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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教师遭抢劫身中数刀反救助歹徒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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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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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09日 09:04:16  来源:中国青年报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
    李建华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论。褒扬者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应该得到倡导和弘扬。反对者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

  家中遭劫身中数刀,歹徒瘫倒主动施救     

3月26日上午,家住威海市环翠区的李建华外出回家,刚打开4楼的家门进屋时,在楼道里伺机作案的歹徒丁某跟了进来,持刀从背后搂住李建华。出于本能,李建华大呼救命,受到惊吓的歹徒将李建华摁趴在地,朝她的头部、颈部连捅几刀。   

面对死亡的威胁,多年坚持冬泳、身体素质不错的李建华开始与歹徒殊死搏斗。相持过程中,李建华对右手被划伤的歹徒说:“你只要不杀我,要什么东西都可以。”歹徒同意了,但李建华从家中只找出100元现金,歹徒见只有这么点钱,一时恼羞成怒,从餐桌上抄起一把水果刀,朝李建华的胸部全力刺去。幸好李建华穿的棉衣较厚,水果刀的刀柄被折断了。

     这时,精神紧张、体力耗尽的歹徒崩溃了,双腿一软瘫倒在地,央求李建华杀了他。见此情形,李建华平息了心中的恐惧,对歹徒说:“你跟我儿子年纪差不多,父母养你这么大不容易,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你干吗要干这种事?现在你走吧,我不报警,要么咱们去医院。”受到触动的丁某喊了声“妈”。

    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由于歹徒双腿无力,李建华搀扶着他下了楼。街上的人看到这两个血淋淋的人吓了一跳,问是怎么回事,李建华只是说“家里出了点事”。到了医院,李建华说这小伙子是她的干儿子。直到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区分局民警接到群众报案赶到手术室,李建华才说出了实情。   

是善恶不分,还是大德大义?   

  记者2日在威海市立医院采访了李建华。她说:“我没告诉别人他是歹徒,是怕他走不到医院就被人打死。他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不希望用一种暴力方式去对待他,就算把他打残废了有什么用呢。我当了很多年的幼儿园老师,对待犯错误的孩子,最好的方式是用行为去感化他。”   

  对于李建华的行为,她25岁的儿子宋韶博说:“一开始我不能理解母亲的行为,我得知出事后,看到家里满屋子的血,脑袋都快炸了,真想去砍那小子几刀。我妈竟然认那个小子为干儿子,他配吗?”     办理此案的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区分局刑警唐萌告诉记者:“李老师的善举非常感人,但这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她应该告知群众或主动报案,将歹徒在第一时间抓获。”

     一些威海市民通过媒体了解到她的事迹后,纷纷到医院探望她。与李建华同住一个病房的张绣华说:“李建华真不是一般的女性,她不但敢与歹徒搏斗,还能救他,想着去感化歹徒。她眼光看得远,作为母亲,总是希望把犯错的孩子教育成好人。”     威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钱启民认为,李建华的行为出众,一般人能勇斗歹徒实现自救就不错了,她在歹徒丧失反抗能力、需要救治时能够把歹徒送到医院,在生死关头用一种母爱和教师的爱心去眷顾一个扭曲的灵魂,这超出了普通人的思想观念。   

  既要严刑峻法,也要宽容精神    

实际上,这种事在山东不止一起。2007年3月,济南市出租车司机刘彦友在制服劫车的歹徒后,主动替歹徒缴纳了住院押金,同样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李建华、刘彦友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很有现实意义,应该得到大力弘扬。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处长王宝安说,对罪犯不仅需要惩戒,也需要文明改造,帮助这些人提升守法意识、文化水平和生存技能,使其出狱时能成为一个适应社会、对社会有用的人。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认为,法制社会讲求违法必究,对犯罪分子绝不能袒护和宽容,这是大是大非、善恶分明的问题。另一方面,以德报怨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种超高境界,具有精神价值;做人宽容、宽厚,能替他人着想,这些行为对建设和谐社会很有意义。   

  山东省社科院儒学研究所所长涂可国分析指出,在法制社会,道德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生存手段和智慧,道德教化对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若能激发人们内心的宽容、同情、怜悯和良知,将有助于人际关系以及社会风气的改善。 (赵仁伟)

[ 本帖最后由 meteorobs 于 2008-4-13 01:05 编辑 ]

威海市民纷纷到医院看望正在接受治疗的李建华。

威海市民纷纷到医院看望正在接受治疗的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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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53岁女教师被刺数刀反救歹徒 被指善恶不分

2008年04月10日 08:19:49  来源:现代快报

靶心: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现代快报》4月9日)      

    别用现实尺子
丈量人性高度

   ■第一视点

    李建华的行为引发了广泛争论,虽然大多数网民推崇李老师的义举,但仍有不少人更愿意从现实的角度去考量这件事,认为李老师有点善恶不分。

    这是一种正常的社会心理。远一点,我们想到了"农夫与蛇"的故事,近一点,"彭宇案"的余波还在社会上蔓延,在道德风险指数持续升高,人们普遍发出"好人难做"的现实语境下,李老师的举动想不引起争议都难--一个面目慈祥的老太太都能在瞬间"变脸",遑论一个已经行凶的歹徒?在这个时候,李老师理应像警方所说的,立刻报警,第一时间将歹徒抓获。这是一个公民在此种情况下的恰当反应。

    但道德之所以为道德,即在于它是柔软的,充满着无限可能性,人性之所以在某一瞬间迸发出至美的光芒,即在于它能够站到我们难以企及的位置。因此,不要用我们寻常的理性去预期道德,也不要用现实的尺子去丈量人性的高度。这不是一个是与非、对与错的原则问题,而是一种人性深处极为微妙的反射,两者不具可比性,更不能混做一谈。

    无疑,这是一个不具复制性的孤例。出色的身体素质使李老师能与持刀歹徒进行殊死搏斗,作为一个母亲,其母性的情怀又促使她在歹徒精神崩溃的时候从容地对之展开说服;作为一名当了很多年的幼儿园老师的人,她毫不犹豫地想到"对于犯错的孩子,最好的方式是用行为去感化他";作为一个有恻隐之心的人,她别无选择地把挽救生命放在了第一位。诸多因素,造就了一段"道德传奇",在李老师看来,这或许只是出于一种人性本能--但恰恰是这一孤例,为我们描绘出道德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遥远距离。

    应该承认,在相同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可能都做不到这样,这可以理解。但为什么当李老师做到了,为我们展现了人性至真至美的一面时,我们不去尽情享受,反而不认同,质疑,甚至非议呢?原因,大概不仅在于我们总是常怀警惕之心,而是我们逐渐失去了对人性的美好信仰。

    专家说,李老师身上体现的宽容精神应该大力弘扬。就当下而言,大力弘扬其实并不现实,也无可能,但至少,我们要懂得去欣赏,明白在我们的固有观念之外,人性可以抵达的方向。(房媛)

