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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科学家及相关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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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我的话完了。(咦,怎么没掌声啊,昏倒中…………)

PS:不要理解为我要操纵管理层了哦(比如前几天就有人以为我要操纵正电子版主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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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homo 发表于 2009-6-28 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电信
呵呵,gohomeman1我给你点掌声吧~

谢谢AZKI的组织。

增加处理后果的阐述把本话题铺的更大了~不过能够考虑全面一点也是好事,至少版主在处理时知道可能会发生什么情况,也就知道如何去权衡。

不行了,先睡了,明天11点半的火车~错了,是今天11点半的火车,而且是站票,要睡一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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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i 发表于 2009-6-28 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我的话完了。(咦,怎么没掌声啊,昏倒中…………)

PS:不要理解为我要操纵管理层了哦(比如前几天就有人以为我要操纵正电子版主呢,呵呵)。 ...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03:15


因为只有我一个夜猫子在这儿候着,而且发现你最后跑题了,所以当然不给掌声了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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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i 发表于 2009-6-28 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呵呵,gohomeman1我给你点掌声吧~

谢谢AZKI的组织。

增加处理后果的阐述把本话题铺的更大了~不过能够考虑全面一点也是好事,至少版主在处理时知道可能会发生什么情况,也就知道如何去权衡。

不行了,先睡了,明天 ...
shomo 发表于 2009-6-28 03:21

祝旅途愉快!
虽然你暂时离去,但希望回来的时候,发现大家已经一起本着解决问题的良好愿望,最终取得共识,而且达到消除误会、皆大欢喜的局面
这样至少也是不枉咱们几只夜猫子辛苦一晚上的劳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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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其实,有些东西不要定得太死,否则版主会很为难的。相信他们的处理能力吧,当然老是做错的就该打屁屁了!

去睡觉了,明早继续翻译。这里我暂时不参与讨论了,说得非常多的话了,打字速度有明显提高(据测算,提高了1000%——典型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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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a_croft 发表于 2009-6-28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 东方有线
能不能不谈民科了,愿意争吵的可以在帖子里争吵,有人身攻击或者反动言论的马上删帖封ID想怎么都行。
另外:花楹版主,我发的帖子其实也就是评论一下中国学术界,并没涉及原则问题、意识形态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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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习习 发表于 2009-6-28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我说的话又给屏蔽了  我基本不能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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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人 发表于 2009-6-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本溪 联通
因为你一说话就有点要吵架的意思,还不如看看同好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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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 发表于 2009-6-28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联通
对于顶楼的三个提问,我的看法如下:

1、论坛管理有无必要对MK进行定义,对MK进行定义是否合适?
即使不叫民科,还是要有个其他的什么称号来界定这类的“理论”,即使没有个什么称号来界定这类“理论”,所以,论坛根据公认的标准,在论坛范围内界定民科“理论”是实施管理的前提,个人认为并无不妥,请注意,这里说的是给“理论”进行定义,这就和给某些贴定义为水贴是一样的道理。

2、是否同意论坛对非主流观点进行严格的限制?

同意。

3、如果因发帖人拒绝以科学的方式参与讨论是否可以关闭话题并对其进行警告并且严重者封ID?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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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a_croft 发表于 2009-6-28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 东方有线
本帖最后由 lara_croft 于 2009-6-28 09:37 编辑
lara,让我最为愤慨的事是google的所谓不良关键词。绿爹的事消息还没证实,不过花我们自己的钱让我们自己买罪受那是肯定的了。另外我女儿已经43天大了~咱们同级别了:》
...
shomo 发表于 2009-6-28 00:42

恭喜小毛兄晋级!不知小毛兄住合肥哪儿哈,哪天我到我老婆肥西家去时说不定还能顺道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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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to 凤凰:
我认为在整个论坛限制非主流观点毫无必要,这点前面的讨论大家已经取得共识,而且说理非常充分了。但是知识版完全可以规定得非常严格。
事实上,图版从来没对什么MK做过定义,但图版中就几乎没有一篇MK文章(至少我从来没看见过)。我早说过,管理是艺术,不是1+1=2这么简单的事情。
第3点我想大家都有基本共识的,否则就不能形成基本讨论基础了。这点不光对这种争鸣帖有效,也是整个论坛都该遵守的。
定义“理论”当然是可以的,但MK是带有歧视性的定义,请不要“以我认为它是中性词”这种话做借口。你信,大家都不信。所以,我才一开始提出“伪科学”,后来提出“非主流”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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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长期在科班的人与社会大众会有比较大的认知差距,学生的差距更大。这点我说了许多人可能以为我又在人身攻击了,但事实就是这样。
不过,差距是可以通过讨论来弥补的,只要大家首先公认:人与人生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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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另外讨论中一定要学习一点顶楼的做法,你的开题内容绝对不能修改,但可以继续增加补充内容,并每次增加时说明更新时间和更新理由。即使你后面的内容完全推翻了前面的内容,那也可以,但绝不能把前面的内容给修改了。许多讨论出问题,就是因为开题者自己修改了内容,却倒过去指责帮助者。
至于标题,如果其他会员提出更合理建议或者指出存在明显的缺陷的时候,是完全可以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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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发表在论坛中的每一个字,在确定发表前,最好想一想,有没有更委婉的说法。许多字,自己的本意并不在此,但他人的理解就完全相左。
论坛讨论,请以中文为主,当然学术专业名词不再此列,因为许多词怎么翻译并没有共识。

