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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关注非法黑砖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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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enlinliu 发表于 2007-6-24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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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enlinliu 发表于 2007-6-24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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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enlinliu 发表于 2007-6-25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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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dghost 发表于 2007-6-26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沈阳市 沈阳广电电信合作宽带

鄢烈山:黑砖窑哪是基层治理危机这么简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10:09 南方新闻网
  春秋小议之鄢烈山专栏

  对于山西洪洞县曹生村的黑砖窑事件,一些论者说,它凸现了我国社会的基层政权治理危机。这种说法当然有道理,与“非法用工”之类令人愤慨的掩饰性辞令完全不同,但是也太简单太幼稚太年轻了。

  所谓“基层治理危机”,通常是指乡镇与村两级。这个问题确实存在,而且相当严重,这是一个社会转型的问题。一是从计划经济时代、人民公社体制转向市场经济时代,过去那一套由户籍限制和集体生产管理的模式失效了,怎样用自愿合作和村民自治来取代;二是从农业经济向城市化、工业化过渡,青壮年出外打工,村庄“空洞化”,加上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的财政支持出现问题,基层政权治理的人财物各方面都遇到新挑战。这是历史的必然,是一个探索与发展的问题,不是道义与秩序危机。

  现在一些人讲的基层治理危机,实际上说的是基层社会黑恶化,有些地方无法无天,以致出现了黑砖窑这样伤天害理严重践踏人权的惨剧。如果以黑恶化、邪恶化为治理危机的标志,那么,显然不是基层政权才是如此。

  洪洞县黑砖窑事件的真相已逐步揭开,窑主王兵兵的后台不只是他当村支书和县人大代表的老爹。县国土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派出所的警察都难逃干系,是利益链上的环节。6月20日,许多权威媒体报道称,山西洪洞县纪委已开展大规模调查官员,渎职的公务员将都得到应有的惩处。可是,记者却“碰”见负责办案的县纪委干部上班时间不办案,而在关门打牌“放松”。这已是县级部门了。很自然,人们会问,县级党政机关的许多干部怎么这样没良心呢?

  6月19日《人民日报》“政治新闻”版刊载了比洪洞县黑砖窑更大规模更高级别的草菅民命的案例。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去年11月25日,云南曲靖一煤矿发生爆炸,造成32人死亡。这家煤矿早被列入关闭名单。县里竟然弄虚作假,搞“置换关闭”,用另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矿充数。这种现象有多少?一查,全县竟有25个!——这就是古人所谓的“灭门知县”吧,而且“灭”的不是一家两家。这些丧尽天良目无法纪的家伙是怎么当上县官的,难道不应该追问一下吗?这么一问,显然就不是“基层治理危机”了。

  事实上,这些年仅我们知道的“凸现”治理危机的案例,早就不限于基层政权了。比如,沈阳的“慕马”案、安徽省的王怀忠、肖作新案,都是市级省级的;湖南郴州的住房公积金和上海的社保基金,这些所谓“惊天大案”……无不令人扼腕,哪是什么基层的问题?

  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直言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谁都知道腐败在当下几乎是弥漫性地无孔不入,哪个领域敢说没有?至于黑恶化,省级高官雇凶杀人也出现了。这就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严峻现实!

  正视这一点,我们才能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政治文明的危机感和使命感。

  方向其实已十分明确,这就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观。最急迫和重要的我想就是,真正依法保障人权,真正去搞“四大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而首先的首先,是不遮丑不隐恶,让正义得到伸张,以正压邪。比如,这次山西的黑砖窑事件如果不是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付振中与受害人家长一起暗访并曝光,还不知有多少奴工要继续受煎熬!(作者系杂文家)
Eldghost 发表于 2007-6-26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沈阳市 沈阳广电电信合作宽带

黑窑主为何蔑视执法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18:37 廉政瞭望杂志
  禁而不止,黑窑主为何蔑视执法部门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陆续发文,明确禁止小砖窑的批准建设。但是,连日来,记者在运城、晋城、临汾等地调查时发现,这一带的小砖窑到处都是。在洪洞县的杨堡村一个村庄就有15、6家。而据洪洞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颖明介绍,截至目前,该县对辖区内的砖窑进行了排查,据不完全统计已检查了93家,其中只有两家有证件。“但我也要怀疑这两家砖窑厂的证件是否是真的,”李颖明说,“因为国土资源部不批这个证。”