    ■第二落点

    宽容是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我想让他先看病,然后再接受法律的制裁。我恨他,但救他一命是出于一个母亲的天性。"李建华病床上的简单道白,使人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感受到道德的力量。

    类似的故事,近年来屡有发生。去年3月,济南市出租车司机刘彦友在制服劫车的歹徒后,怕受伤的劫匪延误治疗,主动替歹徒缴纳了住院押金,许多人为之感动。他们的事迹之所以传为美谈,是因为他们身上体现出的善良和宽容,让人感受到道德的温暖和力量。

    在处理人际关系中,不看对象、不讲条件地滥施善心,显然是迂腐的。对违法犯罪行为来说,尤其不能姑息养奸,但这并不等于说,人们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同时,应当放弃道德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教化力量。人犯了错误,应当予以相应惩罚,但这并非目的;让迷途者知返,令邪恶的心灵重归善良,才是真正的目的。没有人天生就是罪犯,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有着复杂的因素,正如李建华所说,犯罪分子是可恨的,但也是可怜的。因此,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而应该用感化的方式教育他们,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宽容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一种能够震撼人们心灵的神奇力量。在历史的长河中,有过许多对敌视甚至伤害过自己的人不计前嫌,以友善、宽容的态度对待对方的经典故事,古代先贤追求的道德境界,同样是现代社会价值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体现的是一种宽容、善良、同情的人道主义情怀,这对化解人际纠纷、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新华社记者 赵仁伟)

    ■第三只眼

    救歹徒恰是善恶分明的表现

    许多人激动地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不过在我看来,李建华的行为恰恰是善恶分明的表现。

    李建华并不惧怕恶,而且敢于与恶作斗争,最终使歹徒精神崩溃、瘫倒在地。当精神紧张、体力耗尽的歹徒崩溃了,央求李建华杀了他的时候,这个歹徒已经不是歹徒,而是病人了。他已经无力再为恶了。面对病人,面对一个需要受到帮助的人,难道不应该施以援手吗?歹徒的生命同样宝贵,对歹徒的处置只有法律,我们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别人的生命。

    与李建华救歹徒类似的现实困境就有,面对落水的小偷要不救?当小偷处于危险之中,他已经不是小偷了,他是一个需要你救助的人。你不去救,就是见死不救。就是恶。对于恶行,我们不能纵容。如果面对小偷、歹徒的作恶行为,我们一味退却任其所为,那才是善恶不分。而拯救处于生命危险中的歹徒,那就是在救一个人的生命。

    面对生命即将消逝,依然非常冷漠,这怎么能算是善恶分明呢?

    (王军荣)

    ■网友激辩

    正方:

    想一想吧:把这孩子送到监狱,待一段时间出来,很有可能他以后还是继续去偷去抢去杀人;而李老师的宽容对他心灵的刺激,也许会把他感化为一个好孩子。我们为什么要批评李老师呢?她的举动太令人感动了。这个世界就是太冷漠才让那么多人去偷去抢。以恶制恶,最后还是大家都自尝恶果。向李老师致敬!精神可嘉,勇气可嘉!

    (网友 IP:121.32.88.*)

    很佩服李老师的宽容之心!如果这嫌犯没被抓,我想他以后也绝对不会再去犯罪!教育的最高境界是用心将人感化,惩罚只是最原始的办法。

    (网友 IP:61.174.223.*)

    以德报怨,不是一般人的心胸了!不过我觉得为那歹徒不值得。当李老师第一次答应他不报警并拿钱出来,歹徒还嫌钱少,用刀直插李老师胸部,这明显是动杀机了,如果这一刀捅进去了,结果会是怎么样?一个好人就死了!

    (网友 IP:61.153.241.*)

    很佩服,但我自己是绝不会这样做的,也无法做到。

    (网友 IP:125.83.7.*)

    反方:

    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

    (网友 IP:60.21.206.*)

    东郭先生有时比狼更可恶。

    (网友 IP:221.232.153.*)

    子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网友 IP:59.33.174.*)

    幸亏没把小偷打伤,否则,坐牢的就是这个老师!

    (网友 IP:123.112.200.*)

    现在的社会已经沦落到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的境地了。宽容犯罪就是最大的犯罪,不然,农夫和蛇的故事就要改写了。

    (网友 IP:222.216.174.*)

病床上的李建华(4月2日摄)。新华社记者 赵仁伟摄

病床上的李建华(4月2日摄)。新华社记者 赵仁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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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救歹徒的李老师咋要做回“干妈”?

作者:吴杭民 提交日期:2008-4-11 0:07:00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李建华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论。褒扬者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应该得到倡导和弘扬。反对者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4月9日《中国青年报》)
  
  用行动和宽容去感化歹徒,这本无可置疑,相反,在不少人崇尚“以恶制恶”、“以暴制暴”的环境下,李老师大义救歹徒的精神,的确值得很多人学习。但具体到个案,“李老师式”的救歹徒,我首先是认为不宜效仿,并为救歹徒的李老师捏把冷汗!而怕歹徒被别人打死,她做了回“干妈”的“李老师式”救歹徒之举,让我们更应深刻反思“以暴制暴”带给社会的巨大危害和潜在隐患。
  
  从报道的内容来看,19岁的歹徒估计是面对一个中年妇女的顽强斗智斗勇未能作案得逞而精神崩溃,李老师拨打急救电话后居然没有报警,而是径直陪同其去了医院,到了医院,她说这小伙子是她的干儿子,直到民警接到群众报案赶到手术室才说出了实情。
  
  我们做个假设,万一歹徒在前往医院的过程中趁机逃窜或者是再施毒手,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受伤的歹徒当然要救,但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刑事犯罪行为,更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李老师在拨打急救电话的同时,应该在设法稳住歹徒的前提下,自己及时或让别人报警,在警察的看管下救治歹徒。
  
  纵观此案,在“李老师式”救治歹徒过程中她“没有告诉别人他是歹徒”的担忧,甚至说歹徒是她的干儿子的“崇高谎言”所折射出的人们对“以暴制暴”的“过度敏感”和担忧,更是我们这个法治社会需要反思和警醒的!
  
  她对记者说:“我没有告诉别人他是歹徒,是怕他走不到医院就被人打死。他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不希望用一种暴力方式去对待他,就算把他打残废了有什么用呢”。
  
  犯罪嫌疑人自然有法律会加以严惩,“以恶制恶”、“以暴制暴”,当然也是法律禁止的。但小偷被抓后仍被“正义”群众痛殴、公安机关旗帜鲜明地亮出“当街抢劫当场击毙”的“生动现实",却让善良的李老师不顾个人安危以“干妈”的角色来救治歹徒,这是一种怎样的两难处境?说她的行为“很迂腐”的人,不知道是不是那些崇尚“以暴制暴”的人呢?
  
