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国民道德沦丧!男子公交上提醒有小偷 被小偷捅伤数人旁观(图)

[复制链接]
rjxie 发表于 2004-12-2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联通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加入牧夫(请注明天文爱好者,否则无法通过审核,请勿使用gmail/outlook/aol/icloud邮箱注册)

×
NEWS.SOHU.COM  2004年12月23日02:42  来源:信息时报



在医院里,陈峰的左小腿上还缠着厚厚的纱布,因为没钱交医院,目前他已被迫停药。

  陈峰与4名小偷在搏斗中左小腿被刺中大动脉,目前还在厚街医院治疗,日前他准备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

  记者 董海云


  核心提示

  “陈峰在东莞公交车上发现小偷行窃告诉失主后与小偷搏斗,结果导致腿部严重受伤,而车上40余名乘客及司乘人员却袖手旁观,使歹徒逃之夭夭不说,连公交车也在陈峰从车门跳下的一瞬间绝尘而去。”失主刘冲向记者报料称。

  日前,记者在东莞厚街医院见到陈峰,他表示,为了不助长恶气,也为了不让其他见义勇为者再出现类似流血又流泪的悲剧,近日他会向该公交车所在的汽车公司讨说法,有必要的话他还将该公交公司告上法庭。东莞市公安局的李海峰科长向记者表示,案发当地的派出所会根据报案材料协助当事人破案。

  公交车上 提醒失主有小偷而被刺伤

  12月1日下午17时55分,40多名乘客从长安乘汽车到东莞,途经厚街下汴时,有小偷开始偷东西。陈峰看到后,当即提醒被盗人刘冲:小心小偷偷你的钱。陈峰认为,大白天料想小偷也不敢胡作非为。于是,当他发现还有小偷在猖狂的偷一女孩子手机时,他又大声喊,“有小偷偷东西”。喊声刚落,突然车里出奇地静,车上近40人的眼睛齐刷刷地向陈峰看过来。

  两小偷见偷窃无望,便恼羞成怒地从身上拔出匕首,并冲陈峰喊“多嘴。多嘴就捅死你。”这时,陈峰身边又站出来两个帮凶,陈峰见状先踢了小偷一脚,不料,小偷的刀一下子刺伤他的左小腿,血从他腿部涌了出来。这时刘冲就不顾一切冲上去与小偷搏斗,车内顿时乱成一团。而司机和其他乘客则安静地躲在一旁,看着他们搏斗。

  在搏斗过程中,小偷刺伤了陈峰的左手拇指和两只手。4小偷见陈峰受了伤,大喊“停车,停车!开门,开门!”司机开门绝尘而去。而4小偷则顺路狂奔,陈峰跳下车欲追小偷,但最终因小腿被扎中大动脉,被迫放弃。

  伤者现状 2万元花完被迫停药

  报料人刘冲告诉记者:“当时,陈峰几乎是坐在血泊里,上身、腿上、脚上和地上都是血。我赶紧打110报警,但由于一直占线,只好和周围几个群众将陈峰送往旁边的沙溪医院。”在医院里,刘冲才打通报警电话。但由于报警时间离小偷离开的时间太久,因此警察错过抓住小偷的大好时机。

  10多分钟后,厚街医院用急救车将陈峰接去抢救。经过一夜的手术,陈峰才清醒过来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由于伤者小腿伤及大动脉失血过多,后来医院又对陈峰进行了两次手术治疗。

  面对记者,特地从西安赶过来陪丈夫疗病的陈太太一脸地无奈说,“该院医生诊断结果是,左小腿贯通伤;左腘动静脉断裂伤;左拇指刀砍伤并合并腱断裂伤。到目前三次手术抢救、修复治疗,左下肢血运良好。截止目前,我儿子2万元的复员费已全部用完。因为没有钱再续交,所以到目前为止基本上都处于停药状态。”

  派出所 错过了最佳报案时间

  近日,厚街公安分局白濠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告诉记者,接到报案后,当地派出所马上对案件展开了调查。在办案过程中,警方表示这起案件最遗憾的地方是多次错过了最佳的报案时间。即使是小偷下了车,他们也可以报警。这就是说,如果当时公交车上的司乘人员及时报警的话,车上的小偷是完全有可能被抓住。

