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夫天文网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发新帖
楼主: woshiwangqh
查看: 4784| 回复: 51
发表于 2011-7-29 09:26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鄞州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回复 36# woshiwangqh

你看看我9楼的帖子再说。如果不是CCTV1那天报道了这条接见新闻,我就不会有上面这些发言。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09:33 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电信
温总除了总理外还要兼任全国总消防队长
太辛苦了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09:51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0:07 来自: 陕西省渭南市 电信
严查腐败还死者一个公道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4:41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7月28日新华社报道,“7·23”甬温线特别重大事故车辆26日深夜已经全部移出事故现场,之前埋下的D301次动车车头也被挖出运走。至于当初为何埋车头,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的解释是,在现场抢险中,环境非常复杂,下面是一个泥潭,(机械)施展开来很不方便,还要对其他的车体进行处理,把那个车头埋在下面,是为了方便抢险。“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的”。

正当公众对这一“史上最贵垫脚石”的说法无比疑惑的时候,在27日晚央视《经济半小时》的采访中,我们听到如下一段让人崩溃的解说词:这次事故的车厢被送往温州南站检测场进行检测,其中曾经被掩埋的车体将挖出重新检查。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刘铁民惊讶地问:“埋了又挖出来?”记者:“对。”刘铁民(摇摇手):“难以置信,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个要出大笑话的。”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5:22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遇难人员名单
D3115次与D301次列车追尾遇难人员名单(截至7月29日13时官方公布数据)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 情况说明
1 黄雨淳 女 350123200005****22 福建福州人 小学5年级学生,爱看书,喜欢画画,“有时很活泼,有时很安静。”D301次动车上,好动的雨淳刚离开座位,事故发生了。
2 陆海天 男 342623199106****10 安徽无为人 中国传媒大学工学院的大三学生,乘坐D301次3号车厢。这次是利用暑假去温州一家电视台实习。
3 曹尔星 男  美籍华人,原籍福建 妻子陈曾容一同遇难。他们的儿子曹立行身受重伤,经救治后,现在病情已经趋于稳定。
4 LIGUORI ASSUNTA 女  意大利那不勒斯人 意大利那不勒斯大学东方学院的一名优秀学生,热爱旅行,大家都亲切地称呼这个温柔的女生为茜茜。
5 卓煌 男 350102197307****77 福建福州人 他的妻子和6岁的儿子卓睿喆受伤住院
6 金显眼 男 330326197704****34 浙江平阳人 金显眼是做生意的,这次出远门本为了考驾照,把大儿子金扬钟带到杭州一连玩了9天。事发前十多分钟,他和妻子刚通过电话。随金显眼一起回温的侄子后来被人救出来。他回忆,当时他在漆黑的车厢里叫了几声,舅舅金显眼还微弱地应了一下。  
7 金扬钟 男 330326200307****1X 浙江平阳人 金显眼之子
8 毛菲菲 女 330326198508****44 浙江平阳人 与丈夫苏孝图一起遇难,遇难前怀有身孕……家人已赶到殡仪馆
9 温爱萍 女 330326196005****27 浙江平阳人 一家三代6口人陈道弟(陈熙父亲)、温爱萍(陈熙母亲)、陈熙、陈碧(陈熙妹妹,已怀孕)、周仁特(陈熙儿子)。当时,妹妹陈碧在车上,结果5人遇难。