  在我看来,李老师为歹徒不被人打死而做回“干妈”和“以暴制暴”这两种天壤之别的做法,都不应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故事”。只有“以暴制暴”逐渐被法治"降服",歹徒的命运才能真正走上被依法惩办而非被民意“痛殴”的合法途经,“李老师式”的救歹徒也才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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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东郭女士”:不知所救的是不是狼

http://www.newssc.org 2008-04-12 04:26:5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昨日,在各大论坛上,不少人都在关注这样一个话题:威海女教师被刺后反救歹徒,是否善恶不分?有网友甚至为女教师取了“东郭女士”名字。昨日,记者长途连线了这位女教师,听她讲起自己的内心世界。

  ○新闻回放

  53岁女教师被刺后反救歹徒

  今年3月26日,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丁某入室抢劫。在发现李建华只有100元现金的情况下,丁某拿起刀,凶狠地刺了过去,导致其头部、手部多处受伤。在这种情况下,李建华仍坚持与丁某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男孩,李建华耐心劝解,还认其为“干儿子”。随后,她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让丁某得到了及时救治。

  据说,李建华长期坚持体育锻炼,这也是让她能在重伤后还能勇斗歹徒的重要原因。

  ○网友争议

  尊重生命还是过度迂腐?

  法律和生命到底孰轻孰重?事发后,网友们的观点不断在网上博弈,一时竟难分高下。

  褒扬者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应该倡导和弘扬。网友“旭日相逢”就表示,“对待犯错误的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行为去感化他。”网友“neolab”也称,李建华的举动让人敬佩,其尊重生命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

  反对者则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滥施仁慈,就是典型的现代版“东郭先生”。网友“LISA”就认为,李建华当时的举动相当冒险,想要放走歹徒的动机更是“放虎归山”。

  ○对话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拨通了李建华的手机,她还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她对记者说,再过两天,自己就将出院,目前行动已无大碍。

  成都晚报:许多网友认为,既然小丁已经犯罪了,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为什么你会选择亲自送他去医院?生命和法律,你是怎样看待的?

  李建华:救他,和让法律制裁他,在我看来,是两回事。我相信他当时是没有恶意的,他想我帮他。他还是个孩子,只有19岁,我儿子都25岁了,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成都晚报:为什么你确信当时小丁是没有恶意的?他才因为你只有100元钱而伤了你。

  李建华:他的眼神、动作,说话都是这样的。我感觉是这样的。之前他是想致我于死地,后来没征服得了。他的刀没了,我们都是赤手空拳了。他还受伤了,我也一直在流血,我感觉他一下子就崩溃了。他跪在地上,不停求我杀了他,说他不想活了,我没动。其实我可以举起身边的板凳使劲打他的,但我当时就想一定要用法律来制裁他。后来,我就扶他坐在板凳上,告诉他,如果他需要钱,需要工作,需要上学,我都可以帮他。我还让他走。但他没有走,就坐在哪儿。我又给他讲父母养他不容易,他就哭了,喊我妈。我知道,这个时候他也需要我的帮助。

  成都晚报: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叫他走时,他真的走了,就等于放虎归山了。

  李建华:他走不了的。如果他真的走了,我就马上打110报警。这样,他的罪就更大了。

  成都晚报:到了医院后,听说小丁给警察说你是他干妈,最初是不想认罪的,后来因为说不出你的名字才被识破。

  李建华:(沉默片刻)我不知道这件事。

  成都晚报:这段时间,小丁来看过你吗?

  李建华:没有,警察看着他的。他现在已经出院了,进拘留所了。

  成都晚报:那你会去看他吗?或者说,你觉得这件事会让他悔过自新吗?

  李建华:我不一定要去看他,我也不敢下这个(悔过自新)结论。一个人的发展,还是得看他自己,我也不知道自己救的是不是条狼。你看有些人还会判死刑呢,这个谁也说不清楚。

  成都晚报:以后你还会和小丁联系吗?他不是叫你干妈吗?

  李建华:或许会,或许不会,以后还能不能碰面这个谁也说不清楚。当时没办法,只有叫干妈……

  记者 薛玲 颜帅(图据新华社、网易论坛等)

  ○网言辣评

  老师救凶顽 很“东郭”吗?

  周明华

  李建华作为一名退休女教师,她用良知与人性去化解不期而降的仇恨与狼性,李老师做得对,是人性中“善、美、仁”等天然情怀的自然流露,即便在刀光剑影的生死现场,李老师不但瞬间从入室凶顽所制定的狼性气氛中挣脱,还令人震撼地升华了人性中的向善元素。更重要的是,李建军不但释放了自己的母性光芒,还解救了歹徒心中的“原善”,使歹徒的善在这样的环境下脱离了恶的羁绊。

  然而,在这场狼性气氛得到驱逐、善性得以引渡的戏剧性情节变化中,有两处细节我们无法回避。一是,这条“狼”似乎狼味十足,即便他最终失去暴力基础倒地后叫了李建华一声“妈”。当时歹徒闯进门就将李建华摁趴在地,朝她的头部、颈部连捅几刀。在搏斗中,李建华对歹徒说:“你只要不杀我,要什么东西都可以。”歹徒同意了,但李建华从家中只找出100元现金,歹徒见钱少,竟狼性大发,又顺手从餐桌上抄起一把水果刀,朝李建华的胸部全力刺去……

  读到这样的血腥场景,我真难相信这只 “狼”有心灵向善的那一天。《中山狼传》中的东郭先生,因救狼而最终救丢了自己的生命。李建华是一名已53岁的女性,在如此险象环生的生死瞬间,在一个“狼气”嚣张的青年男人面前,每一个对狼的仁慈念头,都完全可能转为一个无以追悔的错误。趴在这样的生命绝壁上,等候“恶狼”浪子回头和“人性”复苏,显然这样拿惟一的生命去与狼共舞,是不值也是极端危险的。

  另一个细节是,在歹徒崩溃后,李老师说:“现在你走吧,我不报警,要么咱们去医院”。不报警?难道刚刚结束的这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还没有在李老师心中刻录下“血色警报”?难道要将这只双眼充血的“狼”放回山林,去舔好伤口再伺机下山吃人?所以单就这句不合法制时宜的话,便使李建华的母性与人性光彩即刻黯淡下来。因为,法律理性告诉我们,对犯罪分子的生命道义救助与法律及时而有力的惩戒两者之间不能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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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校正性正义

□萧瀚/文 《财经》杂志   [ 04-11 20:43 ]

社会固然不能没有法律,但仅有法律的社会却是完全不可能的;法律的冰冷和尖锐无法替代人性的柔软与温润,惩戒也不可能取代感化

  冉阿让盗窃卞福汝主教的银器,被警察抓获。当警察将冉阿让带到主教面前取证时,主教却问冉阿让,那两个银烛台也是送给他的,为什么不拿走?等到警察走后,主教对冉阿让说:“不要忘记,永远不要忘记您允诺过我,您用这些银子是为了成为一个诚实的人。”
 
