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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化”医生现象愈演愈烈 做个医生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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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07-5-14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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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13日 08:34:12  来源:人民日报

近来,一位医生感慨:有的患者看病时,居然带着录音笔、摄像机,将医生的一言一行都记录下来,以便随时“对簿公堂”。这说明,有的患者把医生当成了潜在的起诉对象。在这样的环境下,做个医生真的太难了!

   眼下,医患矛盾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许多人都把矛头指向了医生,却很少倾听医生的呼声。事实上,医生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表面风光,内心彷徨”,是他们的真实写照。   

   虽然医生选择了沉默,但丑化甚至“妖魔化”医生的现象却愈演愈烈,极大地伤害了医务工作者的自尊和感情,使本已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加恶化。     

   一些手机短信是这样描述医生的:“医生分两类,一类是图财,一类是害命”;“强盗只能抢光你身上的财富,医生却能抢光你一生的积蓄”;“医生越来越像杀手,见死不救,草菅人命;杀手越来越像医生,出手麻利,不留后患”……这样的语言,字字如刀,尖刻之极。人们不禁要问:那些在非典时期舍身救人的白衣战士,真的沦为“杀手”、“强盗”了吗?

    不可否认,医疗界确实存在很多腐败问题,百姓深恶痛绝。一些医生医德滑坡,利用医药购销、医疗服务、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吃回扣,拿提成,牟取不正当利益。这不仅败坏了医生的形象,而且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贻害无穷,必须坚决遏制和纠正。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了这些问题,就否定一个行业,否定一支队伍。我国有600多万医务工作者,如果真的都变成了“杀手”,怎么会有13亿人的健康?怎么会有人均期望寿命72岁的成就?事实上,每一位医生都希望“妙手回春”,没有一个人愿意患者丧命于自己的手术刀下,这是一个基本常识。那些把医生称为“杀手”的说法,既不公正,也不合理。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任何一个群体的构成都呈“橄榄型”,两头小,中间大。极端好和极端坏的部分处于两端,大部分处于中间。对于医生这个群体来说,没有任何特殊性。大多数医生都是平凡人,他们每天都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职责,救死扶伤。我们无须忽而把他们奉为“天使”,忽而又视为“魔鬼”。既不要“捧杀”,也不要“棒杀”,才是对他们的真正爱护。

    当前,造成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很多。医生固然难辞其咎,但根本问题还在医疗体制上。对此,我们要辩证地看,不能“一边倒”,把责任全推给医生。试想,如果医生整日生活在偏见和指责之中,他们怎能全心全意地为患者服务?那样一来,医学如何进步?社会怎样和谐?因此,我们最该做的,就是建立一个惩恶扬善的制度,倡导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宽严相济,惩教结合,使大多数医生知荣明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最终趋善避恶。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在任何一个社会,医生都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因为他们肩负着维护人类健康的职责。医生当自爱,社会也当尊重和关爱医生。丑化甚至“妖魔化”医生,既是社会的悲哀,也是社会的耻辱。(白剑峰)

[ 本帖最后由 meteorobs 于 2007-5-14 00:04 编辑 ]

医生:哪儿不舒服?某患者:看你不舒服。徐鹏飞画

医生:哪儿不舒服?某患者:看你不舒服。徐鹏飞画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7-5-14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请不要“妖魔化”医生

作者:易里乾坤   2007-5-12 发表于 红袖添香

http://book.msn.com.cn/a/a/02125/2124425.shtml

偶然看到一篇文章《医德的沦丧与生命权的缺失》,作者,奕香檬。读完感觉不爽,今天依然很不爽。前后读了二十遍,不是因为该文章的文采斐然、论证严密,而是源于作者的偏颇、不负责任。我不禁要问作者,为什么你凭一句道听途说的“不知所谓”和“慢不经心”而否认医生的救治,进而又大骂医德的沦丧、妖魔化医生?你自己想一想,能不能凭你文章所写的事就推论出医德的沦丧?最起码证据还很不够吧?也有失公允吧?
  
  再说,就是如你所谓的,那些医生抢救不力,才会出现小胡洋死亡。你也不应该盲人摸象,一棍子扫倒一片森林。全体医生是不是很好地履行了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医德沦丧的医生是极小一部分,还是遍地都是?病人是不是已经不敢到“魔窟”里来看病了?顺便说一句,更不要把偏见“发扬光大”到国外,他们惹你了吗?
  