  为什么有如此众多的无手续砖窑存在呢?为什么在国家明令不能批准砖窑的情况下,洪洞县这些非法黑砖窑又何以“大行其道”存活许多年?李颖明沉思了下说:“从根本上,县政府领导还是希望老百姓过得好……”

  6月18日,在王兵兵家,记者见到了一份2007年3月28日广胜寺矿管所下达的《广胜寺所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上明确指出王兵兵砖厂“未经采矿许可,擅自开采黏土加工砖瓦”,要求其“自2006年3月28日起停止违法行为”。

  据了解,今年,王兵兵砖厂向交给广胜寺矿管所交了2000元罚款,但没有开具任何收据。矿管局的工作人员还说罚款数额为4000元,几次上门来催缴。“最后一次来催讨时,砖窑已经被警方取缔了”。

  对于罚款问题,洪洞县国土资源局广胜寺矿产资源管所中心所副所长张全章对此表示,“罚款是目前管理黑砖窑比较有效的办法,因为执法人员前脚一走,黑砖窑跟着又开,根本没有办法查封”。但对矿管所罚款一事,他并没有正面回答。

  据记者另外获得的一份洪洞县环保局编号为“洪环约广06023号文”的《约见通知》了解到,王兵兵砖厂经检查,“因环保事宜”,要求其在“(2006年)4月19日上午9时接受广胜寺环境监察队的约见”,并加盖有“洪洞县环境保护局”的公章。

  但为什么在一年多前就由环保局下发了约见通知,而直到5月份砖窑仍然在开呢?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广胜寺环境所监察队队长孙洪武解释,去年4月18日,监察队曾去过王兵兵窑场,要求立即停产,恢复地容地貌,还要按照砖窑每月的燃烧的煤和排除的废气收取排污染费用。但一年多以来,环保所先后去王兵兵砖窑去3次,每次都下发了《约见通知》,但王兵兵一直没有露面。

  据一位知情人介绍,这些砖窑一碰到政府部门的约见,都是采取回避或拖延时间的做法应对。他透露,政府部门所谓的“约见”,最后大都是罚点款,黑砖窑还是照开。

  实际上,罚款对窑主来说,并没有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交罚款几乎成了执法与被执法者之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曹生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窑主说。

  乱象丛生,恶劣政治生态见怪不怪

  在由洪洞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颖明召集的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出了黑砖窑的事情,应该由哪些方面对此负责?李颖明说,出这这种事情,责任是多方面的,和黑砖窑的没有办证、人权意识有关,也和黑工头的人权意识有关。

  那么和政府是否有关系呢?是否和政府允许非法砖窑的存在有关呢?李颖明称,记者不应该推测王兵兵与政府有关,这种推理是不合理的。但假定是事实的话,那么政府应该承担责任。

  没有直面错误的勇气,只有遮遮掩掩的回答和推三阻四的太极功夫,洪洞县政府的表现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在这背后,是当地一些执纪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政局乱象。

  6月19日上午11点半,记者到洪洞县纪委采访,发现负责调查黑砖窑事件的监察室主任任某和另外3名纪委干部竟然在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打牌。任主任解释说:“因为这两天加班太累了,前一天晚上忙到了深夜两点多,所以……”

  顶在风口浪尖,负责调查黑砖窑的办案人员公然于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牌也许让人瞠目结舌。但是,随着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这样的混乱情况在洪洞县已经见怪不怪。

  记者在洪洞县公安局发现,当地警方的一些车辆竟然没有牌照。而就在黑砖窑事件被曝光之前,《山西新闻联播》和《新闻午报》就曾对当地的晋L0073和晋L0074号的警车套牌行为进行了曝光,当地也出台了关于迅速开展清理整顿违规警用车辆集中统一行动的实施方案。然而,时至18日,记者在一次偶然采访中发现,一些警车仍然为非警务人员使用。当天下午,因为天下大雨,记者随意在当地一高速路口搭乘一辆白色警车,发现驾驶人员并非警务人员,而是当地一建筑老板,在谈及黑砖窑的事情时,他称自己对砖头生产的事情了如指掌。

  在几天采访中,当地的一名野的司机向记者招徕包车生意。在搭乘这辆白色奥拓车的时候,记者发现,在挡风玻璃处竟然有一张《山西公安交警、公安巡警协勤证》,上面的编号为“晋LX2560”。而在沿途,这名师傅每到一处有交警的地方,总是笑着打招呼,似乎都十分熟悉。当记者问及是否有人来查他开野的时,他称,自己与交警十分熟悉,运管的也不会来抓他的。