 冉阿让回忆不起他曾允诺过什么话,他呆着不能开口。主教说,那些话是一字一字叮嘱的。他又郑重地说:“冉阿让,我的兄弟,您现在已不是恶一方面的人了,您是在善的一面了。我赎的是您的灵魂,我把它从黑暗的思想和自暴自弃的精神里救出来,交还给上帝。”
 
 这是雨果的名著《悲惨世界》中一个情节。在后来漫长的一生中,冉阿让在万般艰难中依然坚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人,充满慈悲心的人,从最初的囚犯成为一个最终的伟人,这一过程都可以从上述情节中得到合理的解释:冉阿让终其一生始终记得卞福汝主教的留别赠言。
 
 人们也许会认为这仅仅是小说,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实际上,在现实中如此以德报怨之事绝非虚幻。且不说《悲惨世界》中的这位卞福汝主教确有其人,就是我们周围,也存在这样的人。
 
 近来被广为传播的李建华勇斗歹徒并救助歹徒事件,就是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李建华的事迹也并非孤案。去年,济南市出租车司机刘彦友在制服劫车歹徒后,主动替歹徒缴纳住院押金,也曾引起巨大反响。
 
 与卞福汝主教一样,李建华、刘彦友救助的不仅仅是罪犯们的身体,还拯救他们的灵魂。
 
 为社会带来秩序的,一般而言,是法律和道德。法律对人们的约束,主要集中在明显、严重损害个人权利、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行为;而道德对人们的规范,主要集中在一般性社会交往中的行为。在私德领域,它主要是用来自律的;只有在涉及公德时,道德对人的普遍约束力才会发生作用。
 
 法律与道德有许多交叉的内容,尤其涉及公德方面的行为,常常是与法律相关的。一个法律应当制止的行为,一般而言,也是公德所谴责的行为;但一个公德所谴责的行为,未必是需要动用法律的。
 
 一个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法律制度就会启动,对这个罪犯惩以刑罚,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校正性正义。这种依靠刑法和刑罚所调整的秩序,这种所谓的校正性正义,在其本质上,不是对当事损害的挽救,而是对当事损害的终止,对施害者的惩戒,对受害者的安抚,以及对其他未来可能损害的震慑。
 
 施害者在强力之下被迫接受惩罚,因此,所解决的问题是有限的。法律既不需要罪犯的忏悔,也无力逼迫其忏悔,它难以直指人心,触及施害者的灵魂,令其幡然醒悟。至于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罪犯在接受法律惩戒时,常有悔悟表现,这往往是综合原因的结果,例如父母之爱、爱人之爱以及社会关怀、社会谴责等等。仅仅是刑罚很难达到令罪犯悔悟的觉醒。
 
 在此事件的报道中,有这样一个关键细节:李建华平息了心中的恐惧,对歹徒说:“你跟我儿子年纪差不多,父母养你这么大不容易,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你干吗要干这种事?现在你走吧,我不报警,要么咱们去医院。”受到触动的丁某喊了声“妈”。
 
 李建华女士的这一行动超越了法律的尖锐与冰冷,动之以人性中最柔软、也是最人性的力量——母爱的力量,她感动了抢劫者丁某,触动了他内心深处最渴望的母爱需求——他毕竟只是一个19岁的孩子,虽然已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
 
 我们无从探究这位入室抢劫者丁某的家庭背景,也不知道他在学校教育中得到了什么,更无从了解他十几年来都与哪些外界的朋友交往,但从这一声发自肺腑的“妈”中,我们听到了他对爱的呼唤,听到了他内心中隐含着的酸楚。

  当一个罪犯被投入监狱,他首先失去了自由;其次,他将混迹于更多的罪犯之中,与更多的罪犯们共度几年、几十年的时光。当他出狱的时候,他的心中会填满什么?仇恨、绝望、卑鄙还是爱、希望、高尚?确实,人和人不同,我们无法具体判断每个服刑者会是怎样的状态,但在通常情况下,恐怕是前者的概率更高一些,尤其是狱政管理方面如果严重非人性的话。
 
 罪犯出狱后如果没有继续犯罪,一般是因为尝试了铁窗之苦,不敢再犯罪——确实犯罪的成本太高;而那些继续犯罪的出狱者,往往是因为在监狱的环境中,接受吸收了更多的恶,受恶人恶行耳濡目染,以至于在接下来的犯罪中,往往手段更加恶劣,心肠更加歹毒。
 
 当代中国社会,处于一个大转型时代,伦理道德也处于急剧的变迁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与家庭内部常常产生恶性互动。旧的道德伦理体系受到极大冲击的同时,新的伦理体系尚未确立,即使那些在人类历史上本该永葆青春的道德标准——例如善良、正直、诚实、勇敢、宽容等,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因此,在新的伦理道德体系确立的过程中,首先是要稳固和促进那些千古不变的道德力量。李建华事件中出现的某些负面评价,正是这些固有道德涣散的明证。
 
 我们固然不必要求所有遭到罪犯伤害的人都去以德报怨,如孔子所言,以直报怨可也。但这仅仅是对人的底线要求而已。但人并不都是在底线道德状态下生活的,现实生活中就是有很多人按照较高的道德标准生活,或者按照较低道德标准生活。如果没有损害他人,没有损及公德,社会一方面应当允许人拥有“堕落”的自由,这是基本的宽容;另一方面,社会也要鼓励人们按照较高的道德水准生活,这是正常的期待。李建华女士以德报怨,在受到赞扬的同时,却也遭到一些非议,这是典型的是非扭曲。一个健康的社会固然不该以过高的道德标准要求别人,但是当一个高尚的行为出现的时候,却当报以掌声、资以鼓励,而不是喝倒彩、说风凉话。
  
   任何社会都一样,法律有它鞭长莫及之处。社会固然不能没有法律,但仅有法律的社会却是完全不可能的。法律的冰冷和尖锐无法替代人性的柔软与温润,惩戒也不可能取代感化。一个健康而美好的社会,正是靠着千千万万人,以种种高于法律、超越正义的爱的姿态和行动,去面对纷纭世事,去抚慰人生旅途上失足者的心灵。这样的社会,法律的根基才会是稳固的,法律也才会达到其本来的目的。■

作者为本刊首席法律顾问

背景:
拯救歹徒与善恶之辨

    3月26日,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19岁的歹徒,却因精神紧张、体力耗尽瘫倒在地,央求李建华杀了他。
   
见此情形,李建华对歹徒说:“你跟我儿子年纪差不多,父母养你这么大不容易,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你干吗要干这种事?现在你走吧,我不报警,要么咱们去医院。”受到触动的丁某喊了声“妈”。
    随后,李建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搀扶歹徒下楼。到了医院,李建华对外人说歹徒是她的干儿子。直到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区分局民警接到群众报案赶到手术室,李建华才说出了实情。
   
