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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科学家及相关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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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linliu 发表于 2009-6-30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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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30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联通/鄞州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其实质疑相对论,推翻大爆炸,没有黑洞这些问题,正统学校里的物理学家都有人在做,发表在正规学术期刊上的文章也很多了。但是他们的研究都是在对现有理论的深入学习基础上,与看了点科普读物或者学得半懂不懂就质疑 ...
neveruse 发表于 2009-6-30 13:54


对啊,我一开始表明观点时就引用了李树藏先生的文章,就是这么个意思。
每个人都有质疑权威的权利,但请先看看前人的成就再说。不要漠视前人已经被证明为正确的理论和实践。大家都在科学思想下探讨问题,完全是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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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linliu 发表于 2009-6-30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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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6-30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联通/鄞州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帖最后由 gohomeman1 于 2009-6-30 15:22 编辑
其实,应当没有想象的那样复杂.我想,我对这些理论是有一些了解的.我的感觉是,就是不停地假设,最后凑出一个大致能自圆其说(就象引入许多本轮与均轮,许多圆周运动叠加能说明某些现象那样)的结论.其实,我们无须先验地 ...
benlinliu 发表于 2009-6-30 14:38

全靠假设的不是科学的态度,可以在一开始合理假设,也可以在中间某一步合理假设,但大家公认的公理和数学推导过程是不能假设的。
这些请过几天再解释吧,以后是否有这种讨论环境都是问题呢。

先把本帖主题讨论清楚了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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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gs 发表于 2009-7-1 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华盛顿州–金–西雅图
111#, 112# 都是在理的帖子,我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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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linliu 发表于 2009-7-1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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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i 发表于 2009-7-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这两天参与讨论的人不多,意见也不是很多,我就只简单总结一下:
我在101号楼总结的两个新问题
1、待处理贴的特征
对此前讨论的第四号共识,和正电子提过的5点意见,大家没有提出更多的意见,那就暂定这几条:
·自顾推销自己的观点,而拒绝和其他人进行交流
·开新帖大篇幅发布个人学说;
·在其他帖子中跟帖发布个人学说;
·纯粹使用个人学说跟帖、开新帖解答其他同好的发问,或者纯粹使用个人学说参与其他同好的讨论;
·以开新贴或跟帖的方式大篇幅转帖发布其他人的非主流理论;
·片面地、而且以相当大的篇幅开新帖或回帖试图推翻主流理论;
我这两天又想到几点,是我以前曾经遇到过的,不知在牧夫是否出现过,大家评估看看是否可以作为特征:
·对相同内容或主题的非主流理论多次发布新帖反复描述
·堆砌术语或专业词汇而直接得出非主流理论,而缺乏逻辑推理或计算过程

2、对问题的处理,除了删除,是否开设新版?
有人认为不可开设,以前曾经试过而失败
有人认为可以开设,但需要总结以前的失败经验,可能是疏于管理
根据这样的讨论,我觉得其实是在讲述以下两个方面:
a、如果不开设新版,就还是各版面分别评估待处理贴,而分别处理
b、如果开设新版,新版可作为处理前的一个缓冲,来集中评估和处理
回到我们最初讨论这个问题本身需要达到的目标,也是要对四号贴如何进行管理。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达成一点新的共识:
第五点共识:不论是否开设新版,我们都需要比较严格的筛选标准来进行管理。

最后的结论:
对待处理贴的特征,应该说已经总结得相当完备,万一还有疏漏,也没必要现在一开始就面面俱到,而可以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总结
是否开设新版的问题,论坛也可能有一些考虑,就留待牧夫的管理团队来做一个决定。

大家就这个讨论帖进行了相当充分的阐述和意见交换,由起先的发散收敛到最后的五点共识,应该说到此为止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就把这五点共识作为我们向牧夫管理团队提交的“民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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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i 发表于 2009-7-2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此外,关于这次讨论问题的过程,我想各位参与或围观的朋友都有不少感想。

在此我仅列出我的一些总结:
1、对一个问题有不同的意见非常正常,进行良好的沟通有助于达成共识,因此不要害怕讨论
2、讨论时需要进行细节的分析,对不同细节的笼统描述而有可能造成矛盾,细化之后即可消除
3、参加讨论的人宜以解决问题的心态发言和收听,以避免扩大违规言行所造成的危害
4、不断地总结已达成的共识、逐步确立下一步讨论的方向,使问题由发散到收敛,直至最后结束