  而据一些出租车司机介绍,当地不少野的都有一个协勤的牌子,这个仿佛就是野的们的保护神一样。

  面对这样的政治生态现状,又怎能不让人们质疑黑砖窑与政府的关系?目前,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已派人到重点地区,对群众举报的在黑砖窑事件中涉嫌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进行调查。我们拭目以待。-
头顶灿烂星空,道德律在我心中
欢迎来酷图欣赏版一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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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qnick 发表于 2007-6-27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门头沟区 联通

这些只能靠政府了
梦想飞行 发表于 2007-6-27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西城区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西单北大街133号太运大厦)
有关的全毙了,看以后谁还敢!!
Eldghost 发表于 2007-6-29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沈阳市 沈阳广电电信合作宽带

记者见地:洪洞县里皆好人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朱红军    来源: 南方周末


在洪洞县采访黑砖窑虐工事件,地方官员私下感慨最多的是“意外”,“突如其来”。该县公安局一领导,甚至手持报纸,大光其火,“不是你们这些记者,我们本可以报功的”,后来干脆有干部“斗胆”说了实话,“没想到媒体从另一个角度进入?”
  潜台词是,原本的角度不是这样的。
  原本的角度是什么?可能是这样的——
  基层干警,不辞辛苦,深入一线,救民于倒悬;长篇报道《5.27砖窑命案成功侦破纪实》新鲜出炉;倘若操作得当,被解救农民工还会敲锣打鼓,感激涕零,赠送锦旗。半个月后,广胜寺镇派出所集体荣立三等功(如果命案是两条或者更多,立功等次逐级提高)。
  村支书王东己,关键时刻大义灭亲,不愧为32年党龄的优秀老共产党员,堪称县人大代表的楷模。
  县领导某某某,亲临医院看望被解救民工,并送去慰问金多少元云云,领导现场激情洋溢讲话,着重强调,县委县政府高度贯彻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不日,以“打造地方优良投资环境,营造农民工安居乐业之家”的主题行动全面铺开,劳动监察部门奉命清查全县用工,结论是:王兵兵砖窑是“极端的、个别的”现象,除此之外,本县再无第二例,从此农民工兄弟工作无虞。
  与此同时,各界“为农民工兄弟送温暖”活动如火如荼,共募集捐赠多少元,实物多少件。
  当地报纸发表评论文章,反用《苏三起解》旧语,曰:洪洞县里皆好人。

[ 本帖最后由 Eldghost 于 2007-6-29 21:35 编辑 ]
梦想飞行 发表于 2007-6-30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西城区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西单北大街133号太运大厦)
不准出国... 好严厉啊!! NND,就这么便宜他们了么??
活埋了都不解恨!!
菲菲Vivian 发表于 2007-6-3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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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T-OOO1 发表于 2007-6-30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雅安市 电信
这都是什么世道啊?
lisunboy 发表于 2007-6-3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 电信
 楼主| benlinliu 发表于 2007-7-3 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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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dghost 发表于 2007-7-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沈阳市 沈阳广电电信合作宽带

山西黑砖窑案今日在临汾中院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4:30 中国网 (来源: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郎清相) 今天上午8点30分,发生在山西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的王兵兵黑砖窑案,在临汾市中院一审开庭,“案情并不复杂,一天内就可以审完。”

  该案上月底已由洪洞检方移交临汾市检察院公诉科进行审查公诉。

  被起诉的被告至少涉及10人以上,包括黑窑主王兵兵、黑包工头衡庭汉、打手赵延兵、衡明阳、赵丰弟等人。按照此前警方与检方抓捕和批捕上述人员的罪名,分别涉嫌非法拘禁、强迫职工劳动、故意伤害等三项罪名。

  记者得到的消息证实,目前只有赵延兵和在逃的陈志明涉嫌全部三项罪名。截至昨天,尚未有6月22日被公安部全国通缉的B级逃犯陈志明落网的消息。

  由王兵兵黑砖窑案引发的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曾引起全国的强烈关注,中央高层多次批示要求严查。

  临汾市中院刑庭的工作人员说,这个案子说复杂也不复杂,说简单也简单。从中央到省里,和市里都很重视这个案子,估计会在一天内审理完结。他没有透露该案是否当庭宣判。

  不少民众认为,如果仅以上述三项罪名进行审判和量刑,明显有违公平。

  官方公布的解救名单显示,年仅14岁的河南儿童陈成功也在被奴役之列,而检方对虐待儿童的罪名只字未提。

  令人遗憾的是,似乎拐骗人口的罪名也不在起诉范围之内。(来源:重庆晨报)
DirectX2 发表于 2007-7-4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省福州市 电信
这么久才被发现,当地政府要负责的!!!
Eldghost 发表于 2007-7-6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沈阳市 沈阳广电电信合作宽带