文章的题目就有问题。生命权的缺失,就是因为医德的沦丧?你把这两个问题并列在一起是疏忽,还是有其他用意?权利总是和法律相接连的,涉及到权利的事,我们首先要去寻法律,这是建构和谐社会的最迫切的任务。生命权的缺失,我姑且理解为死亡和对生命的漠视。死亡,有老死、病死、自杀、他杀、意外死亡、战死等等,诸多死亡中,有多少是因为医德的沦丧?“南联盟的那一颗导弹”造成的死亡,关哪一国医生的事情?就是病死的,大部分也是目前医学无法“起死回生”的;小部分是医疗措施不当,医疗措施不当之中,也并不完全意味着医生对生命的漠视,还涉及到医疗技术、条件等等。《执业医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等和医院的规章制度,都不允许医生对生命漠视。哪个医生想到牢里去体验生活呢?
  
再看看文章的内容。“2006年6月20日,只有9个月生命史的小胡洋的妈妈和外婆抱着发烧的他来到医院的小儿科门诊,她们期许的是孩子在这些医生的救助下手到病除、恢复活力,可没想到的是,就此把自己的孩子送上了黄泉路。在经过医生们不知所谓、漫不经心的“救助后”,小胡洋非但没有药到病除,反倒在3个小时之后,告别了仅生活了9个月的人间。”
  小胡洋死于什么呢?作者没有说明。只模糊地表示,医生的救治不力、对生命的漠视是小胡洋死亡的真正原因。有三个“事实”:一、小胡洋生病发烧;二、被抱到一家医院的小儿科门诊,医生“不知所谓”和“漫不经心”地“救助”;三、结果三个小时之后小胡洋死亡了。我来逐个分析一下。
  
一,他患了什么病?是重症肺炎?腹泻病?败血症?或者其它病?有点医疗常识的人,应该知道,无论是重症肺炎、腹泻病、败血症或者其它病,小胡洋不会是三、四个小时前才突然生病的,他的发烧等表现,应该有段时间了。这段时间,他的妈妈、外婆等人,忙什么去了?是忽视了,还是自己买药,给小胡洋“医治”了?算不算对小胡洋病情的耽误?是不是也道德沦丧了?是不是也该对生命权的缺失负责了?也许你会说,她们不是医生。但你能说进医院时,小胡洋的病不危重吗?
  
二、你承认医生“救助”了,好象不满意他们“不知所谓、漫不经心”。我问你,给小胡洋看病的医生是不是执业医师?假设不是,那就不是医德沦丧的问题了;如果是,我告诉你,一个医学本科生走上临床到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大约需要三-五年。执业医师考试分面试加笔试,那可是青石板上摔乌龟硬碰硬,没有虚假的。每年通过的不到40%。通过的,水平及年限基本可以升主治了。所以他们对危重的抢救是有经验、有知识的,不存在“不知所谓”,难道要他们边抢救边向患者家属解释医学名词吗?至于“慢不经心”,更不可能。你亲历过多少医生抢救病人的现场?抢救病人要的是冷静、迅速、有效、有序、医护协作。难道医生诉诉然心乱如麻、手忙脚慌,就是“经心不慢”吗?
  
三、小胡洋最终离去了。所有的医护人员和读者、作者一样感到惋惜,并不是“日复一日的目睹生命的来临与离去,那些医生可能早可以用一种更为冷淡、漠视的态度面对这一切”。医生好比一个战士,在他的战友牺牲了,能冷漠吗?他会停下来痛苦流涕,直到更多的战友“光荣”了,甚或他也牺牲了?谁都知道医生治病和患者及其家属的目标是一致的,有不想把病人治好的医生吗?但结果怎么样,却不一定如愿。于是家属就骂医生无能,抢救不积极。医生能把每个病人都抢救过来,那不就是神仙了吗?医生更可以长生不老了。医疗是一个高科学含量、高分工、高风险的行业。医疗风险应该由社会、医疗机构、患者共同承当,才是公平的态度,为什么把所有的重担都压到医疗机构身上?为什么不能允许医院有正常的死亡呢?
  
不想为医生唱赞歌。我自己也是一名医生,自以为敬业而无愧,全世界有无数个医生比我做得更好更出色。对医生中有些道德沦丧的人,很痛心疾首,很鄙视。象“天价医疗费事件”、“劣质股骨头材料事件”、“假化验单事件”。。。。。。不光是医疗系统外的人,义愤填膺;本系统的人也一样的啐着吐沫。问题是,不能以偏概全,以小眚而掩大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大家都知道,是不是每个学生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呢?不有学生犯罪,杀人、盗窃、强奸、拐卖?又有谁说学生们都道德沦丧了,把他们妖魔化呢?
  
还有,你在妖魔化医生之前,是否应该换位考虑一下医生的处境?
 