  交通运输部门 意外伤害由具体部门处理

  东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行政科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因为到目前为止,关于消费者在公交车上出现意外伤害的情况,法律上还没有太明确的规定。因此,东莞市也只能根据省级的有关规定办事。一般来说,城市公交等运输部门主要是做好具体的服务工作,如果是因为工作人员的服务不到位及车辆本身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伤害的,由公交公司负责,而其他情况下出现的意外伤害等则由具体部门来协调处理。比如抓小偷则需要公安部门的配合。

  各方说法

  当事人:没料到小偷这么猖狂

  “没有料到东莞的小偷会这么猖狂。”陈峰对记者说。“在西安的公交车上,小偷往往都很害怕乘客。如果他们在作案的过程中被乘客发现,一般都会立即停止作案或立即逃离现场。基本上没有见过一个小偷行窃被阻止几个小偷出来助阵的。”

  报料人刘冲也向记者表示,在安徽及他出差过的城市,都没有见过小偷猖狂到如此地步。他们至今也没想明白,这里的小偷如此胆大是不是因为人们的沉默而造成。

  市民:社会保障措施不到位

  “陈先生之所以出现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措施还不到位。”东莞的许多市民认为,一个见义勇为者为了与违法犯罪份子作斗争有可能遭受终身残疾,但是根据有些地方的见义勇为法规,他只能获得1万元的奖励。1万元的奖励怎么能支撑他终身生活的费用呢?所以政府有义务建立一个比较健全的见义勇为资金保障制度,对见义勇为者不仅给予精神上的奖励,还要从经济上对他们所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害予以补偿。

  此外,公交公司相对于小偷们来说,不是处于弱者的地位,因为其有强大的资本规模。实际上他们越是在违法犯罪份子面前胆怯,违法犯罪分子就越是气焰嚣张,公交线路就越加不安全,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的局面。要想制止这种恶性循环的局面,公交公司也要从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入手。

  司乘人员:害怕小偷报复不敢报警

  记者日前采访了其他公交线路的公交车司机,他们告诉记者,司乘人员不是不想报警而是害怕小偷事后对其进行报复。因为东莞外来人口较多,小偷多形成帮派。平时在固定的线路上流动作案,如果司乘人员一旦报警却让小偷逃脱的话,下次该公交车的司乘人员很可能就会遭到这帮小偷的报复。

  司机们表示,作为司乘人员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是工作的最高宗旨,发生节外生枝的事情他们也不想且管不了。

  司机“多管闲事”遭到报复属于工伤问题,但具体确定目前还比较复杂。前几天,公司一名司机行车途中提醒乘客小心被偷,5名歹徒等车到了车站,乘客全部下车后,围过去将司机大打一顿,这是否算工伤?医疗费谁负责?也有的司机在上班路上被歹徒报复,这又算不算工伤?

  公交公司:鼓励员工“见义勇为”

  东莞市公交总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他们平时会要求各条线路的司乘人员在保证众乘客安全前提下,尽可能做到“及时报警”,鼓励员工“见义勇为”。但是在当前相关法律尚未完善情况下,公交车司机如不考虑后果擒贼,难免出现一些意外状况,令不少公司感到担忧。

  律师说法 司乘人员有义务制止群殴

  东莞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律师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乘客享有安全保障权,也就是说在乘坐公交车时,享有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对应着乘客的这个权利,就是公交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当面对小偷们群殴事主的时候,公交公司的司乘人员有义务去制止。如果没有这么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有些地方公交公司出具不同数额的赔偿金可以理解为:一方面公交公司对乘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另一方面陈峰受伤确实不是由于公交公司司乘人员的行为导致的,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也就是那些小偷的行为所造成的。由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的当然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应当在你能够防止和制止损害的范围之内,对于受害的消费者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 国家已拟定相关保障条例

