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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周波承诺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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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星团 发表于 2010-5-8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鬼星团 于 2010-5-8 00:32 编辑

周兄,我们西安的好同志啊,大家别多说了,不要用现实去指责一颗纯真的心,这不是他的错,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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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羊儿 发表于 2010-5-8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揭阳市 电信
表扬表扬~~

能看到钱款的流向,比较能让大家放心

20080512时捐款的流向,比较让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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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czheng 发表于 2010-5-8 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 电信
强烈支持周波同志的做法!


做好事留名就对了,不建议做好事不留名,现在这个社会严重缺乏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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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czheng 发表于 2010-5-8 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 电信



    没错,没有捐款的就不要指责别人说三到四的。如果想说什么,去说名人捐款那些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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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msjy 发表于 2010-5-8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济宁市 联通
支持,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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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uiop515 发表于 2010-5-8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咸阳市 电信
《吕氏春秋·察微篇》: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大体意思是:鲁国的法律规定,鲁国人在其他诸侯国家做奴隶,如果有人能帮助他们赎身,可以回来从(鲁国官府)的国库领取酬金。孔子的学生子贡从别的诸侯国赎回了一个鲁国人,但是回来后却力辞推让,不肯领取government的酬谢金。孔子对他说:“端木赐(就是子贡)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从今以后,鲁国人不再会赎人了。领取国库的酬谢金并不会损害他的品行,但是不领取酬金就不再会赎人了。”
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那个人用一头牛来答谢他,子路接受了。孔子说:“鲁人以后都会勇于搭救落水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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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in 发表于 2010-5-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电信
《吕氏春秋·察微篇》: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 ...
qwertyuiop515 发表于 2010-5-8 09:25



    50L经典
希望以后论坛上再出现这种对捐款人说三道四的帖子,一律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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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习习 发表于 2010-5-8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雷锋同志做好事不留名  但是他写在日记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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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99 发表于 2010-5-8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菲菲说的比较有道理,是属于很理想的情况。~~~ 但现在的社会,基本不允许做好事不留名的现象。为什么呢????


我们要理直气壮的做好事,理直气壮的接受好意的评价和赞扬
这样才能带动大多数人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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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on23rdy 发表于 2010-5-8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大学(崇山校区)
掌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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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kmf 发表于 2010-5-8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济宁市 联通
好样的~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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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wolfwu 发表于 2010-5-8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雷锋同志做好事不留名  但是他写在日记里了
木习习 发表于 2010-5-8 10:20



    我也想这么说了,呵呵。做了好事还是要提倡的,只不过有些机构让人不放心,真正用到实处的比例能有多少,腐败不透明我们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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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168118 发表于 2010-5-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葫芦岛市 电信
言出必行 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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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非 发表于 2010-5-8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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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bert 发表于 2010-5-8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青岛市 联通
建议强烈建议以后千万别捐什么红十字,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帮助身边的需要帮助的人,干了好几年公益,都心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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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狼 发表于 2010-5-9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联通
周波前辈赚钱不容易,还有人说故意宣传,鄙视那种人,一份不倦还说风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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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 发表于 2010-5-9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 广电网
我的天啊!……呵呵!

这还不到三天时间,你们竟然会在这里就已经讨论出了长达三页了!

首先,我还是要感谢大家对我本人和我为地震灾区捐款的事儿的关心啊!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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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 发表于 2010-5-9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 广电网
本来,这个所谓的捐款凭证,我应该是可以自己发上来的;
结果,我手上就是没有一个可以方便使用的数码相机拍摄。
这不,只好请别人帮忙了,人家张鹏也是好心好意替我发了
上来,怎么就让你们产生了那么多的“联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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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 发表于 2010-5-9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 广电网
另外,我还要说的是:

大家注意看第一张(也就是最左边的那一张)从邮局汇出的100元,
他们竟然会多收了我2元的捐款汇款手续费!——是否应该收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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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flanker 发表于 2010-5-9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 电信
好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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