在医院,李建华对新华社记者说:“我没有告诉别人他是歹徒,是怕他走不到医院就被人打死。他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不希望用一种暴力方式去对待他,就算把他打残废了有什么用呢。我当了很多年的幼儿园老师,对待犯错误的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行为去感化他。”
 
 一些威海市民通过媒体了解到她的事迹后,纷纷到医院探望她。李建华的病友说:“李建华真不是一般的女性,她不但敢与歹徒搏斗,还能救他,想着去感化歹徒。她眼光看得远,作为母亲,总是希望把犯错的孩子教育成好人。”
  
  据了解,这种事在山东不止一起。2007年3月,济南市出租车司机刘彦友在制服劫车的歹徒后,主动替歹徒缴纳了住院押金,同样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李建华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论。褒扬者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应该得到倡导和弘扬。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李建华、刘彦友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很有现实意义,应该得到大力弘扬。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处长王宝安说,对罪犯不仅需要惩戒,也需要文明改造,帮助这些人提升守法意识、文化水平和生存技能,使其出狱时能成为一个适应社会、对社会有用的人。
  
  有专家指出,在法制社会,道德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生存手段和智慧,道德教化对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若能激发人们内心的宽容、同情、怜悯和良知,将有助于人际关系以及社会风气的改善。
 
 反对者指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
 
 办理此案的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区分局刑警唐萌认为:“李老师的善举非常感人,但这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她应该告知群众或主动报案,将歹徒在第一时间抓获。”
   
一位网友表示,“以德报怨,不是一般人的心胸了!不过我觉得为那歹徒不值得。”
   
有网友甚至以“东郭先生救狼”比喻李建华的行为。更有网友极端地表示,宽容犯罪就是最大的犯罪,不然,“农夫和蛇”的故事就要改写了。
   
面对网友指责李老师善恶不分,有评论者撰文认为,当精神紧张、体力耗尽的歹徒崩溃后,这个歹徒已经不是歹徒,而是病人了。他已经无力再为恶了。面对病人,面对一个    需要受到帮助的人,难道不应该施以援手吗?歹徒的生命同样宝贵,对歹徒的处置只有法律,我们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别人的生命。面对即将消逝的生命,如果依然非常冷漠,怎么能算善恶分明呢?他认为,李建华的行为恰恰是善恶分明表现。■

本刊记者王和岩综合新华网、中华网报道

(本文刊登在即将于4月14日出版的2008年第8期《财经》杂志)

[ 本帖最后由 meteorobs 于 2008-4-13 01: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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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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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遭劫救匪”体现法律与道德的共生

作者:刘义昆  发布时间:2008-04-10 14:09:44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对入室抢劫歹徒以德报怨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争论(4月9日《南方都市报》)。

    李建华的行为令人钦佩。当精神紧张、体力耗尽的歹徒央求李建华杀了他时,身中数刀的李建华却说“父母养你这么大不容易”,并答应不报警要送歹徒去医院;到了医院则称歹徒是自己的儿子……中国人宽容、宽厚的传统美德在李建华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李建华终究没有成为“现代版的东郭女士”,在群众举报之后,她说出了实情,劫匪被绳之以法。在这里,李建华不仅成为了道德上的完美主义者,也成为了法律的捍卫者。在李建华“遭劫救匪”的善良之举中,在受到触动的歹徒的那一声“妈”中,我们看到了宽容之美,也看到了法律与道德的共生之美。


    人们常常把法律和道德人为地割裂开来,其实二者本应是共生关系:道德是法律的灵魂、法律是道德的卫士,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互为条件、彼消此长、相互转化的动态互补机制。法律所适用的范围与道德相比狭窄得多,而且法的稳定性往往也就是它的滞后性,在现实生活中,就需要道德来补充。如果过分依赖法律,而忽视公民道德的建设,不仅诸如随地吐痰、哄抢鲜花之类的小事永远难以消除,法律也将面临被架空的危险。

   

来源:新华网
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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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人性和法律的力量

作者:李立峰  发布时间:2008-04-11 10: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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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李建华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论。褒扬者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应该得到倡导和弘扬。反对者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见4月10日《人民法院报》)
    面对瘫倒在地的歹徒,退休女教师李建华一个看似平凡实不平凡的善举,让我们看到了人性和法律的力量。这股力量足以震撼歹徒,也足以警醒他人。

    面对行凶的歹徒,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当暴力足以危及生命安全时,还可以进行无过限防卫,即即使造成了行凶人死亡,正当防卫人也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刑法》也规定,正当防卫应当保留必要的限度。对于已经制服或放弃行凶的歹徒,不允许进行正当防卫,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见,法律对待歹徒,虽然并不主张过分的宽容,但也不主张过分的报复。歹徒行凶,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法律讲究“度”和“界限”,在必要限度内是合法的,超越这个“度”和“界限”就可能违法。退休女教师李建华在回应为歹徒拨打120一事时说,“我没有告诉别人他是歹徒,是怕他走不到医院就被人打死。他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不希望用一种暴力方式去对待他,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行为去感化他。”李建华老师的行为并不是对罪犯的纵容,而是她相信罪犯会受到法律应有的处罚。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她作出了一个平凡人并不平凡的举动。

    这也让我不由得联想起电影《新警察故事》的一个情节。由成龙扮演的警察制服歹徒后,面对营救自己的同事,他喊出了“有人受伤,快叫救护车”。而他背后,歹徒高举的枪无力的落了下去。虽然这只是电影中虚构的情节,但也足以感染观众,给人以震撼和反思。

    因此,面对行凶的歹徒,任何公民都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防卫权,去制服歹徒,去打击犯罪。但当歹徒放弃行凶时,我们仍需保持克制,保持理性,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歹徒必要的人性化的对待,如在歹徒生命垂危时拨打急救电话等。

    综上,歹徒行凶不仅会受到世人的谴责,也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退休女教师之所以对罪犯施之以仁,是因为她相信她遭受的伤害必将得到法律的救济。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力量和法律的力量。在当前大力推进依法治的进程中,社会正需要更多的这种相信法律并践行法律的公民。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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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女教师救助歹徒缘何起争议

http://www.thefirst.cn/    2008-4-11 10:24:32

53岁的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将歹徒搀扶下楼,一路上向路人掩盖歹徒身份,使歹徒得到及时救治。李建华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争论。批评者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

  李建华拯救的虽然是一个歹徒,因此说她迂腐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李建华救助歹徒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使他逃脱法律的制裁,而是为了延续其生命。采取措施挽救一个已被制伏的歹徒,就像战士在战场上救护一个受伤的俘虏,再正常不过了。

  从“拯救”的角度讲,李建华拯救的不仅是一条生命,甚至还包括了歹徒的灵魂与良知,正如她所说:“我当了很多年的幼儿园老师,对待犯错误的孩子,最好的方式是用行为去感化他。”歹徒的未泯良知,很可能会因为李建华的行为而复苏。

