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阻止“熊猫再烧香”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专电 随着我国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熊猫烧香”案案情逐渐揭露,利用网络牟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引起关注。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呼吁,应加快对网络立法,建立网络上的道德、安全规则,防止网络犯罪行为。
“拿‘熊猫烧香’案来说,根据法律,对制造、传播病毒者要以后果严重程度来量刑,但实际上又很难衡量真正的后果。而病毒侵犯的是‘虚拟财物’,难以‘盗窃罪’论处,这可能直接导致量刑偏轻或定罪困难。”全国人大代表向才银说,刑法和知识产权法中有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规定,但这些法律、法规要么层次不高、权威性不够,要么内容规定过于笼统,对网络安全的保护难以适应网络迅猛发展的需要。
周晓光代表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制定网络犯罪控制法的议案,建议出台法律,一方面树立网络行为规范、准则,另一方面便于惩处网上的违法行为。
刘冬荣代表建议,对网络的安全知识、行为规范要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对青少年加强网络安全教育,让他们了解在网上哪些是可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防止他们冲破网络犯罪的红线。
网上银行风险谁来担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两会召开、‘3·15’在即,联盟号召所有受害者并发动周围5个朋友务必参与以下活动,积极向高层建言‘完善电子银行管理和建立风险赔偿制度,加强对银行监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国银行业发展贡献力量。”一条网上的帖子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注意。这是一家名为“工行网银集体受害者联盟”的网站发起的一个行动,以唤起决策者和管理者对网上银行安全问题的重视。
全国人大代表杨新人说,发生客户网上被盗事件,如果是由客户的不当操作引起的,应该由客户负责,如果是由于银行管理不善造成的则应由银行来负责。中国人民银行长沙支行行长缪曼聪说,银行的网络安全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应该把电子银行的管理规范化,明确责任,尽量避免损失。但网上银行的安全管理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银行应该保持高度警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