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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博尔赫斯与芥川龙之介的同一题材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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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霍金天文 发表于 2009-5-27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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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靠的巫师  

圣地亚哥有位教长一心想学巫术。他听说托莱多的堂伊兰在这方面比谁都精通,便去托莱多求教。  
  他一到托莱多就直接去堂伊兰家,堂伊兰正在一间僻静的屋子里看书。堂伊兰殷勤地接待了他,请他先吃饭,来访的目的推迟到饭后再说。堂伊兰带他到一个很凉爽的房间,说是为他的来到而高兴。饭后,教长说了来意,请他指教巫术。堂伊兰说已经看出他的身份是教长,他是有地位和远大前程的人,但担心教了他后会被他过河拆桥抛在脑后。教长向他保证,说不会忘掉他的好处,以后随时愿意为他效力。这一点取得谅解后,堂伊兰解释说,学巫术必须挑僻静的地方,便拉着他的手,到隔壁地上有一块圆形大铁板的房间,在这以前,堂伊兰吩咐女仆晚饭准备鹌鹑,但等他发话后再烤。他们两人抬开铁板,顺着凿得很平整的石板梯级下去,教长觉得他们已经深在特茹河床底下了。梯级最后通到一间小屋子,然后是一间书房,再之后是一间存放巫术器材的实验室。他们正在翻阅魔法书时,有两人给教长送来一封信,信是他当主教的叔父写的,信中说他叔父病得很重,如果他想活着见叔父一面就火速回去。这个消息使教长大为不快,一则是因为叔父的病,二则是因为要中断学习。他决定写一封表示慰问和歉意的信,派人送给主教。三天后,几个身着丧服的人来给教长送信,信中说主教已经病故,目前正在挑选继承人,蒙主之恩,教长有中选的希望。信中还说他不必赶回去,因为他本人不在时被选中更好。  
  十天后,两个衣着体面的使者前来,一见他就匍匐在地,吻他的手,称他为主教。堂伊兰见此情景,欣喜万分地对新主教说,喜报在他家里传到,他应该感谢上帝。接着,他为自己的一个儿子请求空出的教长位置。主教对他说,教长的位置已经许给主教自己的弟弟,不过可以另给好处,提出三个人一起前往圣地亚哥。  
  三人到了圣地亚哥,受到隆重的接待。六个月后,教皇派使者来见主教,委任他托洛萨大主教之职,并由他自行任命后任。堂伊兰听到这消息后,提醒他以前作出的许诺,请求他把职位给堂伊兰的儿子。大主教说这个职位已经许给他自己的叔父,不过可以另给堂伊兰好处,提出三人一起去托洛萨。堂伊兰只得同意。  