 你听说过,“利福平过敏事件”中,老传染科医生被委屈吗?“麻醉医生告知事件”中,医生被状告吗?“主动脉瘤破裂事件”中,医护人员戴着钢盔去上班吗?一个有名的中医专家,被病人用刀捅死了吗?精神科医生的儿子,被病人用砖头活活砸死了吗?他们的医德沦丧了吗?漠视病人的生命了吗?。。。。。。瞧瞧病人家属做了什么些事情。有在手术室设灵堂的,有把医生打死打伤的,有把医院的门窗、办公室、医疗器械砸得稀巴烂的,有限制医生的人生自由的,有在医院贴大字报的,有锁医院及科室大门的。有“医闹”中国才有的名词,有“要想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医院”的经验。不管医生有没有过错,只要病人及家属看不顺眼,先来一段全武行,以弄些赔款。这正常吗?这公平吗?是谁道德沦丧了呢?你们给医生一个宽松的医疗环境了吗?
  
你知道医生以什么心态去从事医疗的吗?从刚上班的医生到彻底离岗前的医生,谁不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要写好医学文书,防止你们找文字漏洞;要积极热情、不厌其烦以免你们说:“态度不端正、漠视生命”;要向你们告知病情,以免你们说医生糊弄病人;危重病人要通知你们签字,免得正常的死亡被你们说成是医生一针打死的;截肢时要征得你们同意,免得你们说:“我以为肢体锯掉了,还会长新的。”;治疗不好的病人要及时转院,免得你们说:“治不好,你收住院干吗?”。所有这些需要的,当然都是医生平常应该能做到的,为什么做起来这么变味、这么累?难道和社会对医疗机构的理解不够没有关系吗?
  
天下鲜有病人是医生用“魔爪”掐死的,却偶尔听到夫妻残杀、父母与子女残杀的报道。
  
医生的收入并不如你所说的“甚丰”。权威机构的调查,医生的收入中等偏下。相对赚人们眼球的演员来说,救死扶伤的医生的收入微不足道。地位也不是“日益提高”,如果提高了,怎么还有人妖魔化医生?改革开放以前,为什么没有多少医生被诟病、被殴打?
  
如果有战争的话,医生会视死如归到战场去的,不光是急救,也可以脱了白大褂拿枪杀敌。决不会做“汉奸”。医生也有骨气!
 
 医生看病是不论什么穷人富人、有色人无色人、善人恶人--就是杀人犯生病了照样替他看。也不论什么主义、党派、敌我。所以说,如果把医生妖魔化了,你们就找不到,不是妖魔的人。
 
 当你们登山而歌、泛舟平湖,洗髓于绮丽的自然风光中的时候,医生也许正面对着病人的脓痰、口舌生疮、生蛆的伤口、污秽的大便;当你们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时候,医生也许在忙于写病历、巡视病房、看病;当你们一家三口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医生也许正在为一个难产的孕妇做宫产剖、为新生儿窒息,做心肺脑复苏;当你们睡得香甜的时候,医生也许几夜没合眼了;当你们为肚子大了犯难、风流病苦恼的时候,医生又静悄悄地为社会擦着屁股。你们说这是医生的职责所在,不错!医生是不是这样做了?
 
 很少有医生让子女再选择医疗这个职业,为什么?
 
 所有这一切,都不是我编出来的,你们可以随机地去问、去看,再想想。摸摸你们的良心。
 
 医患之间矛盾如此激烈,不会单单是医疗机构的责任。信任和理解是双方的。如果医患矛盾得不到合理解决,医患之间的信任不建立,医疗行业势必受到无谓的损伤,不能健康、快速地发展。长此以往,医生也会产生规避风险的意识。不敢看病,新的技术不愿试用,医生不看病号转病号。患者能指责他们什么?最终受害的是患者的健康、生命权。
 
 医疗纠纷的解决,靠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从概率学来说,医疗纠纷会永远发生下去的。出现了医疗纠纷,我们应该依法办事,而不是“打、砸、抢”。既没有素质,也触犯法律。有许多城市已经制定了《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规定》,对聚众围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的闹事者也抓了一批。这不是对患者生命权的漠视,是对全体公民权利的保护,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国家在这上面一定要加大力度,为医患双方的权利,提供法律保障,消除医患矛盾。
  
医患之间的矛盾,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
 
 舆论机构要利用自己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把真相告诉大家,为“医患和解”做些积极促进工作。
 