  目前《见义勇为者权利保障条例》草案已进入报审过程

  目前我国对见义勇为者实施的法律救济适用的主要条款是民法通则第128条的正当防卫、第129条的紧急避险制度、第109条的侵害行为后果承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2条中规定的受益人适当补偿的原则。这些条款把见义勇为行为作为债权的一个发生原因,承担救济义务的对象就限定为致害人和受益人。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上说,该救济方式无可厚非,但现实中存在的困惑是:见义勇为者所遭受的损害往往是严重的人身伤害,而承担赔偿责任的致害人很多不具备赔偿能力,受益人对超过受益范围的赔偿也没有义务。虽然见义勇为者可通过法院的判决赢得官司,但合法权益几乎很难得到切实保障。可见通过民法对见义勇为者进行保障救济并不够,最多只能算是对见义勇为者权益救济的补充。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拟定了《全国见义勇为者权利保障条例》的草案,并且已进入了报审过程当中,人们也期待着这部条例尽快出台,通过国家立法给见义勇为者一个坚强的支点,而不再发出“英雄一阵子,痛苦一辈子”的叹息。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在医院里,陈峰的左小腿上还缠着厚厚的纱布,因为没钱交医院,目前他已被迫停药。
* 探索者* 发表于 2004-12-23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联通
呵呵,道德沦丧?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rjxie 发表于 2004-12-2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联通
这难道是值得颂扬的?? :!:  :!:
民众越来越没有了正义感,自私自利麻木不仁。这就是国人的素质,可悲呀。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 探索者* 发表于 2004-12-2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联通
总觉得有点“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的味道,呵呵。

感觉还是好人多,大家团结一致,共同围追歹徒的事情也还是有地。。。

如果仅仅是因为某个特例而全盘否定,那未免太片面了,公道自在人心,好人还是很多 :wink: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rjxie 发表于 2004-12-23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联通
这种漠然绝非偶然,没有说所有人,但好人多的说法我很难认同。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天工开物 发表于 2004-12-23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南平 电信
司空见惯了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时空过客 发表于 2004-12-2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平顶山 联通

只能解释为心理学中的“旁观者效应”造成的。

旁观者效应都明确地表现;总起来说,当一项紧急情形出现时,如果只有一个人在场,则有约半数的人会伸手相救;如果知道有其他人在场,则只有百分之二十二的人会相助。由于这个总计结果只有不到五千一百万之一的偶然可能,旁观者效应就成了社会心理学中最为确定的假设之一。由于已经彻底确立,其效应在许多种情形之下进行过单独的测量,因此,最近几年,它已经不再是许多研究的课题,成了心理学中的一件定案。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时空过客 发表于 2004-12-23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平顶山 联通
旁观者效应

  1964年3月,在纽约昆士镇的克尤公园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很快成为《纽约时报》的头版新闻,并使全国感到震惊。这件谋杀案受注意的原因跟凶手、被杀害者或其谋杀手段都没有什么关系。吉娣·格罗维斯是位年轻的酒吧经理,她于早晨3点回家途中被温斯顿·莫斯雷刺死。莫斯雷是个事务处理机操作员,根本不认识她,他以前还杀死过另外两名妇女。使这场谋杀成为大新闻的原因是,这次谋杀共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莫斯雷刺中了她,离开,几分钟后又折回来再次刺她,又离开,最后又回过头来刺她),这期间,她反复尖叫,大声呼救,有38个人从公寓窗口听见和看到她被刺的情形。没有人下来保护她,她躺在地下流血也没有人帮她,甚至都没有给警察打电话。(有个人的确打了——在她死后。)

  新闻评论人和其他学者都认为这38个证人无动于衷的言行是现代城市人,特别是纽约人异化和不人道的证据。可是,有两位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年轻社会心理学家,他们虽然都不是纽约本市人,对此一概而论的说法甚为不满。约翰·巴利是纽约大学的副教授,毕博·拉塔内是哥伦比亚大学的讲师,他们都曾是斯坦利·沙切特的学生。谋杀发生后不久,他们在一次聚会上相遇,觉得两人有共同之处。虽然两人有很多地方不同——巴利是黑头发,彬彬有礼,青藤学院派头;拉塔内个子瘦长,一头浓密的头发,一副南方农家子弟的样子,口音也是南方的——作为社会心理学家,他们都觉得,对于证人们的无动于衷,一定有个更好的解释办法。