  三人到了托洛萨,受到隆重接待,还为他们举行弥撒。两年后,教皇派使者去见大主教任命他为红衣主教,并由他自行任命后任。堂伊兰听说此事,便提醒他过去作出的许诺,并为自己的儿子请求那个职位。红衣主教说大主教的职位已经许给他的舅舅,不过可以另给好处,提出三人一起去罗马。堂伊兰无法可想,只得同意。三人到了罗马,受到隆重接待,还为他们举行了弥撒和游行。四年后,教皇逝世,我们的红衣大主教被选为教皇。堂伊兰听到这消息,吻了教皇陛下的脚,提醒他以前作出的许诺,为自己的儿子请求红衣主教的职位,教皇威胁说要把他投入监狱,说他无非是个巫师,只在托洛萨教教巫术而已。可怜的堂伊兰说他准备回西班牙,请教皇给他一点路上吃的东西。教皇不同意。于是堂伊兰(他的容颜奇怪地变得年轻了)声音毫不颤抖地说:  
  “那我只得吃我为今晚预备的鹌鹑了。”  
  女仆出来,堂伊兰吩咐她开始烤鹌鹑。话音刚落,教皇发现自己待在托莱多的一个地下室里,只是圣地亚哥的一个教长,他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羞愧得无地自容,结结巴巴不知怎么道歉才好。堂伊兰说这一考验已经够了,不再请他吃鹌鹑,把他送到门口,祝他一路平安,客客气气地同他分手。  
     (据王子堂胡安·曼努埃尔①所著《典范录》一书中  
  ①胡安·曼努埃尔(1282—1348),西班牙作家、卡斯蒂利亚王子。《典范录》有五十一篇醒世小说,在中世纪文学占重要地位。胡安·曼努埃尔还写了《列国志》和《骑士与侍从录》等。  
  的故事,该故事源出阿拉伯《四十晨和四十夜》。)

魔术

作者:芥川龙之介

  一个秋雨靠微的夜晚。一辆人力车拉着我,在大森一带的陡坡间,几度爬上爬下,终于停在一处翠竹环绕的小洋房前。大门很窄,灰漆已渐剥落,借着车夫打的提灯光,见钉在门上的瓷门牌上,用日文写着:印度人马蒂拉姆·米斯拉。门上只有这块门牌是新的。  
  说起马蒂拉姆·米斯拉,也许各位并不陌生。米斯拉生于加尔各答,长年致力于印度的独立,是个爱国分子。同时还师从一个著名的婆罗门,名叫哈桑·甘的人,学得一套秘诀,年纪轻轻即已成为魔术大师。恰在一个月前,经朋友介绍,我同米斯拉有了交往,一起谈论政治经济等问题。至于他变魔术,我却一次都没见过。于是,我事先写去一信,请他献艺,为我演示一下魔术,所以,今晚我催促着人力车夫,急急赶往地处大森尽头,僻静的米斯拉公寓。  
  我淋着雨,借着车夫提的那盏昏暗的灯,按响了门牌下的门铃。不一会儿,门开处,一个身材矮小的日本老婆婆探出头来。是米斯拉的老女仆。  
  “米斯拉先生在家吗?”  
  “在,一直在恭候您呢。”  
  老女仆和善可亲,说着随即带我朝门对面米斯拉的房间走去。  
  “晚上好,下着雨,还难为您来寒舍,不胜欢迎。”  
  米斯拉面孔黝黑,眼睛很大,蓄着一嘴柔软的胡子。他拧了拧桌上煤油灯的灯芯,精神十足地同我寒暄。  
  “哪里哪里,只要能拜见阁下的魔术,这点而,何足道哉。”  
  我在椅子上坐下来,四下里打量着,煤油灯昏暗的光线,照得房间阴沉沉的。  
  这是一间简朴的西式房间,正中摆放一张桌子,靠墙有一个大小合用的书架。窗前还有一张茶几,此外,就只有我们坐着的椅子了。而且茶几和椅子都很陈旧,连那块四边绣着红花的漂亮桌布,如今也磨得露出线头,快要破成碎片了。  
  寒暄过后,有意无意地听着外面雨打竹林的浙沥声。俄顷,老女仆端来了红茶。米斯拉打开雪茄烟盒,问道:  
  “如何?来一支?”  
  “谢谢。”  
  我没有客气,拿起一支烟,划着火柴点上,开口问道:  
  “供您驱使的那个精灵,好像是叫‘金’吧?那么等会儿我要见识的魔术,也是借助‘金’的力量么?”  
