倒车时,不会撞到东西。(视频监控比倒车雷达还管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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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1-4-27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华数宽带
咱们这儿有一保安,看见出事儿,不敢上去,出于好心,远远地打了电话报警,结果被当事人及其家属控告其不作 ...
lycity 发表于 2011-4-27 12:23



    如果是小区内发生的事,那么保安是失职的。小区的保安不能采取“紧急避险”的。
而我们普通人,遇到事故时,可以“紧急避险”,当作没看到就是了。

如果是小区外发生的事,不属保安的职责范围。不存在“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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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uansoul 发表于 2011-4-2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如果是小区内发生的事,那么保安是失职的。小区的保安不能采取“紧急避险”的。
而我们普通人,遇到 ...
浪淘沙 发表于 2011-4-27 12:33



    我觉得报警就是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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