 患者和家属也要明白,是不是医疗事故,医德沦丧,是由法律来给出公道的。有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法院,可以让一切真相大白的。该坐牢的是医生咎由自取,该赔钱的是医院罪有应得。
  作为医院应该加强管理、教育;医生等也应该时时刻刻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一言一行考虑着患者的安危,尽可能的减少医疗纠纷、避免医疗事故,加强专业的学习和训练,对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要耐心解说。
  作为一个有素质的旁观者,也不要曲解医生,在“出离愤怒”时,说些不负责任的话;更不要以是非不分为无谓、廉价同情为眼泪,盲目跟风、人云亦云。骂完警察,骂法院,骂完法院骂医院。。。。。。这样行为是不正常的。所有的行业可以批评、监督,但要实事求是!
  医患关系的和谐,关乎到和谐社会的创造。
  和谐社会是一种智慧、宽容、理解、信任、友善、帮助、上进的社会。人与人之间要和谐;家庭与家庭之间要和谐;行业与行业之间要和谐;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和谐;民族与民族之间要和谐。这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每个公民,应该有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胸襟;应该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和敬业精神;应该努力做一个正直诚信的人;应该以八荣八耻比对自己的行为。
  构建和谐社会,请不要“妖魔化”医生。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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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熄, 观星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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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t 发表于 2007-5-14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湛江 电信
这些拿笔杆子的就会写表面文章,具体到个例,到医院去,如果医生态度好,我们自然尊敬他,如果医生态度恶劣,妖魔化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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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t 发表于 2007-5-14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湛江 电信
不光医生,警察也是穿制服的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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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t 发表于 2007-5-14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湛江 电信
但警察里也有热心帮助群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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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yzd1 发表于 2007-5-14 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电信
那个打死北京警察的山西警察,当年可是“优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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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yzd1 发表于 2007-5-14 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电信
用户: meteorobs 在文中写到:
...医患之间的矛盾,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 
 舆论机构要利用自己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把真相告诉大家,为“医患和解”做些积极促进工作。

呵呵,又来批舆论了。中国的新闻从来就不说真话,远的如大炼钢铁、粮食产量放卫星,近的如非典的前期,
现在终于有媒体说一些某些人听了不高兴的话,有人就坐不住了,要干预媒体了。
谈何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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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dghost 发表于 2007-5-14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沈阳 联通
原帖由 gxyzd1 于 2007-5-14 04:18 发表

呵呵,又来批舆论了。中国的新闻从来就不说真话,远的如大炼钢铁、粮食产量放卫星,近的如非典的前期,
现在终于有媒体说一些某些人听了不高兴的话,有人就坐不住了,要干预媒体了。
谈何言论自由? ...



不是“要干预”……

可以有不说的真话,但是不说假话,不得不说假话的时候不夸大假话,做到这三点,媒体就算尽力了
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

其实不同意见的展示对于新闻的操作还是很重要的
美国纽约时报做评论选取稿件的时候就是一正一反一中立的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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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dghost 发表于 2007-5-1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沈阳 联通

回复 #2 meteorobs 的帖子

老实说文中部分观点不敢恭维

但是原作者说话的权利还是要给的!

[ 本帖最后由 Eldghost 于 2007-5-14 14: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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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ry 发表于 2007-5-14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电信/教育网出口
原帖由 meteorobs 于 2007-5-14 00:00 发表
2006年04月13日 08:34:12  来源:人民日报

近来,一位医生感慨:有的患者看病时,居然带着录音笔、摄像机,将医生的一言一行都记录下来,以便随时“对簿公堂”。这说明,有的患者把医生当成了潜在的起诉对象。在这样的环境下,做 ...


原帖由 meteorobs 于 2007-5-14 00:02 发表
作者:易里乾坤   2007-5-12 发表于 红袖添香

http://book.msn.com.cn/a/a/02125/2124425.shtml

偶然看到一篇文章《医德的沦丧与生命权的缺失》,作者,奕香檬。读完感觉不爽,今天依然很不爽。前后读了二十遍,不是因为该文章的文采斐然、论证严密,而是源于作者的偏颇、不负责任。我不禁要问作者,为什么你凭一句道听途说的“不知所谓”和“慢不经心”而否认医生的救治,进而又大骂医德的沦丧、妖魔化医生?你自己想一想,能不能凭你文章所写的事就推论出医德的沦丧?最起码证据还很不够吧?也有失公允吧?
...


我发现第二篇文章的开头刚好给出了第一篇开头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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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yzd1 发表于 2007-5-1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电信
用户: ssry 在文中写到:
...我发现第二篇文章的开头刚好给出了第一篇开头问题的答案。

好像说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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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ry 发表于 2007-5-14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电信/教育网出口
原帖由 gxyzd1 于 2007-5-14 12:45 发表

好像说反了吧。

没有反,是回答那个医生的感慨或者说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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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方 发表于 2007-5-15 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过去,人们为革命而造反,造旧社会的反。

今天,人们为了出名而造反,造一切事物的反——只要能吸引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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