  米斯拉自己也点上一支。微微地笑了笑,吐出一口烟,味道颇好闻。  
  “认为有‘金’这类精灵存在,是数百年前的想法,也可以说是天方夜谭时代的神话。我师从哈桑·甘学到的魔术,您如想学,也不难掌握。其实,不外乎是一种进步了的催眠术而已。——您看,手只要这么一比划就行了。”  
  米斯拉举起手,在我眼前比划了两三次,像似三角形的形状,然后把手放在桌上,竟然摘起一朵绣在桌布边上的红花。我大吃一惊,不由得把椅子挪近些,仔细端详那朵花,果然不错,直到方才,那花还是桌布上图案中的一朵。米斯拉将花送到我鼻前,我甚至嗅到一股似麝香之类的浓重气味。这委实太不可思议了,令我惊叹不已。米斯拉依然微微笑着,信手把花又放回桌布上。不用说,花一落到桌布上,又还原为原先绣成的图案,别说摘下来,就连一片花瓣也休想让它动一动。  
  “怎么样,很简单吧?这回请看这盏油灯。”  
  米斯拉说着,把桌上的油灯稍稍挪动一下位置,也不知什么缘故,这一挪动,油灯竟像陀螺一样,滴溜溜地转了起来。不过,油灯以灯罩为轴稳稳地立在一处,转得很猛。开头,我很担心,生怕万一着了火,可不得了,一直捏着把汗。但是,米斯拉却悠然呷着红茶,一点儿也不着慌。后来,我也干脆壮起了胆,定睛注视着愈转愈快的油灯。  
  灯伞旋转时,生出一股风来,那黄黄的火焰竟在其中纹丝不动地燃着,蔚为奇观,真有说不出的美。这工夫,油灯转得飞快,最后,快得简直都看不出在转动,还以为是透明静止的呢。我忽又发现,油灯不知何时,已恢复原样,好端端的仍在桌上,灯罩不偏不倚,没有丝毫走样。  
    “奇怪吗?骗骗小孩子的玩意儿罢了。如有兴趣,就再请您看点别的。”  
  米斯拉回过头去,望了一眼靠墙的书架,接着,把手伸向书架,像唤人那样,动了动手指,于是,书架上的书,一册一册地动起来,自动飞到桌子上。而且那飞法,像夏日黄昏中飞来飞去的蝙蝠,展开两侧书皮,在空中翩翩飞舞。我嘴里衔着雪茄,呆呆地看着这副景象。微暗的油灯光里,一本本书任意飞翔,然后井然有序地—一在桌上堆成金字塔形。可是,等到书架上的书一本不留全部飞过来后,先飞来的那一本立即动起来,依次又飞回书架上。  
  而最有趣的是,其中一本薄薄的平装书,也像翅膀一样展开书皮,轻飘飘地腾向空中,在桌上面飞过一圈后,忽然书页沙沙作响,一头栽到我腿上。我不知怎么回事,拿起来一看,是新出的一本法国小说,记得一周前刚借给米斯拉的。  
  “承情借我看了这么久,多谢。”  
  米斯拉仍然含笑,向我道谢。当然,此时大部分的书,都已从桌上飞回了书架。我心中恍如大梦初醒,一时忘了客套,却记起方才米斯拉的话:“我的这点魔术,您如想学,也不难掌握。”  
  “您变魔术的本领,虽说早有所闻,却实在没料到会这么神奇。您方才说,像我这样的人,要学也能学会,该不是戏言吧?”  
  “当然能学会。无论谁,不费吹灰之力都能学会。但惟有一点……”米斯拉话说一半,两眼紧紧盯着我,用一种不同以往的认真口吻说:  
  “惟有一点,有私欲的人是学不了的。想学哈桑·甘的魔术,首先要去除一切欲望,您办得到吗?”  
