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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科学家及相关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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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的眼睛 发表于 2009-6-28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我只能鼓掌!使劲鼓掌!

这样的讨论是我和论坛所有的人所愿意看到的,谢谢本楼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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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q5968661,你的英语非常好,这点我十分了解。
在论坛的大众交流中,请使用中文为好,我想这点我本来无需提出,特意提出来还真有人反对呢。我解释一次:中文是我们的母语,讨论中夹带大量的英文,只会造成理解上的歧义,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你在一个小圈子讨论,大家都赞同English only,那没问题。但是大众讨论,必须以大众广为接受的方式。
我举一个很不好的例子,来反驳你的这个观点:陈冠希不是宣布要永久退出香港娱乐圈吗?但是他是用英语说的,然后这个词由于有多重含义,现在他又回来了。我想,你不希望在讨论中玩这种文字游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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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本帖最后由 gohomeman1 于 2009-6-28 14:56 编辑

关于q兄的第2点,
最近论坛屏蔽了太多的东西,我本来想引用你发的那个英语名句,可惜那个帖子已经被屏蔽,我就自己输入一遍,相信这句话我记得没错的
“To err is human;to forgive,divine。”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宽恕是至高美德。divine原意是神圣的,整句有多重意思相近的翻译,相信歧义很小。也有这样翻译的:“犯错是常人之举,宽恕乃神圣之行。”
你看看,名句都有好几种翻译,这样我们还怎么保证我说的和你说的是同一个对象呢。

是的,我相信上句是你的信条,也体现了你的修养。
但是,你没有考虑到是:论坛是公共场所,当然要有公共场所必须的规则。
1、不处理捣乱分子,不处理肆意谩骂的、无事生非的,就是对更多人的不公平。你可以宽恕他,但作为维持公平的一方,是不能这么姑息养奸的。
2、对拒绝交流的,由于这是公共场所,当然要有所处理才是。像这种情况本身就属于前面的基本共识,我想应该没有疑义吧。如果不玩文字游戏,这种情况本身就属于非科学态度哦。

我再引用一句中国的老话作为结语: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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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本帖最后由 gohomeman1 于 2009-6-28 14:47 编辑

就q兄对农历的主张,我个人完全支持,因为你的方法简洁易懂,而且能很好的符合节气。可惜,许多事情不是你认为对、好就会立刻改变了,记得中学时学过的那句话吧:螺旋式上升。
比如当前的公历吧,我认为如果改为每月30、31天交替、然后通过2月的日子增减来调整闰年不是更好嘛,统计上也方便,安排各种活动都方便,软件计算也方便。又比如,我们打字的这个键盘,键位多不合理啊,可是一直都没调整啊!所以,你就看看我的logo标记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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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习习 发表于 2009-6-28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木习习 于 2009-6-28 14:54 编辑
“需要处理的帖子具有以下特征:自顾推销自己的观点,而拒绝和其他人进行交流”

恕我无知,从逻辑的角度来说,他不理你,你也不要理他,为什么还需要处理呢?

去人民网看看,连反(anti)government的言论都看得到, ...
q5968661 发表于 2009-6-28 11:51

说的有理
有时候社会上有很多人很好笑 我建议大家看看 这个经典名作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thread-11396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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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说的有理
有时候社会上有很多人很好笑 我建议大家看看 这个经典名作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thread-113965-1-1.html
木习习 发表于 2009-6-28 14:53


木兄,理论上这点并无问题,大家各说各的。现实中问题会很多的。有大量的事情是分不清对错的,但拒绝交流肯定无法解决问题啊。至于交流后是否改变观点,那是另外一回事情。
谁也没有把自己观点强加于他人头上的权利,无论他官职多高,知识多深。

但是,无论如何,处理绝不能靠生硬的给人贴标签的方法,这是我最为反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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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use 发表于 2009-6-28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首尔国立大学
本帖最后由 neveruse 于 2009-6-28 15:32 编辑