  他们当夜就此长谈了数小时,达到了一致的感悟。拉塔内回忆说:

  报纸、电视、每个人都在传言说,事实是有38个人目击了这场暴行而没有一个人出来做点什么事情,就好像是说,如果只要一两个目击者看到了,而没有做什么事情的话,事情就容易理解多了。因此,我们突然间就有了一个想法: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即的确有38个人解释了他们的无动于衷。在社会心理学中,人们把一种现象颠来倒去地分析,然后看看你认为的后果是否是确就是那个原因,这是一个旧把戏了。也许,这38个人中的每个人都知道,还有其它的人都在看,这就是他们什么也没做的原因。

  尽管时间比较晚一些,可这两人还是立即开始设计一项实验,以检测他们的假设。好几个星期过后,经过周密筹划和精心准备,他们启动了一个广泛的旁观者针对紧急情形的反应调查,环境各个不同。

  在研究中,纽约大学心理学入门课的72名学生参与了一项未说明的实验,以满足课程必需的一项要求。巴利、拉塔内或者一位研究助手会告诉每个到达的参与者说,该实验涉及都市大学生的个人问题讨论。讨论以2人组、3人组或者6人组的形式进行。为了尽量减少暴露个人问题时的尴尬,他们将各自分配在隔开的工作间里,并通过对讲机通话,轮流按安排好的顺序讲话。

  这些不知情的参与者不管假设是在与其他一个人或者两个人或者5个人谈话——说假设,是因为事实上他听到别人说的任何事情都是录音机上播出来的——第一个说话的声音总是一位男学生,他说出了适应纽约生活以及学习的难处,并承认说,在压力的打击下,他经常出现半癫痫的发作状态。这话是理查德·尼斯贝特说的,当时,他是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位研究生,今天,他是密西根大学的一位教授,他在试演中表现最好,因此选了他来扮演这个角色。到第二轮该他讲话时,他开始变声,而且说话前后不连贯,他结结巴巴,呼吸急促,“老毛病又快要犯了,”开始憋气,并呼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快死了……呃哟……救救我……啊呀……发作……”然后,再大喘一阵后,一点声音也没有了。

  在以为只有自己和有癫痫病的那个人在谈话的参与者中,有百分之八十五的人冲出工作间去报告有人发病,甚至远在病人不出声之前;在那些认为还有4个人也听到这些发作的参与者中,只在百分之三十一的人动了。后来,当问及学生说,别人的在场是否影响到他们的反应时,他们都说没有;他们真的没有意识到其巨大的影响。

  巴利和拉塔内现在对克尤公园现象有了令人信服的社会心理学解释了,他们把它叫做“旁观者介入紧急事态的社会抑制”,或者,更简单地说:“旁观者效应。”正如他们所假设的一样,正是因为一个紧急情形有其他的目击者在场,才使得一位旁观者无动于衷的。对旁观者效应的解释,他们说,“可能更多的是在旁观者对其它观察者的反应,而不太可能事先存在于一个人‘病态’的性格缺陷中。”

  他们后来提出,有三种思想过程在支撑着旁观者效应:当着别人的面采取行动的犹豫,除非人们知道帮助或者别的什么行动是合适的;感觉着其他不动的人可能理解这个情形,即不需要做任何事情;最重要的是,“责任的分散”——即一种感觉,由于别的人都知道这个紧急情况,一个人自己得采取行动的责任就减轻了。后来由拉塔内、巴利和其他一些研究者进行的其它一些实验也证明,根据旁观者是否能看见其它的旁观者,是否被别人看见,或者完全知道有其他人,那么,这三种思想过程中的这种或者那种就会起作用。