  “我想能办到。”  
  我嘴上答应着,可心里总觉得不妥,但立刻又补上一句:  
  “只要您肯传授。”  
  但米斯拉的眼里,流露出怀疑的神色。恐怕是考虑到,再多叮嘱,会有失礼貌吧,终于落落大方地点头说:  
  “好吧,我来教您。虽说简单易学,但学起来毕竟要花些时间,今晚就请在舍下留宿吧。”  
  “实在太打扰了。”  
  我因米斯拉肯教我魔术,十分高兴,连连向他道谢。可米斯拉对此并不在意,平静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阿婆,阿婆,今晚客人要留宿,请准备一下床铺。”  
  我心里非常激动,甚至连烟灰都忘了弹掉,不禁抬眼凝望米斯拉那和蔼可亲的面孔,他正面对油灯,沐浴在一片光亮之下。  
  我师从米斯拉学魔术,已一月有余。也是一个秋雨潇潇的夜晚,在银座某俱乐部的一间屋内,我和五六个朋友,围坐在火炉前,兴致勃勃地随便闲谈。  
  也许这里地处东京的市中心,窗外,雨水虽将川流不息的汽车和马车车顶淋得精湿,却不同于大森,听不到雨打竹林那凄凉的声音。  
  当然,窗内的欢声笑语,通亮的灯火,摩洛哥皮的大皮椅,以及光滑锃亮的本块拼花地板,这一切,也决不是米斯拉那间看着就像有精灵出没的家可以相比的。  
  我们笼罩在雪茄的烟雾里,谈论起打猎、赛马的事,然后,其中一位朋友把尚未吸完的雪茄丢进火炉,转向我说:  
  “听说你近来在学魔术,怎么样?今晚给我们当场变个看看,如何?”  
  “当然可以。”  
  我把头靠在椅背上,俨然一副魔术大师的派头,自命不凡地回答。  
  “那么,一切拜托了。请来个神奇点的,要那种江湖上变戏法儿的耍不来的。”  
  看来大家都很赞同,一个个把椅子挪近,催促似地望着我,于是,我不慌不忙地站了起来。  
  “请你们仔细看好。我变魔术,既不弄虚,也不作假。”  
  说着,我卷起两手的袖口,从炉火里随便捞起一块炽热的炭火,放在手掌上。这点小把戏,或许已经把围在我身边“的朋友吓坏了。他们面面相觑,呆呆地凑到跟前,生怕我被火烫伤,否则那可了不得,宁可要我打退堂鼓。  
  而我,反倒愈发镇定自若。慢慢把掌心上的炭火在所有人面前挨个展示一番,接着,猛地抛向拼花地板,炭火激散开来。刹那间,地板上骤然响起一种不同的雨声,盖过了窗外的浙沥声。那是通红的炭火,在离开我的掌心同时,变成无数光彩夺目的金币,雨点似地洒向地板。  
    几个朋友都茫茫然如在梦中,竟忘了喝彩。  
  “就先献丑来这么两下吧。”  
  我面露得意之色,慢条斯理地坐回椅子上。  
  “这些,全是真的金币吗?”  
  他们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好不容易有个朋友开口问我,那已是五分钟后的事了。  
  “地地道道的真金币。不信,可捡起来看看。”  
  “不会烫伤吧?”  
  一位朋友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捡起一块金币,察看起来。  
  “一点不错,是真金币哩。喂,茶房,拿扫帚和簸箕来,把这些金币扫成一堆。”  
  茶房马上照办,把地上的金币扫到一起,在旁边的桌子上堆成一座小山。几个朋友围着桌子,你一言我一语,对我的魔术赞不绝口。  
  “看起来,总值二十来万元吧。”  
  “哪里,似乎还要多。要是堆在一张精巧细致的桌子上,我看足以把桌子压垮呢。”  
  “不管怎么说,你学的这手魔术可真了不起呀。顷刻之间,黑煤就变成金币了。”  
  “这样下去,不上一个星期,你就足可同岩崎啦,三井啦分庭抗礼,成为百万富翁啦。”我依旧靠在椅子上,悠然地口吐烟圈,开口道:  
  “哪儿的话。我这手魔术,一旦利欲熏心,就不灵验了。所以,尽管是堆金币,诸位既然看过,我就该马上把它抛回原来的火炉里去。”  
  几个朋友一听,便合力反对起来。说:把这么大一堆钱,还原为煤火,岂不可惜。但是,我和米斯拉有约在先,便固执地和朋友们争执起来,非要把金币抛回火炉里不可。这时,有一位素以狡猾著称的朋友不屑地讪笑起来。  
  “你要把这堆金币还原为煤火,而我们则不愿意。这样争论下去,还用说,永远没个完。依我之见,不妨用这堆金币作个赌本,咱们来玩把纸牌。要是你赢了,这堆金币随你的便,变成煤火也好,别的也好,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旦我们赢了,这堆金币就得乖乖儿地归我们。这样一来,不就无人说三道四,皆大欢喜了吗?”  