还是gohomeman1和azki说的有理一些。q5968661说的理不理的问题显然不能适用于伪科学内容(同意前面的提议,不用MK一词了,各位认真讨论科学的人,即使观点独特,也别把自己与伪科学混为一谈了)。论坛是“中国最大最早的天文论坛”,担负科普的任务,跟人民网之类的自由市场没有可比性。
各位理智成熟的成年人可以无所谓推销行为,自己知道什么是主流观点就是了。但是上论坛来的还有中小学生,未成年人和没什么知识基础的新手(记得我看到的最小坛友的只有8岁)。论坛尤其是知识版有责任向他们科普主流观点而不是放任“百家争鸣”。如果真有必要,那就像前面大家说的那样专门开个百家争鸣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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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还是gohomeman1和azki说的有理一些。q5968661说的理不理的问题显然不能适用于伪科学内容(同意前面的提议,不用MK一词了,各位认真讨论科学的人,即使观点独特,也别把自己与伪科学混为一谈了)。论坛是“中国最大最 ...
neveruse 发表于 2009-6-28 15:14


是啊,我们虽然以前在与此无关的其他问题上有分歧,但是完全能取得共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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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习习 发表于 2009-6-28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木兄,理论上这点并无问题,大家各说各的。现实中问题会很多的。有大量的事情是分不清对错的,但拒绝交流肯定无法解决问题啊。至于交流后是否改变观点,那是另外一回事情。
谁也没有把自己观点强加于他人头上的权 ...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5:02

对的,我就是反感。。。。
我不能说 说了他们又说我攻击人了
我还是用段话吧 这看了又好笑 又可怜的

小王子看看四周,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可是整个星球被国王华丽的白底黑花
皮袍占满了
。他只好站在那里,但是因为疲倦了,他打起哈欠来。
    君王对他说:“在一个国王面前打哈欠是违反礼节的。我禁止你打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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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我想,q兄的农历等研究心得、观点无需放在知识版讨论,但在闲谈区、咖啡馆讨论完全没问题。至于讨论后,各方的观点是否必需一致,这点已经在前面说得很明白了:坚持自己的观点或信念是每个人的权利,不强加自己的观点于人是每个人的守则。
由于你的这些心得需要农历和其他历法的专门知识,我是无法参与了。

人民网不能说是自由市场吧,但其背景可不是牧夫可望其项背的。论坛虽然是虚拟的,可是我们生活在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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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use 发表于 2009-6-28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首尔国立大学
前面我的“百花争鸣”用词错误,现已改正为“百家争鸣”,谢谢gohomeman1提醒。

关于人民网,我的意思指前面q说那上面都有跟government唱反调的内容,理论上说人民网是应该那样自由,不过现实中……也许天涯、猫扑之类论坛才是更好的例子吧。

gohomeman1我回想了一下之前与这事无关的那个事,我们观点上应该没什么分歧,我也对那个新闻里的人乱扣帽子比较反感。之前对你误解言辞激烈,在这里向你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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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前面我的“百花争鸣”用词错误,现已改正为“百家争鸣”,谢谢gohomeman1提醒。

关于人民网,我的意思指前面q说那上面都有跟government唱反调的内容,理论上说人民网是应该那样自由,不过现实中……也许天涯、猫扑 ...
neveruse 发表于 2009-6-28 15:46


没什么,气头上大家都会有过激言论。但我看了你的帖子,认为你人品好,是完全能沟通的,对以前的过激言论我也表示道歉。

关于人民网,不要去说他了,总之不是这个论坛可比拟的。认清客观形势很重要。
不过,基本的公平显然是所有网站的根本,连公平都不能保证的网站,是不能以生存什么为借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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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习习 发表于 2009-6-28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OK 都好了
我希望不要风平浪静后
又有人 出来挠一下 显示出虚幻的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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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对的,我就是反感。。。。
我不能说 说了他们又说我攻击人了
我还是用段话吧 这看了又好笑 又可怜的

小王子看看四周,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可是整个星球被国王华丽的白底黑花
皮袍占满了。他只好站在那里,但是因为 ...
木习习 发表于 2009-6-28 15:33



   咳,你现在被禁言了,说起来都是我要争这个公平的虚名惹得祸。

不过,虚拟社区连基本的公平都保证不了,还开着干什么啊?而论坛版规讨论稿中居然有这样的明示内容,岂非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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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习习 发表于 2009-6-28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咳,你现在被禁言了,说起来都是我要争这个公平的虚名惹得祸。

不过,虚拟社区连基本的公平都保证不了,还开着干什么啊?而论坛版规讨论稿中居然有这样的明示内容,岂非太可恶了? ...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6:09

这个童话里的好多东西 在论坛某些人自定的一些规定中 似曾相识 异曲同工
可真是搞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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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09-6-28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Q的这个帖子请另开贴讨论.
我觉得与主贴不相关.