黑窑案审理被指程序违法 部分受害者错过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01:45 新京报
  本报讯 山西洪洞县“黑窑案”前日在临汾市中院开庭,只有两名河南受害者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庭审。据悉,临汾市司法机关在开庭前并未按法律规定履行通知所有受害者的义务,致使部分受害者错过了开庭。昨天下午,陕西律师雒毅赶到临汾,要求临汾市中院将其代理的受害民工纳入此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洪洞县曹生村“黑砖窑”解救的31名民工中,有7人来自陕西。他们被遣返后,陕西媒体倡议律师报名参加义务维权团。雒毅是第一个响应的,负责免费为7名陕西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目前,雒毅已联系到其中5个受害民工,除一人尚不确定外,其他4人均表示愿意接受其法律援助。雒毅约这4位民工于7月4日来西安办理委托手续,住在陕南山区的三人因天气原因未能前来,只有居住在西安的王孟赶来,与雒毅签订委托协议。当晚,雒毅发现临汾市中院已在当天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和法院没有通知陕西受害民工和代理人。这是违法的。”

  据悉,两位河南受害民工的家属也是在开庭前几日接到紧急通知,才聘请律师匆忙参加诉讼的。

  雒毅说,在与临汾市中院陈姓审判长交涉过程中,对方称没有民工的电话和联系地址,联系不上。雒毅反驳说,王孟都收到了洪洞县民政局邮寄过去的致歉函,而且其地址洪洞县公安局也有,怎会没有联系地址?

  令人意外的是,闻听开庭,身陷黑砖窑94天的甘肃男子谷西平却以“干活时没有遭到包工头对他特别大的虐待和殴打”等理由,谢绝了法律帮助,他现在惟一的希望就是相关政府能在给他补发上1000—2000元钱。远在礼县的另一名受害者杨福利家属表示,“给多少赔偿都可以,但我们无力打官司”。

  亦有消息透露说,紧跟黑砖窑案的开审,官方渎职行为的究责结果也有望在本月内公开,“肯定是一批由上至下的官员承担责任,具体人数和最高级别的官员都处于保密状态。”

  综合《南方都市报》、《西部商报》等报道

    - 相关新闻

    煤窑变砖窑 仍坐“火山口”

    山西省长于幼军称黑砖窑事件不会不了了之

  本报讯 据《南方周末》报道 近一年前,《南方周末》采访了山西省长于幼军,当时的他“坐镇火山口”,一心扑在治煤治污上。今年6月28日,于幼军又接受了采访,他仍然“坐镇火山口”。所不同的是,煤窑换成了黑砖窑。

  于幼军表示,黑砖窑事件最后不会不了了之,凡是被网络、媒体和群众举报涉及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的,都必须有案必查,查实必处。

  谈及因黑砖窑事件而道歉冤不冤时,于幼军说,只要在山西上发生的伤害百姓的事件,不管什么原因,我都负有责任。现在出现了如此严重、恶劣伤害民工、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的事件,我确实深感内疚和痛心,道歉和检讨是最起码要做的。到山西工作快两年了,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这类问题,这起码是失察啊,检讨是应该的。

  
Eldghost 发表于 2007-7-6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沈阳市 沈阳广电电信合作宽带

王琳:假如我是黑窑主的辩护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08:19 南方新闻网
  法的精神 之王琳专栏

  假如我是黑窑主的辩护律师,我会向临汾市中级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并申请法院对我的当事人实行异地审判。就在前天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还鼓励“各地法院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通过指定管辖、异地审理,排除各种非法干扰……”。我认为,在所有的案件中,刑事案件的各种非法干扰更多,应首先推行异地审判,以维护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异地审判也是各地法院在反腐败、反渎职的长期斗争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假如我是黑窑主的辩护律师,我认为最合适的审判地点应该在内蒙古苏尼特右旗法院。在法庭上我会向主审法官递交一份盖有当地政府大印的公文——《关于对黑砖窑事件涉案人员减轻处罚的建议书》。这份政府公文载明了我的当事人对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劳动就业等方面的突出贡献。像我当事人这样的经济能人,政府就应该为他们保驾护航。谁说法院可以“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了?“端谁的碗,服谁的管”,任何制定法也得服从这天经地义的自然法。苏尼特右旗法院的人财物哪样不是由我当地政府供给,政府给法院一个“建议书”,已经是对司法最大限度的尊重,难道还要我们召集公检法三机关开个案件协调会,并对审判结果作出明确的指示不成?