  李建华的话让人想起《悲惨世界》开头一幕所描述的:出狱的冉阿让偷了收留他的主教家的银餐具,被警察捉回主教家对证,主教笑道:“是我送给他的……可是兄弟,你怎么会忘了拿走这两只银烛台呢?”8年后,被感化的小偷——冉阿让成了一位好市长。

  倡导和弘扬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既有助于减少犯罪,又符合中国传统的“恕道”精神,这本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来自社会上的一些争论却很不正常,很多人拿农夫和蛇的故事作比喻,认为李建华的行为会助长恶者的气焰。

  传统的“恕道”之所以在很多人当中没有市场,我想原因有三:其一,现实中确实有很多令人痛心的、无原则纵容坏人的事例存在,这些事例的结局往往是“好人不得好报”、“坏人得享天年”;其二,很多人,尤其是青少年人群,受不良意识影响,笃信丛林法则,相信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最近大受青少年追捧的小说《坏蛋是怎么炼成的》即此种观念集大成者,粉丝们把“同情心只会让你软弱”之类话语奉为圭臬;其三,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教育过于功利、务实,在课程设置上,传统教育、人文教育一环异常薄弱甚至缺失,导致很多人没学会讲宽容。 信海光/文赞民/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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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用爱的力量救赎灵魂

兰州日报 04-11 10:07

作者:蔡宁祯

这不应该成为讨论话题。一个人的善良和宽容,一个人对生命的尊重,一个用爱心去感化心灵的人在任何条件和背景下,都应该得到褒扬和赞赏,而不应该受到置疑,更不应该被人所诟病。4月9日,晚报A21版报道,山东退休女教师救治入室劫匪引起了热议,有人甚至说,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而我认为,善恶不分的恰恰是这种言论,它让我们看到了人性冰凉的一面,让我们知道了一些地方一些事件中所暴露出的社会冷漠来自何方。


   每一个中国人都听过《东郭先生和狼》、《农夫和蛇》的故事,也听过更多以德报怨的故事。故事一代一代传承下来,在潜移默化中,似乎形成了两个矛盾的价值和道德判断。当李建华救了劫匪的时候,有人也给她贴上了“东郭先生”的标签。可我们应该注意到,东郭先生施救的是一条实实在在的狼,狼的狼性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改变,这是我们说他愚蠢的前提。而李建华施救的是人而不是狼。的确,在行凶时,他是“狼”,可当他放下刀子,瘫倒在地,无力对李建华形成伤害的时候,他还是“狼”吗?劫匪会崩溃,说明善恶只在一念之间。佛家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19岁的孩子,放下了手里行凶的刀,央求李建华杀了他的时候,他即使成不了佛,至少我们也应该将其还原为一个“人”。对一个人伸出援手,怎么又会受到谴责呢?李建华发现和引导了劫匪心存向善的一面,说明她不仅是善良和宽容的,同时也是智慧的。所以说,以德报怨和“东郭先生”实际上并不矛盾,两相比较,更加有助于让我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真善、大善需要智慧的引导。

    犯罪应该惩处,生命应该也得到尊重。法律可以约束、惩治一个人的行为,却不能真正救赎灵魂,一个人真正悔改的动力不能靠惩戒就能完全达到。在法律之外,还需要爱和道德的力量,正如李建华自己说的话:“我当了很多年的幼儿园老师,对待犯错误的孩子,最好的方式是用行为去感化他。”也正如山东省社科院儒学研究所所长涂可国分析指出,在法制社会,道德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生存手段和智慧,道德教化对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若能激发人们内心的宽容、同情、怜悯和良知,将有助于人际关系以及社会风气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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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人心多一份宽容 社会多一份和谐

2008-04-10 09:03:57 作者: 赵仁伟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邵春英

新华网济南4月9日电 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日前在家中遭遇入室抢劫,并身中数刀。在19岁的歹徒受伤不再行凶的情况下,李建华对外谎称歹徒是她的“干儿子”,使他免遭了邻人的暴打,得到了及时的救治。新华社4月8日播发的《(新华视点)救歹徒,该不该?——退休女教师李建华救治劫匪引发的话题》引发人们的深入思考。

  对于曾经穷凶极恶的歹徒,李建华并非只是迂腐地放纵,她是在判断他当时已没有逃跑能力的情况下,才决定暂时不把真相告诉别人的。“我想让他先看病,然后再接受法律的制裁。我恨他,但救他一命是出于一个母亲的天性。”李建华病床上的简单道白,使人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感受到道德的力量。

  类似的故事,近年来屡有发生。去年3月,济南市出租车司机刘彦友在制服劫车的歹徒后,怕受伤的劫匪延误治疗,主动替歹徒缴纳了住院押金,许多人为之感动。他们的事迹之所以传为美谈,是因为他们身上体现出的善良和宽容,让人感受到道德的温暖和力量。

  在处理人际关系中,不看对象、不讲条件地滥施善心,显然是迂腐的。对违法犯罪行为来说,尤其不能姑息养奸,但这并不等于说人们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同时应当放弃道德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教化力量。人犯了错误,应当予以相应惩罚,但这并非目的;让迷途者知返,令邪恶的心灵重归善良,才是真正的目的。没有人天生就是罪犯,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有着复杂的因素,正如李建华所说,犯罪分子是可恨的,但也是可怜的。因此,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而应该用感化的方式教育他们,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宽容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一种能够震撼人们心灵的神奇力量。在历史的长河中,有过许多对敌视甚至伤害过自己的人不计前嫌,以友善、宽容的态度对待对方的经典故事,古代先贤追求的道德境界,同样是现代社会价值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体现的是一种宽容、善良、同情的人道主义情怀,这对化解人际纠纷、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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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宽容伤害过我们的人是一种美德

http://www.yndaily.com  2008年04月10日 10:03 云南日报网

在一些人眼里,退休女教师李建华善恶不分,是对坏人施仁慈的糊涂虫,可谓现代版的东郭先生。
   
李建华是不是东郭先生,那要看她所面对的歹徒是不是中山狼。中山狼恩将仇报,狼吃人的兽性不可能改变。但这个入室抢劫的歹徒丁某年仅19岁,未来的路还很长,如果此后他还不能改过自新,继续对他人实施犯罪,说明女教师的感化没有起到实际作用,到时候再叫她东郭先生也不迟。
  
  李建华对丁某说:“你跟我儿子年纪差不多,父母养你这么大不容易,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你干吗要干这种事?现在你走吧,我不报警,要么咱们去医院。”受到触动的丁某喊了声“妈”,在医院里李建华更是认丁某当了干儿子。这个场景很感人,李建华不但没有把捅她数刀的丁某当做仇敌,更让他们的关系比普通人还亲近一层。恐怕许多人都做不到这点,不要说面对入室抢劫、持刀行凶的犯罪行为,很多时候为一点鸡毛蒜皮的琐事也会如仇人相见、大打出手。李建华的宽广胸怀值得我们学习。
  