10 陈碧 女 330326198301****29 浙江平阳人 温爱萍之女,怀有7个月身孕,丈夫杨峰  
11 陈熙 女 330326198111****48 浙江平阳人 温爱萍之女,陈碧的姐姐
12 周仁特 男 3岁  陈熙之子
13 张秀燕 女 350122197905****05 福建连江人  
14 徐配配 女 412825198804****4X 河南上蔡人  
15 郝乃刚 男 120106195305****19 天津北辰人 体形瘦,皮肤白。
16 陈云英 男 350111196502****35 福建晋安人  
17 朱平 女 330302199103****68 浙江鹿城人 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10级学生,事发时也在D301次列车上。此行是去探望住院的父亲。  
18 李建忠 男 330321196811****16 浙江鹿城人  
19 胡维鹏 男 360421197808****56 福建福州人  
20 项余岸 男 330325198012****13 浙江鹿城人 温州任岩松中学语文老师,最后获救小孩项炜伊的父亲,遇难者施李虹的丈夫。  
21 施李虹 女 330326198206****4X 浙江瓯海人 项余岸的妻子,最后获救小孩项炜伊的母亲  
22 金建飞 男 330325197810****12 浙江瑞安人 陈跃的丈夫,一家三口全部遇难
23 陈跃 女 330325197911****28 浙江瑞安人 金建飞的妻子,一家三口全部遇难
24 金文博 男 4岁  金建飞陈跃之子,一家三口全部遇难
25 江正通 男 332623196906****3X 浙江温岭人 是福州十几家颇具规模的超市里温岭西瓜的供应商。
26 苏孝图 男 330326198301****17 浙江平阳人 与妻子毛菲菲一起遇难,其中妻子还怀有身孕……家人已赶到殡仪馆
27 林骁 男 350111197106****50 福建福州人 吕红艳的同事。列车脱轨当晚8时后与福州人的亲人失去联系。
28 陈怡洁 女 330327200010****27 杭州下城人 陈怡洁是温州人,是天长小学四(3)的学生,出事当天和妈妈一起坐动车回老家。
29 赵立松 男 120104197009****3X 福建福州人 护士从赵立松的遗体上找到了7张身份证,护士说,他们一家7口都在车上。他的儿子8岁小男孩赵竹幸存、其时他的妻子还在抢救中。  
30 陈财发 男 350126197305****37 福建长乐人 平头、蓝格子上衣、爱马仕皮带、伯爵手表。
31 陈鸿鹏 男 350182199608****5X 福建长乐人 陈财发的侄子,遇难前穿黑红方格衬衫、牛仔裤。
32 林焱 男 350102198311****31 福建福州人 “7·23”动车追尾事故鹿城区处置领导小组在仰义对遇难者林焱家属就伤亡赔偿事宜进行对接,并签订协议,赔偿50万元。这是此次事故中第一个达成的初步赔偿协商结果。  
33 穆立楠 女 110222198810****66 北京顺义人 D301次列车乘务员,是事故中殉难的唯一一位列车乘务员。
34 郑杭征 男 350122197608****11 福建连江人 身高177cm。
35 陈治平 男 330302195110****12 浙江鹿城人  
36 吕红艳 女 432401197108****23 湖南长沙人 吕红艳在福州一家外贸公司上班。  
37 曾国钧 男 330325196607****14 浙江瑞安人 全家人都赶来了温州。
38 CHEN ZENGRONG 女 护照号码4632702** 美籍华人,原籍福建 丈夫曹尔新一同遇难。中文名陈曾容。
39 潘一恒 男 350111197307****56 福建福州人 D301次动车组的福州机务段动车司机,在发生险情时及时果断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胸口被闸把穿透。据统计,发生事故前他安全驾驶动车238262公里,从事机车乘务工作18年从未发生任何行车事故。
40 陈伟 男 暂不详 福建 陈伟坐的是D301第1节车厢第5号座位。经抢救无效于7月28日晚上10时45分左右被宣布死亡,并于29日凌晨2时左右被送到温州市殡仪馆。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5:23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新华社温州7月29日电(记者柴骥程 岳德亮)新华社记者29日从“7·23”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过与事故遇难人员家属具体协商,“7·23”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