尽管我们之间有矛盾.
但不应当在这个帖子里讨论我们之间的矛盾.
也不应当讨论公元3200年是否闰年的话题.

老是把主话题引开而讨论,本人觉得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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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本帖最后由 gohomeman1 于 2009-6-28 18:15 编辑

哈哈,原来内部被屏蔽的是这些内容,

这个帖我知道的,口气大家友好点就不会吵架了。
像“(1582+3200)连这种错都出,真丢人!、你有本事去联合国,请他们把现行的公历改革一下。”这种话是学生阶段很常见的,口气特别冲。到了我这样年纪,就会考虑影响和后果,肯定不会发了。但是对方也是人,看了不跳起来才怪呢。不过,经历过这些如果能使自己修养高一级,也是好事啊。

再笑一次,其实这些话我觉得双方都还是很客气的(q兄千万别生气),你去看看这次关于民科的对骂,许多话你可能没看到,那个狂妄啊,好像整个天下就只剩下他的上下嘴唇了呢。

PS:再特别声明一下,本段没有鄙视学生的意思,人生本来就是成长的。年轻的我说话也很冲呢,但现在面对网络,这样发帖就不妥了。——我可没有倚老卖老的意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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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28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说实话,我知道楼上的两位有些小矛盾,不过我认为这些矛盾是无关宏旨的,大家都退一步就至少不会说话带刺了。我知道,两位都是对历法研究颇深的。

当然我说这些已经明显的偏离了主题了。打住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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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 发表于 2009-6-28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绥化–肇东市 联通
31# gohomeman1

to gohomeman1:
既然说到了具体板块还是全站的问题,我觉得如果要对民科帖子进行限制,那就应该是全站限制,好比要限制反dang反zhengfu言论,不光在party政机关限制,在工厂、农村也都要限制,这是立party立国的原则。除非牧夫官方没有把民科问题上升到这么高的高度,您说“在整个论坛限制非主流观点毫无必要,这点前面的讨论大家已经取得共识,而且说理非常充分了”,确实有人讨论了,也在一定范围取得共识,但我们回头看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号称6万会员的牧夫论坛,参与其中的又有几人?参与其中的管理人员又有几人?参与其中的最高层管理人员又有几人?事情的走向如何最后还是要由论坛的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来决策,我们的讨论只能算是给管理层提供一个参考,仅此而已,不管我们讨论出什么来,达成了什么共识,没有官方确认,充其量只是个建议而已。所以在这里我也呼吁论坛的高层管理人员能在这场争论中起到理性、明确的导向作用,不要让会员们浪费感情。

to azki:
看了您在10楼的回复,我从心里认为您适合担任相应的管理岗位,因为您的工作起到了归纳、引导的作用,这才是管理人员应该做的事。向您致敬!
关于您的总结,我说说看法:

目前的在统一意见方面,咱们进展是:
1、我们应该允许所有的人发言  同意
2、不再提民科不民科  这一条我保留意见,不叫民科叫什么?如果到了需要处理的程度总要有个说法吧。至少在有另一种大家都认为合适的措辞之前,还得叫民科,即使书面上不叫民科了,大家也都心照不宣,知道那是什么,有什么可回避的?就好像打酱油、亻府臣卜扌掌、躲猫猫之类,谁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3、某些帖子应该进行处理 同意
4、需要处理的帖子具有以下特征:自顾推销自己的观点,而拒绝和其他人进行交流 同意
——请大家看看对于以上几点结论是否都同意,包括前面未参加讨论的人

需要继续讨论的问题是:
如何处理那些具有特征的帖子?
1、是必须处理,还是可处理可不处理? 必须处理
2、是立刻处理,还是容纳一段时间?  符合相关特征即可立刻处理
3、是删贴,还是改内容打标记,还是建立专门的板块展示?   中转回收,决不可建专门的版块


再说点题外话,关于论坛的管理人员到底该如何工作,我也同意azki的看法,即:作为版主,应该保持谨言慎行的作风,尤其是在讨论比较重大的话题上。这次正电子作为版主在工作中确实说了一些感情色彩很强的话,不应该,是不是应该自省?同时木习习作为超版,感情用事的话语也不少,是不是也要检讨?甚至作为管理员的夜的眼睛,在对木习习进行批评的时候没有做充分的考证就贸然发帖,是不是也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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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green 发表于 2009-6-28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电信
看了相关的帖子,基本赞同凤凰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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