  在这起暴力抢劫事件中,李建华自然是受害者,而她所面对的持刀歹徒也并非罪大恶极。当丁某放下屠刀后,他的“歹徒”身份已经是过去时了。这可以类比战争中“优待俘虏”的做法,既然曾经的敌人已经投降,我们已经是胜利者,还要用过去的眼光看待那些同样是爹妈生、父母养的人吗?“优待俘虏”是基本的军事原则,到我们普通人身上,同情弱者、宽容伤害过我们的人,更是一种美德。
   
但愿丁某不是中山狼,李建华也不会因为有中山狼的存在演变成为可悲的东郭先生。救活一个人很难,救活一个人的心更难。我曾经采访过即将出狱的服刑人员,他们的内心敏感而彷徨,他们总是担心告别高墙后别人对他们另眼相看,歧视他们,不相信他们会改过自新。如果曾经犯罪的人都是中山狼,那么所有的狱警岂不都是东郭先生?这显然是荒谬的。
   
丁某走上犯罪之路,难说背后有一段悲凉故事。他喊李建华“妈”,是不是因为从小就缺乏母爱呢?如果他有李建华这样的好妈妈,也许现在就在大学课堂上了。指责李建华善恶不分的人,真的分辨得出善与恶吗?如果李建华在丁某精神崩溃、瘫倒在地时,没有救助,而是对其实施暴力,那就是防卫过当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恶。现在,李建华对失去反抗能力的歹徒进行救助,那才是善,是大善。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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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退休女教师感动中国

苏州新闻网   时间: 2008年04月10日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
  (昨日《中国青年报》)

  施救缘起对生命的尊重

  “天下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把人当作人”,首先就要尊重人的生命。

  女教师被刺数刀反救歹徒这一幕,值得我们咀嚼、思索。从女教师的角度,充满爱心不必再说。而对于伤害者呢?当这个歹徒经热心援救,脱离险境,他会不会这样想:“我伤害了女教师但她却救了我,她仍然尊重我的生命和尊严,仍然相信我会变成一个好人”?不得而知,但这一幕,我想是足以令他震撼,震撼自己的心灵,这是肯定的。

  可能,由于社会分工或者人各自的处境不同,每个人都在担着各自的角色。有的角色代表正义,有的甚至代表邪恶;有的身处强势,有的身处弱势。当然在女教师救伤害自己的歹徒无所谓强势和弱势,但如果我们换一个思路:会看到我们其实都共同顶着一个“人”的身份。因此从这点上说,如果当我们每个充当着社会角色的人,尤其是那些充当强势社会角色的人,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之时,也都能如这位女教师那样以人为本,那我们的社会,何愁不会更加和谐呢?又会不会产生这样的善报:连做坏事都不好意思呢?□天 行

  宽容让社会更和谐

  事件虽小,让人动容。在这位普通的人民教师身上体现出传统文化中“以德报怨”的超高境界。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固然需要法制精神,但我们不能放弃精神和道德这种生命支撑的方式。

  在网上也有对李老师这种行为的质疑,在大是大非面前,这种宽容是否有袒护纵容之嫌。我认为此种质疑毫无意义。不管是持刀抢劫的歹徒,还是勇者无惧的英雄,首先都是人。李老师所作所为,就是人的精神的最好诠释。

  针对邪恶敢于斗争,面对伤者人道主义。李老师说:“我没告诉别人他是歹徒,是怕他走不到医院就被人打死。他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不希望用一种暴力方式去对待他。我当了很多年的幼儿园老师,对待犯错误的孩子,最好的方式是用行为去感化他。”听到这番话,不知提出质疑的人有何感想?严刑峻法能对社会治安起到促进作用,但思想和道德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更不可替代。推而广之,如果人人做到宽容、宽厚,充满爱心,替他人着想,那么我们的社会必然会安定和谐。□大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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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慎防变相纵容犯罪

[日期:2008-04-10] 来源:半岛晨报  作者:李怀胜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有人指责其善恶不分。(4月9日《南方都市报》)



    慎防变相纵容犯罪



  □李怀胜



  在这起事件中,李建华救行凶歹徒的行为,与以前媒体所报道的偷车贼被打死和漠视小偷溺水而亡事件,正好形成了两个极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伦理观、道德观。



  对于一些小偷小摸的违法行为,人们已是痛恨有余,更何况入室抢劫、公然行凶的暴力犯罪?而且,我国《刑法》也从立法层面上鼓励公民同这种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作斗争。然而,在制服歹徒后,李建华拨打的不是110而是120,直到民警接到群众报案赶到,她才说出了实情。应该说,在李建华身上体现了一种以德报怨的崇高精神,是一种常人所不及的大宽容。但笔者总觉得这种崇高与宽容并不完美,这并不是因为救治的人是行凶的歹徒,而是因为她救助歹徒的这种方式。



  不敢想象,恢复气力的歹徒万一又生恶念,偷下黑手,那将又是一幕“农夫与蛇”的上演。善良如果被利用,将成为人性的弱点!说不定,上了年纪的大妈们会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风向标”——没什么反抗能力,却富有爱心。犯罪分子万一抢劫失手被抓,多流点眼泪、多说点好话,就万事大吉了。刑罚的威慑、惩戒在这里成了一句空话,一种变相的纵容犯罪。也就是说,受侵害的不仅是李建华本人,这种情况下,法律的威严不能让位于个人的情感。



  李建华,你应该先拨110,再拨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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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观点碰撞:打死小偷与救治歹徒

www.hbnews.net 2008-4-9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李建华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论。
    (4月9日《现代快报》)
   
话题展开之前,先说说一个比较常见的社会问题,在小偷日益猖獗的今天,许多人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一旦抓住小偷,不是扭送到公安机关,而是私自审讯,痛下杀手,一些小偷在所谓的正义行动中,生命权被无辜剥夺了,结果自己是一时解恨了,法律却找上了门来,实在得不偿失,可悲可叹。
  
  毫无疑问,在未对他人生命构成威胁情况下,小偷的生命权是必须保护的,这正是法律的神圣、公正之处。就退休女教师李建华来说,在被歹徒施以暴力,且身中数刀情况下,不仅没有置歹徒于死地,相反还出手相救,主动拨打急救电话,从而为挽救一条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其实,不要说不救歹徒,即便将歹徒当场打死,相信法律也会以正当防卫而免究其刑事责任。
   
当歹徒失去反抗能力时,我们是积极挽救其生命还是见死不救,从报道来看,有人褒扬李建华的宽容精神,有人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其行为很迂腐。这两种观点很难说谁对谁错,站在公正的立场,我以为李建华的做法值得肯定,这是因为歹徒纵然可恶,但罪不至死,只要有挽救的希望,我们决不能轻言放弃,还应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何况歹徒年纪只有19岁,在受到触动后还喊了声“妈”,巨大的感动力量,震撼人心,令人无不动容。
   