如果自己中文不好,发帖时更要小心为好,许多事,就因为语气关系而导致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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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i 发表于 2009-6-28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凤凰兄的意见并没有超出我在10楼的总结内容
请移驾观看:http://www.astronomy.com.cn/bbs/ ... id=61248#pid1250636
在那里我提出了新的待讨论的问题,请继续发表意见

此外,我在19楼对后续讨论提出了一些建议:http://www.astronomy.com.cn/bbs/ ... id=61248#pid1250648
也希望大家看一看

lara_croft兄和木习习兄的帖子被屏蔽,我个人的观点觉得这种处理似无必要。
不过从内容上看倒是和要解决的问题之直接关系并不大,且我在10楼的总结中也进行了一些归纳。
如蒙不弃,还是希望回到讨论问题的主要方向上来,争取先解决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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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i 发表于 2009-6-28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发表在论坛中的每一个字,在确定发表前,最好想一想,有没有更委婉的说法。许多字,自己的本意并不在此,但他人的理解就完全相左。
论坛讨论,请以中文为主,当然学术专业名词不再此列,因为许多词怎么翻译并没有共 ...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0:01

无比赞同!

特别是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先仔细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是否能在最大程度上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能和其他人进行有价值的信息交换
能避免很多无谓的争论

另外,也希望我们本着互相谅解的心态,以最大的宽容来看待别人的发言,不要过于敏感,而是相信他们的主要意愿也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并不是为了挑起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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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凤凰兄的意见并没有超出我在10楼的总结内容
请移驾观看:http://www.astronomy.com.cn/bbs/viewthread.php?tid=113948&page=1&fromuid=61248#pid1250636
在那里我提出了新的待讨论的问题,请继续发表意见

此外,我 ...
azki 发表于 2009-6-28 10:13


本帖楼主开了个好头,我支持你继续总结和主持本帖的讨论。楼主估计短期内不能发言了(在火车上受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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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霍金天文 发表于 2009-6-28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偶是路过的,今天有时间把相关的帖子仔细看了

比较认同shomo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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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968661 发表于 2009-6-2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电信
本帖最后由 q5968661 于 2009-6-28 12:00 编辑

“需要处理的帖子具有以下特征:自顾推销自己的观点,而拒绝和其他人进行交流”

恕我无知,从逻辑的角度来说,他不理你,你也不要理他,为什么还需要处理呢?

去人民网看看,连反(anti)government的言论都看得到,请不要杞人忧天了。

笑话,虽然不是人人都懂英语,但我们是从小学就开始教英语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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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i 发表于 2009-6-28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本帖最后由 azki 于 2009-6-28 12:16 编辑
“需要处理的帖子具有以下特征:自顾推销自己的观点,而拒绝和其他人进行交流”

恕我无知,从逻辑的角度来说,他不理你,你也不要理他,为什么还需要处理呢?

去人民网看看,连反(anti)government的言论都看得到, ...
q5968661 发表于 2009-6-28 11:51


你问得很好,这就是我在19楼中所提到的:讨论“帖子是否应该处理”时,大家都没有就不处理或处理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进行阐述。
所以我建议支持处理的朋友,在后面的讨论中把自己认为不处理的弊端表述出来,看是否足以支持自己的观点
q5968661认为不需要处理,但是也没有对处理了会带来什么后果进行表述,也可以整一下思路,发表出来

你提到在人民网能看到的言论,那么和咱们论坛是没法直接类比的。
那类言论不是在所有网站都能看到的,其他网站也不具备人民网所拥有的背景资本(这一点大家应该心中有数,就不需要我展开介绍了吧?也和本次要讨论的话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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