    此前,善后工作组与部分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初步沟通协商,主要依据国务院2007年颁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达成了赔偿50万元的意向协议。随后,又认真听取了遇难人员家属等意见,充分进行了法律论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员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按侵权责任法要求赔偿的精神,本着以人为本、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并与遇难家属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协商,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确定“7·23”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主要依据。

    “7·23”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金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费和一次性救助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赔偿救助金额91.5万元。

    据了解,对于已经签订意向协议的遇难人员家属按照新的赔偿救助标准执行,受伤人员的赔偿方案也已着手依法研究制订。总指挥部还要求对于这次事故伤亡人员今后家庭生活困难的,所在地government要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加以关心和帮助。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5:32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新华网温州7月29日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网帖《“7·23”动车事故的五点存疑》引发网民巨大关注,截至目前,该帖点击率已经超过27万人次,回复高达2209人次。

    就网民关注的焦点问题,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专家进行了采访。

    (疑问一)高科技动车怎会“一(雷)击即中”?

    网民质疑:“集高科技于一身的动车及其供电系统应该有避雷设施,可还是被一击而中。因此,"雷击"一说很有商榷必要,谁来释疑解惑?”

    (记者调查)上海铁路局局长安路生28日说,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分析,“7·23”动车事故是由于温州南站信号设备在设计上存在严重缺陷,遭雷击发生故障后,导致本应显示为红灯的区间信号机错误显示为绿灯。

    一位自称“铁路老信号员”的网民解释:铁路信号显示原则是,前方两个区间空闲亮绿灯,正常行驶;前方一个区间空闲亮黄灯,减速慢行随时停车;前方区间占用亮红灯,列车制动停车。动车及高铁都有自动停车设备。此次事故原因应是区间及温州南站信号控制失灵,D301一路绿灯正常行驶,茫然不知灾难降临。

    D3115动车列车长蒋晓梅说,以前也有雷雨天气,但对动车运行没有带来大的影响。压根就没想到这趟动车会出事。近两年来,这趟动车运行一直平稳。

    有气象部门的专家表示,铁路系统的避雷标准是自定的,因此对于究竟是不是因为雷击的原因不便于下定论。但是技术先进的高铁“因为雷击就能造成这样的事故”,太不可思议了。

    (疑问二)调度为何致命“失灵”?

    网民质疑,“动车突然停止运行,抛锚司机应否紧急报告,由调度室通知相关列车采取规避措施。那么,抛锚动车司机报告了否?调度室通知了没?公路客车现已安装GPS定位仪,号称高科技典范的动车应该不会缺少GPS。调度中心为什么不能通过GPS发现动车失常?是否存在失职渎职?”

    另外,“每两列动车之间要保证有七、八千米的"闭塞分区"距离,这个空间内绝对不允许同时存在两辆列车。是什么原因导致后面动车"跟车"过近,问题在哪?责任人又在哪?”

    (记者调查)安路生说,在雷击造成温州南站信号设备故障后,电务值班人员没有意识到信号可能错误显示,安全意识敏感性不强;温州南站值班人员对新设备关键部位性能不了解,没能及时有效发现和处置设备问题,暴露出铁路部门对职工的教育培训不到位。

    安路生还表示,在信号灯失常后,事故也反映出现场作业控制不力。在故障发生后,相关电务值班人员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故障处理,没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有专家认为,此种解释暴露出此次事故反映出的设备质量、人员素质、现场控制等问题,说明铁路部门的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这些问题反映出铁路速度上去了,但是管理远远没有跟上。

    有专家指出,除了信号失灵之外,调度“失灵”更为可怕,动车的高技术可能让铁道系统出现了从上到下的调度麻痹,进而习以为常,调度员的意识、责任感会逐步下降,依赖电脑程序,忽视人工操作方面的内容。这次事故假如还敲不醒有那种依赖思想的铁路人,迟早还会再出事故。

     (疑问三)为何受损车体被匆匆掩埋?

    网民质疑说,“受损车体是认定事故的第一手检材,应该妥善保存,以供日后提取证据,认定责任之用。而现在,竟被匆匆掩埋。如此决定妥当否 ?”网民还引用了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记者调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铁路系统工作人员表示,整个事故处置,不存在掩埋车头和“销毁证据”的问题。当时,高架桥下场地狭在,施救大型设备没有足够的场地。为了使事故处理场地的利用率更高一些,就挖了一个大坑,将车头和一些事故车厢的损毁部件推到炕里。2008年4月28日山东胶济铁路事故时,在调查取证结束后,也是掩埋的。

    但是对此,有事故当事人说,中央一再强调“救人第一”,事实是有关方面却将动车清理与搜救同步进行,黄金72小时救援的时限未到就匆匆收兵恢复通车。我们平时开车发生刮擦事故,还需要先由交警现场认定责任后,才去按规定处理。这么大的事故,现场应当尽量保护,这才是正确合理的做法。

(疑问四)特大事故应该如何问责?

    网友质疑,在事故原因还未查清之前,铁道部门却已对上海铁路局多位负责人进行了免职处理,是否有息事宁人嫌疑?铁路事故处理问责究竟该怎么办?