  巴利和拉塔内实验引起了广泛的兴趣,并激发人们进行了大量类似实验。在接下来的十多年时间里,在30座实验室里进行的56项研究把明显的紧急情形提供给了总数为近6000人的不知情实验受试者,他们要么是孤身一人,要么还另有一人、几人或者很多人在场。(结论:旁观者数量越大,旁观者效应越明显。)各个阶段的紧急情形有许多种:隔壁房间里一阵巨响,然后是一女士的呻吟;一位穿着整齐的年轻人拿着一根手杖(或者,有时候换成一位浑身脏兮兮、满口酒气的年轻人),他在地铁车厢里突然摔倒了,挣扎着爬不起来;表演出来的偷书情形;实验者本人晕倒等等。在56项研究中的48项中,旁观者效应都明确地表现出来;总起来说,当一项紧急情形出现时,如果只有一个人在场,则有约半数的人会伸手相救;如果知道有其他人在场,则只有百分之二十二的人会相助。由于这个总计结果只有不到五千一百万之一的偶然可能,旁观者效应就成了社会心理学中最为确定的假设之一。由于已经彻底确立,其效应在许多种情形之下进行过单独的测量,因此,最近几年,它已经不再是许多研究的课题,成了一件定案。

  然而,总体上的助人行为研究——有利于或者不利于非紧急情形之下的助人行为的社会及心理学因素——还在不断大量地进行着,直到80年代,最近才算告一段落。助人行为是亲社会行为的一部分,在理想主义化的60年代,它开始替代社会心理学家战后对进攻行为的大力研究;它今天仍然是社会心理学研究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deepsky2000 发表于 2004-12-23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德州 中移铁通
只能说大多数人明哲保身,不至于“国民道德沦丧”,一个道德沦丧的民族是不会创造文明和进步的,类似的事件不是发生在中国一个国家。我不认为国人越来越没有正义感和自私麻木,虽然存在这类人。社会在进步,国民的素质也在提高,这是毋庸置疑的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rjxie 发表于 2004-12-23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联通
“明哲保身”是很华丽的辞藻。其实是彻头彻尾的自私自利和麻木不仁,当你面对这样的场面当你舍己为人却得自己吞咽苦果,我想你一定不会高唱什么粉饰太平的喜歌。我坚持认为国人越来越没有正义感和自私麻木。“国民道德沦丧”的说法恰如其分。现在需要的是呼吁唤起,连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都不得不在其“道德观察”栏目里大声疾呼,难道你还以为一切都很美好?请记住物质文化进步不等于道德水准就随着上升!否则还要什么道德建设。我们不要再自我感觉良好了!当然我不是说所有人都道德沦丧,但世风日下是事实!难道还需要举很多例子吗?不要说什么少数人,事实上是多数人!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rjxie 发表于 2004-12-23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联通
以下是摘自法制在线的一篇议论文,我深以为是。

道德,社会发展中最短的一块木板


作者:wenzhongsi  发布时间:2004-08-23 15:06:34


--------------------------------------------------------------------------------


  天合之道,人合之德,天人合一,道德至上。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律的超越。当道德成为每一个人自觉的行为时,法律将会越来越少,因为这时的法律已经没有了意义。

  有关木桶理论在社会发展中的认识和引用,早已达成了广泛的共识,本文在此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地再作诠释。当然,在社会发展中究竟哪快木板最短最朽,这是见仁见智的选择与解读,只要你讲得有理,就会得到支持和认同。在近年来中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道德沦丧危机,早已成了社会各界仁人志士重点关注的严肃问题,那么道德是否是中国社会发展中最短最朽的一块木板呢?愚下在此从另一种角度说说自己的见解。

  道德沦丧危机,表现在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有些甚至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本文没有必要一桩桩、一件件去罗列,只用下面的无格词三首简单概括:

  一:世象: 尔虞、欺诈、失信,假冒、伪劣、 虚情;平民百姓,处处遭遇陷井。 吸毒、嫖娼、卖淫,暴力、抢夺、杀人;社会丑行,个个无法严惩。

  二:传媒: 广告、明星、炒作,绯闻、色情、三角; 你追我逐,样样稀奇敢说。 淫爱、性感、骚脱,鼓吹、呐喊、鸣锣;上讲下学,家家永远正确。

  三:官场: 欺上、瞒下、造假,口号、概念、弄虚;作秀演戏,事事皆为政绩。 签字、盖章、权力,金钱、沦丧、美女;追名逐利,官官一派腐气。

  当今的社会发展为什么会是这样?还得先从道德的本义说起。先圣孔子对道德主张“志于道,据于德”。这里的“道”,指理想的人格或社会图景,“德”指立身根据和行为准则。根据唯物辩证的认识,只要存在国家和意识形态概念,道德就具有阶级性、民族性、民俗性、区域性和共通性。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道德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既看不见又摸不着的东西,它包括了良心、诚实、信用、原则、责任、语言、意志、意识、义务、认识、选择、修养、行为、信念、情感、品质、评价、判断、手段、理想、境界、教育、规范、观念、关系、范畴、标准、活动等等现象。因此,从古至今也许没有任何人能把道德二字说清楚,这对于人类来说,的确是一个悲哀,因为道德的全部含义几乎无法达成全人类的共识。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无不为“以德治国”的最高境界而奋斗,但由于阶级性、民族性、民俗性、区域性的差异,都没有完全成功的先例,最终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另一种管辖范围内的、具有共通性的道德标准来治理国家——法律。因此,本文把道德的认识暂时理解为没有文字记载的默默无“文”的民间契约,这种民间契约道德是没有实质约束力的,人们全凭一个抽象词来遵守它——良心。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管子•七法》曰:“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由此可见,法律是在国家概念下的、具有整体公众都能接受的共通性道德,以“白纸黑字”记载的格式化道德规范标准,它对任何人都具有法定道德约束力。法律就是共通性道德,我更愿意把法律叫做“道德紧箍咒”。这个“道德紧箍咒”是千百年来,人们不断突破没有约束的民间契约道德而自己戴在自己头上的,也是历朝历代统治者难以“以德治国”而故意制造的“道德紧箍咒”。法律这个不得已而为之的“道德紧箍咒”,实际上也是民间契约道德的副产品。

  千百年来,人们为什么要不断突破民间契约道德而自找一个本不属于自己的“道德紧箍咒”戴在头上呢?这还得从伴随和考验人们几千年的一个字说起,那就是繁体字的“钱”字。由于我们今天无法考证当年仓颉造“钱”字的用意,在此只好用“八卦”思想来解释。“钱”字是由“金”字和两个“戈”字构成,这里的“金”就代表用以物品交换的货币(钱),两个“戈”字代表用以搏斗的武器,该字的寓意就是要想获得货币(钱),就必须以“戈”搏斗。由此可见,“钱”字从出生起就带着浓浓的血腥味,为钱而搏斗得血腥四溅的事情,从古至今都没有停止过,直到今天仍处处可见。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为钱而搏斗的历史长河中,出现过无数凭借良心坚守民间契约道德的君子,在今天道德沦丧的社会中,此类君子仍然存在。在这里我向他们深表敬意,因为他们从良心深处在传承和维护默默无“文”的民间道德契约,为此本人在这里强力推荐各位观看七集大型人文片《晋商》,该片展现的是我们先人光辉的道德风采,结合当今道德沦丧的社会,该片具有震撼力和现实的教育意义。