  对于这个建议,我仍然摇头,不肯轻率表示赞同。然而,这位朋友愈发连讥带讽,狡黠地来回打量着我和桌上的金币,说:  
  “你不和我们玩儿纸牌,恐怕是心里不愿让我们几个得到这堆金币吧?你说什么变魔术,要舍弃欲望啦什么的。如此说来,你下的这份决心,岂不是大可怀疑吗?”  
  “不不不,我并不是舍不得给你们,才要把这堆金币变回煤火的。”  
  “那好,咱们就玩儿牌吧。”  
  这样三番五次,争来争去,我给逼得左右为难,最后只得照朋友的办法,把桌上的金币作为赌本,和他们在牌桌上一争胜负。他们当然是皆大欢喜,马上取来一副牌,围着屋角的一张牌桌,“快点快点”,一再催促仍在犹豫的我。  
  于是,万般无奈之下,我和朋友们勉强玩儿了一阵纸牌。但不知怎么回事,我平时玩牌一向手气不佳,惟独那天晚上,却大赢特赢,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更奇怪的是,开头我并无兴致,渐渐觉得有意思起来,没过十分钟工夫,就忘乎所以,竟玩得着了迷。  
  他们几个原打算把我那堆金币一分不留地瓜分个精光,才故意安排一场牌局,可如今这么一来,一个个简直都急得变了脸,不顾一切,也要争个输赢。但是,不论他们如何拼命,我不仅一次没输,末了反而还赢了一大笔,差不多有这堆金币那么多。于是,方才那位诡计多端的朋友,像疯子一样,气势汹汹地把牌伸到我面前,嚷道:  
  “来吧,抽一张。我拿全部财产做赌注。地产、房产、马匹、汽车,倾其所有,同你赌一把。而你,除了那些金币,还要加上赢的这些,统统都押上!”  
  刹那间,心中的私欲抬头了。这次要是不走运,不但桌上堆积如山的金币,甚至连我好不容易赢到手的钱,最后都得叫这几个对家悉数掠走。但是,这一把倘若能赢,对方的全部财产,转手便统统归我所有。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如不将魔术借来一用,那苦学魔术还有什么意思!这样一想,我迫不及待,暗中使了一下魔术,以决一死战的气势说:  
  “好吧。你先请。”  
  “九点。”  
  “老K!”  
  我得胜而骄,大叫一声,把抽出的牌,送到脸色发青的对方面前。然而,奇怪的是,牌上的老K像是附了魂,抬起戴冠的头,忽然从牌里探出身子,拿着宝剑,彬彬有礼地咧开嘴,露出疹人的微笑,用一种仿佛耳熟的声音说:  
  “阿婆,阿婆,客人要走啦,不必准备床铺啦。”  
  话音一落,不知怎么搞的,连窗外的雨声,都骤然变成大森竹林间那凄凉的潇潇细雨了。  
  猛然间我清醒过来,环视一下四周,发觉自己依旧与米斯拉相对而坐,他沐浴在煤油灯微暗的光亮之下,脸上露着宛如纸牌上老K一样的微笑。  
  再看夹在指间的雪茄上,长长的烟灰仍未掉落,我终于恍然,所谓一个月之后,只不过是两三分钟内的一场幻梦。但这短暂的两三分钟里,无论是我,还是米斯拉,都已清清楚楚地明白,我这个人,已没有资格学哈桑·甘的魔术了。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有好一阵儿开不得口。  
  “要想学我的魔术,首先就要舍弃一切欲望。这点修为,你看来还差着点儿。”  
  米斯拉露出遗憾的目光,胳膊支在四周绣着红花图案的桌布上,平心静气地劝导着我。
占位
雨夜狼星 发表于 2009-5-27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电信/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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