  (注:据新华社报道,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以公文形式建议法院对涉黑疑犯李振峰减轻处罚。)

  假如我是黑窑主的辩护律师,我认为把我的当事人放到东莞法院审判也是个合适的选择。听说那儿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还弄出了个“赔钱减刑”的明规则。既然有这么个规则,不妨就照这个规则办。黑砖窑弄得举世皆惊,不就是有的奴工家属闹得凶吗?如果我的当事人剐得一身肉,下足点血本打发好这些幸存的奴隶和奴隶家属,很有可能在庭审前侵害人与受害人就已达成了和解协议。到时候,即便检察官坚持要追诉,奴隶们也会主动给我的当事人作证,证词我都替他们编好了:我在黑砖窑里挺好的,每天只工作六小时,一日四餐顿顿有鱼肉,喝不完的鲍鱼汁我们就拿来养宠物,弄得阿猫呀阿狗呀长得比我们还肥。午点和夜宵老板发巧克力、蛋糕呀,我们吃不完就打包寄给希望工程,希望那些贫困学生们也能尝尝我们天天都在享受的美味……法院正好可以顺水推舟,判个缓刑拉倒。被告人与被害人都服判息讼,既没有上诉,也没有上访,可不正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到哪去找这么好的体现了“司法和谐”的典型案例呀。

  (注:据央视《社会记录》报道,广东东莞法院近来处理多宗刑事案件时,对作出赔偿的被告从轻处罚。一名抢劫杀人犯向受害人家属赔偿5万元人民币后,死刑变为缓期执行。)

  假如我是黑窑主的辩护律师,我认为最差的选择也应该把我的当事人弄到开封县法院去审判。听说那儿最近新任命了13个农民工陪审员,专门参加有关农民工案件的审判活动。到了开封县衙,我会替我的当事人挑选两个黑窑主作为案件的陪审员,与一个主审法官共同负责案件审判。即然有农民工陪审员,也就应该有黑窑主陪审员,都是“公民参与司法”,谁也不能把谁从“公民群体”中剥离出去。农民工可以专门参加农民工案件的审判,黑窑主当然也可以专门参加黑窑主案件的审判。这下你们猜都能猜到了,搞定一个陪审员比搞定一个法官简单得多。更何况,“兔死狗烹”也罢,“兔死狐悲”也好,“同是天涯沦落人”呀。黑窑主审黑窑主,怎么也得留有情面吧,搞不好哪一天猫鼠易位,审判席上的黑窑主就和被告席上的黑窑主换了个位。如果这个设想能够实现,两个黑窑主陪审员对一个法官,就算法官再铁面无私,他的意见也只是少数派报告,能奈我何?

  (注:据新华网报道,4月19日,开封县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开封县法院提请的13名农民工人民陪审员。)

  我们该庆幸的是,对黑砖窑案而言,这一切都是假如;不幸的是,对中国的司法生态而言,这一切都是实定的存在,让我们无法回避。

  (作者系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来源:南方都市报
Eldghost 发表于 2007-7-6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沈阳市 沈阳广电电信合作宽带
这期南方周末报道的角度很好,值得一看

黑砖窑事件风暴眼中的山西官员

http://www.infzm.com/hot/rdtt/200707/t20070704_21298.htm

[ 本帖最后由 Eldghost 于 2007-7-6 13:01 编辑 ]
朝鲜留学生 发表于 2007-7-6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海淀区 联通
And did those feet in ancient time
    Walk upon England’s mountains green?
    And was the Holy Lamb of God
    On England’s pleasant pastures seen?
    And did the countenance divine
    Shine forth upon our clouded hills?
    And was Jerusalem builded here
    Among these dark satanic mills?
    Bring me my bow of burning gold!
    Bring me my arrows of desire!
    Bring me my spear! O clouds, unfold!
    Bring me my chariot of fire!
    I will not cease from mental fight,
    Nor shall my sword sleep in my hand,
    Till we have built Jerusalem
    In England’s green and pleasant land.
Argo Navis 发表于 2007-7-7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网
赫赫楼上把这首歌搬过来真是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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