  “小人爱财,得于无耻”。从前面三首无格词中,我们看到了道德沦丧的今日社会中,无数小人也在为钱而搏斗,他们运用各种各样的无耻手段,不断突破民间契约道德的底线、突破具有强制共通性的“道德紧箍咒”——法律,把一个好端端的社会搅得乌烟瘴气、钱腥四溅。在“以钱为本“的现实社会中,我等草芥百姓除了对道德沦丧的社会给予谴责和哭泣外,又岂奈何哉呢?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好一句哲理名言,但在现实社会发展中,我们看到的却是断章取义的运用这句名言——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今日之社会,再也找不到不说钱的事情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策,把说钱推向了极端,把所有能够变钱的东西都冠以资源的名义,最后上升为资本,就连女人的美色都作为资源,以资本运作的手段称之为“美女经济”;将神圣的爱情作为资源,以资本运作手段称之为“爱情经济”;将黄色淫秽的地下三陪,称之为具有服务性质的“陪侍经济”……就连具有民间契约道德的信用也不能幸免,“信用经济”正朝我们走来,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抽象幽默的“良心究竟值多少钱”的问题也将会有答案:把“良心”资源变成“良心资本”和“良心经济”!如果道德沦丧的社会现实继续下去,我们还将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下,看到更多的匪夷所思的“谎言经济”、“媚俗经济”、“绯闻经济”、“性欲经济”、“恶炒经济”……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主流传媒在“以钱为本”的精神指导下,从来没有放弃对“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大力宣传,尽管几年前中央某某最高领导人就呼吁“以德治国,德法并治”,但时至今日我们看到的仍然是社会发展中最短最朽的一块木板就是——道德!造成这块木板最短最朽的原因除了“以钱为本”外,就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下,我们忽视了具有维护道德功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忽视了劳动就业保障体系的建设,致使众多的人们不得不违心地突破民间契约道德和“道德紧箍咒”,而为了生存去搏斗“钱”,这难道不是道德沦丧下的社会悲哀吗?

  评判社会道德的好与坏,并不是看我们喊了多少口号,作了多少秀,而是要看引响社会发展的道德行为。“子不教,父之过”,在传统的道德意识中,我们往往把道德失真的责任归罪于成年人教育不力,那么我们要问,当今社会的“德之丧,谁之责”呢?“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故人”。中华民族从来都不缺乏优秀的道德传统,我们的先人们恪守民间契约道德的优良品质为世代赞美,他们愿意让我们站在他们的肩头上把民间契约道德发扬光大传承下去,然而遗憾的是,我们今天的社会道德却趴在了他们的脚下,真不知我们的先人们在九泉之下能否安息?今日社会道德的沦丧,我们又拿什么寄希望于我们的后人站在我们的肩头上评判今天的道德呢?也许只有两个字——汗颜!

  平心而论,实话实说,在社会发展中道德并不是万能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没有道德的社会将是一塌糊涂的,这种社会的崩溃只是时间的早迟而已。今天,我们走入了一个误区,认为“道德紧箍咒”似的法律越多越好,其实这正是民间契约道德沦丧的结果,一种理想的社会,只能是法律的“道德紧箍咒”越少越好,民间契约道德越多越好。我的这一观点在物质越来越丰富的今天,也许会被某些人认为是无稽之谈,岂有之理。

  人类社会每前进一步,无不充满着理想与希望,今天的社会进步正是人类追求奋斗的结果。鉴于中国社会目前的道德沦丧现实,我们不得不大声疾呼:拯救道德,更待何时?修复当今社会发展最短最朽的一块木板——道德,已是头等大事的当务之急,我们必须改变过去的“从娃娃抓起”的推卸责任的做法,摒弃“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恶意炒作,批判“以钱为本”的人生哲学,重塑道德首先从统治者做起、从政府做起、从成人做起、从全社会做起,让我们的后人踩着我们的肩头朝着“以德治国”的理想社会迈进,到那时,伴随民间契约道德的“道德紧箍咒”——法律,也许真的会越来越少,这个道德的副产品将会最终消失。回头再看我今天的观点,你就会感觉到“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牢骚怪论,岂无此理”了!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成都巽风 发表于 2004-12-23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电信/四川师范大学
中国人~~~
有时候~~~~
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虽然我也是中国人~~~~
受着中国最传统的教育,~~
我们仍然失去了~~~一些东西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rjxie 发表于 2004-12-2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联通
我们都是中华儿女谁愿意被人说成道德水平不高的人?但事实必须承认现在大多数都忘记了什么舍己为人,什么学雷锋,什么为别人着想。说话一定要门心自问。我从来没有不会相信媒体的报喜不报忧的宣传。从我身边就可以看到很真实的情况。我们要从自我做起。做事要设身处地要讲良心!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tnt230602 发表于 2004-12-23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大庆 大庆中基石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我同意坛主的说法!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deepsky2000 发表于 2004-12-23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德州 中移铁通
我想起了大学时的一件事:一个晚上我从街上买东西后回校,大概8点多。我在绿化带旁看到一个瘦小的老人坐在地上抱着自己的腿,旁边是一辆前轮变形的自行车和一个年轻人,年轻人在旁边嘀咕着好像不知所措。平时我看到这样的事只会多看几眼一走而过,但那天晚上我故意想以一个“好心人”的态度去了解这件事,我真正目的并不是想帮助他们,即使在这个过程中无意能帮得上忙或表现得像一个真正助人为乐者。(如果觉得我变态或道德沦丧的话我在讲述完这件事情后会解释)