    (记者调查)7月24日,铁道部party组决定,对发生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上海铁路局局长龙京、party委书记李嘉、分管工务电务的副局长何胜利予以免职,并进行调查。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说,虽然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但无论何种原因,作为领导都是有责任的,所以相关人员受到处理。

    民盟中央常委陈万志说,一些官员往往冀望通过短期内的发展速度求得政绩。只有严加问责,才能迫使一些官员回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把公共安全、百姓生命视作不可逾越的红线。尤其是我国铁路系统更需要经过铁路体制改革强化问责。发生事故后,民众对铁路部门的处理产生了很多质疑,因此,事故的处理应该公开透明。

    还有的专家认为,真相越早让公众知晓,就越能较快的平息猜疑和恐慌,在科学、缜密的基础上提速调查才是关键,在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不管涉及到谁都坚决、彻底地问责。(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5:34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我觉得国务院应该降半旗致哀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6:23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 电信
回复 8# woshiwangqh


    直接枪毙啊 留这些人有何用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6:27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上周末,在发生“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后,京沪高铁又频频出现故障晚点,使不少旅客对高铁和动车产生了观望心态,重新“回归”到普通列车的行列。

记者了解到,本身车次减少再加上突增的需求,使普通列车出现了春运期间才有的“一票难求”局面,许多人加价300元才能买到普通列车的车票。

车次减旅客增 普通列车一票难求

“7·23”动车事故后,让不少市民除了改选飞机出行外,普通列车也成为市民出行的另一选择。

记者从多家火车票代售点了解到,目前如果想买到10日之内的高铁沿线的普通列车卧铺票,几乎是不可能的,乘客只能“排队”等待10日之后的火车票,但是票能放出多少?乘客是否排得上?谁都无法保证。

而中青旅、中旅总社等多家旅行社也纷纷表示,目前普通列车的团队出票已经非常困难,所以国内游占主导的“双卧”产品,为了预留出更多的火车票购买时间,已经将收客截止日期从出发前一天提前到5天。

北方明珠火车票代售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本周开始,前来购买普通列车票的乘客比暑期任何时候,都增加了两成。

“暑运更多的是要回家的学生和劳务人员,所以他们首选价格比较实惠的普通列车。”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京沪高铁开通后,其沿线已取消了几十趟普通列车,普通列车票本身就供不应求,外加上因动车事故而改乘普通列车的乘客,已经出现了春运期间才有的“一票难求”局面。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的普通列车只剩下T109/110一棵“独苗”,而北京——青岛的所有普通列车全部取消,游客只能先坐到济南,再倒车到青岛。

黄牛倒票 一张火车票最多挣300元

对于不需要实名制的普通列车车票,不少倒票的“黄牛”也盯上了这巨大的需求市场,纷纷加价来“帮”乘客购买火车票。

记者昨日从58同城和赶集网看到,转让火车票的帖子在一小时内就能达到两大网页、60多条,而记者在打电话咨询时发现,这些帖子几乎都是黄牛留下的。

其中,不少黄牛都表示,自己能拿到乘客想要的车次和座位,不过,要在该票值上面加价100—300元。

“我们都是认识火车站里的人,让他们在放票的时候,给我们留着。”黄牛赵先生告诉记者,像是比较抢手的T109次列车,自己就能拿到票,但是要加价100元,如果是近两天出发的或是卧铺票,就要加价200 元。

在和赵先生的通话中,记者两次都被赵先生的另一个电话打断,通过话筒,记者听到,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赵先生已经成功做了两笔生意。

●相关新闻

高铁实际上座率不足三成

记者昨日登录中国铁路客服中心网站,对于当日出发的多条动车和高铁车次进行了查询,发现只有北京——青岛的高铁线路因所有普通列车取消而保证90%以上的上座率。

除此之外,北京——上海、北京——杭州、北京——福州等大多数高铁线路在发车前12小时,基本一等座有100多张的余票,二等座余票数量为500张左右。

而每趟列车的座位数在800—900个之间,按此推算,高铁目前的上座率不足三成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6:29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正义网北京7月29日电(见习记者 李铁柱)“7?23”动车追尾事故,把一个“陌生”的铁路强制险带入公众视线。本网记者获悉,今日上午中国保险法学会的五位学者将联名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废止《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并以此举作为一个全国性保险法学术组织对铁路保险制度改革的呼吁。

《条例》被指与现行《保险法》相抵触

五位上书的学者分别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任自力,对外经贸大学保险法中心教授陈欣,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尹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施天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贾林青。其中,尹田教授为中国保险法学会会长,其他几位为副会长。

在这份将快递至国务院法制办的《关于对进行审查的建议》中,五位学者指出呼吁废止的最主要原因是:“1951年6月24日实施并沿用至今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下简称“《条例》”),与我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存在冲突,不利于铁路事故中遭受意外伤害旅客合法权益的保护。”

