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反重力研究)CERN研究反物质在重力作用之下是否会下落!

  [复制链接]
天道无极 发表于 2013-5-15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马来西亚 TMNet电信公司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加入牧夫(请注明天文爱好者,否则无法通过审核,请勿使用gmail/outlook/aol/icloud邮箱注册)

×
本帖最后由 天道无极 于 2013-5-15 19:17 编辑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93108-687859.html


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的研究人员首次尝试了一种新方法,来研究反物质与反引力(antigravity),以期解开宇宙的未解之谜。



图注1:阿尔法实验的反物质腔室,利用磁场将反氢原子与普通物质隔离开来。


   物质粒子是普通物质的“镜像”,带有相反的电性。

    在引力作用下反物质会如何?这还是一个谜。不过,它更有可能是“往上飘”而不是向下落。据《自然通讯》(Nature Communications)报道,科学家已经向最终答案迈出了一大步。


    反物质承载着物理学中最大的谜团之一。在宇宙刚形成时,应该形成了与普通物质等量的反物质。 当正反两种物质相遇时,他们将双双毁灭,并转变为光能,这个过程称为湮灭(annihilation)。但为什么在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宇宙中正物质占了绝大多数,而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反物质?


    这一问题激起了许多探索正反物质差异的研究。例如,在欧洲核子研究中心的底夸克实验组(Cern's LHCb)等地进行的实验就一直在寻找能证明奇特粒子(exotic particles)译注: 奇特粒子是一些具有独特性质的理论假想粒子,其中最著名的一种称为速子(tachyon),理论假设它比光跑得更快更倾向于衰变为正物质的证据。最近, 底夸克实验组报告了Bs介子衰变过程存在的细小差异,但这还远不能解释上述物质之谜。

探秘反引力


    正反物质之间最显著的差别很可能是它们与引力之间的相互作用——反物质可能会被正物质所排斥,而不是被吸引。但这一差别一直无法得到检验,直到欧洲核子研究中心阿尔法实验的出现。


    这里的阿尔法(ALPHA)是反氢激光物理装置(Antihydrogen Laser Physics Apparatus)的英文缩写,该设备的用途是制造和俘获反物质"原子"。正如氢原子由一个质子和一个电子构成,反氢原子由质子和电子的反粒子——反质子和正电子构成。实验的关键不只在于制造出反物质,还在于如何在反物质与正物质相遇并湮灭之前,维持足够长的时间以便进行研究。这正是阿尔法实验小组在2010年所做的工作。到2011年,他们宣布可以俘获反氢原子达1000秒之久。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图2注:反氢原子在1000秒后从束缚势阱中被释放的示意图


    现在,实验小组带着反引力这个问题,重新回到了从434个反氢原子得到的数据上。“在整个实验过程中,我们释放反氢原子,并寻找它们的湮灭迹象。”实验小组的发言人杰弗里•汉斯特(Jeffrey Hangst)告诉BBC记者说,“我们找遍整个数据,想看看引力能否影响粒子湮灭的位置——也就是寻找那些在化为齑粉之前下落了一小段时间的原子。”

    小组对反氢原子的运动方向——向上还是向下——进行了统计分析,并给出了反物质原子受引力作用的第一组约束关系。他们得到的最好的约束范围是:反物质原子对引力的敏感度小于正物质的110倍,强度小于正物质的65倍,但引力对反物质的作用方向相反:即反引力方向(换句话说,就是向上飘而不是向下落)。简而言之,反物质引力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这一结果虽然并没有多大意思,但这是人们第一次尝试研究反物质在引力作用下的表现。”汉斯特教授说道,“事实上,我们有一台可以处理这个问题的仪器,这才是真正让我们兴奋的,而且我们还知道该怎么把它弄得有趣起来。”


    阿尔法实验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反氢原子的能级,并找到它与物理学家们再清楚不过的氢原子的不同之处。汉斯特教授说,反引力测量只是这个实验的一个“有趣的插曲”罢了。“研究反物质有许多种可选途径,而这条新途径可谓大有前途。”


[img]http://postfiles15.naver.net/20120318_238/khel3d2oat_1332055102951h4t1b_JPEG/%B2%D9%B9%CC%B1%E2_12031801_Prometheus
gohomeman1 发表于 2013-5-15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翻译的人搞错了基本的物理常识吧(可能不算是常识)?

反物质的质量仍旧是正的,并不是负质量的,它们受到的引力作用,理应与普通物质相同才是。怎么可能受到的引力都不一样大?我怎么觉得又是一次中微子超光速事件呢?

只有负能量物质,才会在走向引力的反方向——在地球上就是向上运动。

点评

看过science daily的英文原文,意思大致上是这么回事!应该不是翻译的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15 22:34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天道无极 发表于 2013-5-15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马来西亚 TMNet电信公司
本帖最后由 天道无极 于 2013-5-15 22:37 编辑
gohomeman1 发表于 2013-5-15 22:07
翻译的人搞错了基本的物理常识吧(可能不算是常识)?

反物质的质量仍旧是正的,并不是负质量的,它们受到 ...

看过science daily的英文原文,意思大致上是这么回事!应该不是翻译的问题~~~

只是有关反重力的那段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原文地址:http://www.sciencedaily.com/releases/2013/04/130430113429.htm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gohomeman1 发表于 2013-5-15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开什么玩笑,翻译者就是没有物理常识!

If an antihydrogen atom falls downward, its gravitational mass is no more than 110 times greater than its inertial mass. If it falls upward, its gravitational mass is at most 65 times greater.
当反氢原子下落时,它的引力质量不会超过它惯性质量的110倍;当它上升时,它的引力质量不会超过惯性质量的65倍。

这是一个非常粗糙的测量结果,因为未来的严格测量会证明,两个质量是严格相等的——广义相对论的基石就是两个质量是完全不能区分的。


点评

关于这一段我也在揣摩着它的意思。不过,整篇文章就要证明反物质是否有所谓的“负质量”,也就是反重力的效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15 22:53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gohomeman1 发表于 2013-5-15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对于那些明显有问题的翻译,最好不要乱转贴。
可惜的是,这种内容估计都可能上CCTV了,因为没几个人真正知道原文是什么,更没几个做网站的人知道这两个质量的意义。

在当前的自媒体时代(微博、微信、博客、推特什么的),信息的真实性根本就无人把关。
这个博客,建议以后不要关注了。

点评

嗯,以后会多加注意的~~  发表于 2013-5-15 22:55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天道无极 发表于 2013-5-15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马来西亚 TMNet电信公司
gohomeman1 发表于 2013-5-15 22:47
开什么玩笑,翻译者就是没有物理常识!

当反氢原子下落时,它的引力质量不会超过它惯性质量的110倍;当它 ...

关于这一段我也在揣摩着它的意思。不过,整篇文章就要证明反物质是否有所谓的“负质量”,也就是反重力的效应!!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gohomeman1 发表于 2013-5-15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整篇文章我没细看,我只是找到了那句原文。

反物质与负质量一点毛的关系都木有,这点毋庸置疑。正电子有的是,哪个实验证明它具有负质量了?假如正电子真的具有负质量,它与电子相遇,就不是湮灭为光子,而是变成了虚无——负的质量自然具有负的能量,当然与正常电子相遇后就变成了0

物理上的反物质概念,许多人还是不明白。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国民革命军 发表于 2013-5-16 0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重力那一段感觉是在说暗能量吧……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APP下載|手机版|爱牧夫天文淘宝店|牧夫天文网 ( 公安备案号21021102000967 )|网站地图|辽ICP备19018387号

GMT+8, 2024-12-22 18:45 , Processed in 0.164461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