年轻人和老人都说当地方言。因为老人基本能听懂普通话但不会讲,我向旁边的年轻人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他说自己是木匠,下班路上骑车不小心撞倒了老人,提出送老人去医院检查并付全部医药费,但老人不同意,说只要年轻人给他100元钱就让他走人。我对老人说先由年轻人陪同去医院检查看是否受伤,毕竟年纪大了身体要紧,赔偿的事可以商量。无论我和年轻人怎么劝说老人都只要赔偿不要去医院。年轻人说他身上没带这么多钱,问我有没有先帮他垫,他爸就在我学校附近开小餐馆可以马上还钱,可我也没有带这么多钱,于是年轻人让我去他爸开的饭店让他的家人带钱过来。不久旁边已经围了十多个人,听议论的口音基本都是当地人,有人已经开始指责我和那个年轻人欺负老人。我答应年轻人帮他叫人带钱过来,刚要走时有几个围观的人大喊我要逃跑,厉声指责我这么“无耻”,甚至有一个人跑过来抓着我不让我走。我尽量和他们解释,但几乎没人相信,我让年轻人再和众人百般解释,最后那人才放开我。十几分钟后我到了餐馆,只有老板娘在,说年轻人的父亲刚打电话给她,事情已经解决了(给老人赔偿)。原来在我离开不久,老板在回餐馆的路上也碰到了。

对于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的无端指责我根本没在意,因为我已经做好准备。这样的事我亲眼见过很多,而这次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亲身感受并试探”乐于助人“可能会带来的负面效应。我并不是让大家 不要乐于助人,这件事只是我个人一个极端例子。我在学校和毕业后都和同学同事提倡力所能及帮助别人并付诸实际行动,感受过在帮助别人时遇到的误解和嘲笑。对于以上发生的事情,一般情况下我不会给予帮助,让有这样的愿望和能力的人帮助更好。如果公众遇到类似的事情,会不会认为自己应该给予帮助?有没有考虑帮助造成的后果?这样的后果是否会打击你帮助他人的愿望?很多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英勇和正义行为遭到诬蔑。

因此造成群众旁观的原因不能单单理解为道德沦丧,有人有见义勇为的愿望,讲良心,但没有行动的能力,对这部分人来说,他们认为自己见义勇为还会可能给关系密切的人,如家人的生活带来痛苦和不便,难道他们没有保障自己生命安全的权利吗?我们能把这样的人理解成自私自利麻木不任吗?换作我们自己呢?时空过客发的帖子就是从心理层面的分析,明哲保身在这里的意思并非为旁观公众修饰

关于媒体,本来就是七分报喜三分报忧,舆论必须积极向上起引导作用,报喜不报忧或报忧不报喜都是极端。这些发生的事情除了自己见过或经历过的,就不是媒体报道揭露给公众的吗?不能用道德沦丧的一面来否定道德进步的一面,我们失去了很多,需要努力补回,但我们也从进步中得到了很多。

附:只讨论,不争论。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时空过客 发表于 2004-12-2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平顶山 联通
精神文明如果跟不上物质文明就是人类的危险!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deepsky2000 发表于 2004-12-23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德州 中移铁通
所以新闻媒体也报道好人好事,提倡两个文明一起抓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APP下載|手机版|爱牧夫天文淘宝店|牧夫天文网 ( 公安备案号21021102000967 )|网站地图|辽ICP备19018387号

GMT+8, 2024-11-17 08:42 , Processed in 0.089914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