“《条例》第1条规定,铁路旅客均应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而我国《保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五教授认为。目前,我国《保险法》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均没有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强制保险的任何规定,而《条例》既非法律、又非行政法规,只属于部门规章,其强制要求铁路旅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与现行《保险法》的上述规定存在明显冲突,应当视为无效规定。  

另外,五位教授认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也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保监会批准,但是铁路部门并未履行报请批准的法定程序。

据悉,目前,铁路部门强制收取保险费用的依据是1951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已解散)制定《强制保险条例》和1959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自 1959年起由铁路接办的联合通知》,在这两份文件里,明确规定由铁道部门接办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但是,上述条例和通知仅属于部门规章,而最新出台的《保险法》已经将商业保险经营者由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扩大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

 铁路强制险保额标准19年不变 同风险不等价遭质疑

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1994年颁布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则将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定为4万元。这两个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7?23”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一些保险从业人员把铁路部门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称作是“暴利”。现在的动车、高铁票价多为数百元,乃至上千元,但是由于2%的费率不变,保险费最高可达20元以上,但旅客能得到的最高保额,仍然只有2万元。

对此,五位学者认为这显然有失公平。“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保险费按基本票价的2%收取,旅客因意外事故伤亡的保险金额一律为人民币2万元。而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旅客因票价不同而须支付不同保费情形下,却要适用相同的保险金额,显然有违合同法的公平原则。”五教授认为。

此外,2万元的保险金额标准自1992年6月施行至今已逾19年,其间旅客支付的保险费在不断上涨,保险金额却一直未变。该过低的保险金额已无法为旅客提供充分风险保障,并导致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失衡。

对此,中央财大保险学院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郝演苏曾在微博中指出,1951年出台、1992年修订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多年来,票价已涨了N倍,为何保额依然未有提升。

 铁道部强制旅客投保 《条例》侵犯旅客知情权

同时,五位学者认为,目前的《条例》侵犯了旅客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然而,铁路部门作为向旅客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法律主体,数十年来,既未在其出售给旅客的火车票上注明价格中含有保险费,亦未另行提供给旅客购买保险的相关票据,该等行为已构成了对旅客知情权的侵害。”

2010年,媒体曾在北京西站进行街头调查,结果显示,在100名乘客里,只有7个人知道,其购买的火车票里含有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信息,旅客购票实际上与铁路企业形成合同关系和保险关系。作为保险服务的主体,铁路局理应公开说明。即便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也不能替代经营者告知义务。但实际上,铁道部一直采用售票的默示行为强制要求旅客投保,这已经构成了对旅客知情权的侵犯。

飞机轮船已取消 铁路强制险缺乏合理性

现在铁路部门在出售车票时附加“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主要依据是1951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的《条例》。与《条例》同时出台的,还有飞机和轮船的类似强制保险。1987年、1989年,我国相继废除了轮船和飞机的《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由旅客强制保险改为自愿保险。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却一直延续下来。1990年,《条例》曾因内容不适应实际情况,被列入国务院清理的法规之列,但后来却不了了之。

五位学者认为,《条例》不符合强制保险立法精神,也与意外伤害保险法律属性相悖。

“依国际通例,强制保险主要表现为基于公共利益政策考量的责任保险,如医疗责任险、工伤责任险、环境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属于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中财产保险的范畴。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属于人身保险,强调自愿投保。二者在法律属性方面有明显不同。”

目前,如果遇上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费用通常有两项:一项是根据交通运输部门和保险公司达成的保险协议,由客运公司每年固定为自己交通工具的每个座位进行投保,也就是俗称的“座位险”;另一项就是乘客个人购买的保险。

在西方国家的《交通保险法》中,一般都会强制承运人投保“责任险”,即铁路、公路等行业的运输企业自己掏钱买保险,如果因为他们的责任导致旅客伤害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而旅客是否投保“意外险”,完全是自主行为。但是在中国,特别是铁路部门,情况却截然相反。

“与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同期施行的飞机、轮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上世纪80年代施行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亦均早已因应保险法等法律的规定或市场实际需求而由强制投保改为自愿投保。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继续作为强制保险存在已丧失基本合理性。铁路旅客运输应当强制推行的是承运人责任险而非意外伤害险。”五位学者认为。

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道具 举报

123
返回列表

APP下載|爱牧夫天文淘宝店|牧夫天文网 ( 公安备案号21021102000967 )|网站地图|辽ICP备19018387号

GMT+8, 2024-9-28 02:03 , Processed in 0.025019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