李建华挽救歹徒生命,是人性的自然流露,我们不必上纲上线,妄加指责。我们这个社会不缺的是冷漠,缺乏的恰恰是人间的温暖与关怀,如果大家都像李建华那样,用实际行动感化小偷、感化歹徒,相信某些在犯罪边缘上徘徊的人就会弃恶从善,获得新生。从某种程度上说,教育、感化与改造的功能是巨大的,打死小偷不可取,给失足者以重新做人机会,是文明的进步、社会的进步,或许这正是李建华救治歹徒的意义所在。


□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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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救歹徒”非常境界能否成普世价值

www.hbnews.net 2008-4-9  


    我始终坚持,当必须直面歹徒时理应“斗智斗勇”,因为,“狭路相逢勇者胜”。退休女教师李建华在歹徒将其摁趴在地,朝头部、颈部连捅几刀,面对死亡的威胁,不仅凭着多年坚持冬泳、身体素质不错,更是凭借着大半生所恪守的人生观,与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尤为可敬的是,她有着非常之人的非常境界。一颗慈母的爱心,超常的博大胸襟。甚至到了医院,说这小伙子是她的干儿子。她说:“我没告诉别人他是歹徒,是怕他走不到医院就被人打死。他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不希望用一种暴力方式去对待他,就算把他打残废了有什么用呢。我当了很多年的幼儿园老师,对待犯错误的孩子,最好的方式是用行为去感化他。”
   
歹徒的凶残简直就是登峰造极。相持过程中,李对右手被划伤的歹徒说:“你只要不杀我,要什么东西都可以。”歹徒见李从家中只找出100元现金,竟然又从餐桌上抄起一把水果刀,再次朝李胸部全力刺去。如此深仇大恨!用威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钱启民的话说,在生死关头用一种母爱和教师的爱心去眷顾一个扭曲的灵魂,这超出了普通人的思想观念。如此大德大义,就绝非我辈所能达到的境界。
  
  从常情常理看,杀身之仇,非法之徒,要让普通群众容之爱之委实艰难。即使从法理上,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及时主动报警或告知群众,将歹徒在第一时间抓获。我们没有义务去“救歹徒”,施仁爱。不错,对罪犯不仅需要惩戒,也需要文明改造。帮助这些人提升守法意识、文化水平和生存技能,这当是司法部门的职守所在。尤其在受害现场,要我们都去效法李建华,不但敢与歹徒搏斗,还能救他,想着去感化歹徒,如此道德高度未免太高,也未免有所强求。
   
虽然我们也知道,在法制社会,道德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生存手段和智慧,道德教化对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若能激发人们内心的宽容、同情、怜悯和良知,将有助于人际关系以及社会风气的改善。但道德仅仅是道德者的通行证,对于不法之徒来说,道德就并非唯一可以有效救赎的良方。更应看到,以德报怨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种超高境界,不能作为行为准则施行于所有的公民。 “救歹徒”只是一种非常境界,亦不能成其为普世价值。
  
  事实上,我们对于公民的道德要求,长期以来都是“超拔”的。期望“六亿神州尽舜尧”,要求人民奋不顾身,以至把见义勇为列入中小学生守则。或为“引导人”、“塑造人”,拔高甚至虚构一些典型形象,使其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英雄”。这种超越公民本然情怀和境界的道德律,这种“高大全”式的典型宣传律,往往适得其反。


□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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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4-13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我们是比歹徒更好的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10    

   
    看到这个标题,你可能感到疑惑,或认为我在说废话,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比歹徒更好的人,至少自认为如此。而我所以说这样的“废话”,是有感于近日新华社“新华视点”的一篇报道——

    53岁的山东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毫不犹豫地送歹徒去医院治疗,最后还认歹徒做了干儿子。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论,有人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有人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连当地公安民警也认为李建华应首先报案而不是急着救歹徒,李建华的儿子则气愤地说“真想去砍那小子几刀”。

    李建华用一种母爱和教师的爱心去眷顾一个扭曲的灵魂,确实超越了许多人的思想观念。对于恶,我们习惯于严惩不贷,甚至习惯于“以恶制恶”。于是,公示卖淫女照片、让罪犯游街示众、搞公捕公判大会,乃至警察将小偷逼到河中淹死这类事情,总是不时见诸媒体。纵然这种“以恶制恶”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批评,人们也大多是从惩罚方式的合法性、被惩罚者的权利角度提出质疑,而这种质疑和批评仍无法解开一些人心中的症结——他们是坏人、恶人,我们凭什么对他们那么好?

    我想起了美国民众对于美军虐囚事件的看法。美国人对恐怖分子恨之入骨,可当关塔那摩监狱虐囚事件曝光后,美国民众又群情激愤。而所谓“虐囚”,只是一些美国军人在审讯恐怖分子过程中,长时间不让他们睡觉,长时间放特别吵的音乐等,其“以恶制恶”的方式并非惨不忍睹,但美国民众却将之视为“暴行”,不依不饶,迫使有关方面惩罚虐囚者,继而促使立法机关通过了“反虐俘”法案。

    当然,美国的一些官员也想不通:恐怖分子四处绑架美国平民,残暴地砍下无辜美国人的头颅,为什么对恐怖分子大声放音乐竟被指责为“暴行”?我们为什么不能“以恶制恶”,凭什么要对恐怖分子那么好?美国民众回答说,不因为别的,只因为“我们是比我们的敌人更好的人,文明社会必须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这是足以让人振聋发聩的回答。一般的歹徒、罪犯、小偷,当然不能与恐怖分子相提并论,但个中道理却是一样的。歹徒虽然罪不可赦,可我们不能像歹徒那样残忍无道,不能以恶的方式对待恶人,因为我们是比歹徒更好的人,更文明、更有道德感、更有法治精神。如果我们以残忍的方式对待歹徒,就相当于自我“矮化”,将自己混同于违法犯罪之人。

    这就是为什么李建华身上体现出来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对于歹徒,法律的惩罚是一个层面上的事,我们内心的宽容是另一个层面的事。这个社会既需要严刑峻法,也需要宽容精神。这种宽容精神不仅体现在对于违法犯罪者的宽容,也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犯错之人、对于自己讨厌的人、对于与自己有过节的人的宽容。正如山东省社科院儒学研究所所长涂可国所说,在法制社会,宽容、同情、怜悯和良知等道德要素,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生存手段和智慧。

    我们是比违法犯罪者更好的人,记住这一点,我们就能站得更高,社会的文明与法治就能进步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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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AVIVA 发表于 2008-4-13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甘肃–兰州 电信
敬佩一下这位老教师!希望这起事件中的年轻歹徒能够真正改过自新,不要辜负被其伤害的老教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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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optic 发表于 2008-4-14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后果很难估计!不是大善!就是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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