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读者》中的一篇文章,是一个老作家写的,他说活到现在(已86了)才知道人生的目的是获得享受,而且帮助别人获得享受。
人活在世上的时间真的太短了,有用的时间才区区40年左右,人活着为了什么,我想是为了最大限度获得快感。
每个人都一样
赚钱为了获得快感,用赚来的钱去养家护口,去买各类物品,去做自已想做的事,在各个过程中,他们,她们获得了快感。
已经有统计,赚钱越多,快感指数越高。
捐赠者在捐赠的过程中获得快感,他觉得我捐赠比不捐赠更有快感,比如比尔盖次。
贪官在贪赃的过程中获得快感,有的贪官钱已经用不完,他照样贪。
无论什么人,他在做的每一件事,过程不同,但最后结果都一样,都是为了最大限度获得快感。
但最大限度获得快感的前题是:你是合法获得,要不然最后还是痛苦的,各类贪官是最好的写照。
小布什在打伊拉克的过程中获得快感
普金在重振当年雄风的过程中获得快感
有人以赚钱为快感
有人以化钱为快感
现实世界中绝大部分人获得快感的方法是:先通过各个痛苦或不痛苦的过程来赚钱,赚最多的钱,然后在用出去的过程中获得快感.得到各种各样的满足,各种各样的快感,包括性快感,包括吃喝拉屎的快,别人赞美的快感,获得成功的快感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