最后,谢谢大家听我不厌其烦的唠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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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q007 发表于 2009-7-2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黄山 电信/休宁县创世纪网吧(忆枫二店)
本帖最后由 jiangq007 于 2009-7-2 00:35 编辑

126# benlinliu 说的有点道理.
另外,你的暗物质假说还不错的.可以一看.[不过别贴在知识版]
其实民科只要自觉点.可以给他们一小块地方.不过斑竹要给它的作品打个标签,免的小朋友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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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7-2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126# benlinliu 说的有点道理.
另外,你的暗物质假说还不错的.可以一看.[不过别贴在知识版]
其实民科只要自觉点.可以给他们一小块地方.不过斑竹要给它的作品打个标签,免的小朋友不知道. ...
jiangq007 发表于 2009-7-2 00:29


所以我才说要分为两个版啊,知识版就该严格的只发正统、主流观点,争鸣版则可在确定原则下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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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7-2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这两天参与讨论的人不多,意见也不是很多,我就只简单总结一下:
我在101号楼总结的两个新问题
1、待处理贴的特征
对此前讨论的第四号共识,和正电子提过的5点意见,大家没有提出更多的意见,那就暂定这几条:
·自 ...
azki 发表于 2009-7-1 23:48


某些东西说得太死反而会到时候被人找到漏洞,比如这里的开新帖应该明确为:在已经有相同观点或者自己已经发表过同一观点的情形下,再次发帖叙述同一个问题。否则,这条就变成不能发表新观点了。
对此条我不多说了,剩下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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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gs 发表于 2009-7-2 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华盛顿州–金–西雅图
本帖最后由 nngs 于 2009-7-2 03:01 编辑
所以我才说要分为两个版啊,知识版就该严格的只发正统、主流观点,争鸣版则可在确定原则下各抒己见。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7-2 00:37


As long as I'm in charge here, this is not going to happen!

In other words, if this is going to happen, I'll leave MUFU for 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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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linliu 发表于 2009-7-2 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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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linliu 发表于 2009-7-2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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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linliu 发表于 2009-7-2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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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i 发表于 2009-7-2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凯库勒梦见苯环这事儿不假,但当时提出苯分子的结构式也有很多种,如果实验测量苯分子的参数和环状结构性质的差距太大,这种分子式也不再会有人搭理,这种梦境传说也不会流传下来
观音菩萨的事儿如果要等他来带走你指定的人才能验证,这个判断方法比提出这个论据本身更滑稽。
如果允许它保留下来直到证明观音带不走你指定的人才能删除,那瞬间论坛上就能被堆上几百个帖子,这个说自己梦见被如来带去看木星,那个梦见自己被孙悟空带去看水星,还有什么文殊普贤王母娘娘元始天尊穆罕默德圣母玛丽亚……排着队等着当导游呢

“借重于想象力”,和“只借重于想象力”还是不同的,想象实验如果在计算、逻辑上存在不合理,照样会被打翻在地。就拿爱因斯坦来说,他反对量子论时提出的那个能量盒子的想象实验,貌似理由充足设计周密,却忘了把自己的广力相对论理论影响因素添加进去,被玻尔借力打力,一个反驳就推挡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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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linliu 发表于 2009-7-2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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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ki 发表于 2009-7-2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联通节点(BGP)
"借力打力",似乎这时还没有实验.最终是80年代开始的实验才接近于将谜底揭开.决定性的是实验与观测.但是,在实验观测以前,甚至在其后,想象力是不可或缺的.

最荒唐的东西留一贴也何妨.估计大家不是阿斗,再多的跟贴也会 ...
benlinliu 发表于 2009-7-2 07:39


我举此为例仅为了说明思想试验也要符合逻辑,而非什么样的思想试验都能畅行无阻

最荒唐的东西如果真的只有一帖,留之娱乐娱乐倒也无伤大雅,可问题是发帖的人未必只会发一帖
当面对着上百条诸天神佛带着人遨游宇宙帖的时候,删哪些帖留哪些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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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use 发表于 2009-7-2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首尔国立大学
1、待处理贴的特征

.自顾推销自己的观点,而拒绝和其他人进行交流
azki 发表于 2009-7-1 23:48

这一点也许要细化一下。我以前碰到得比较多的行为有这些:
1,无视其他人提出的问题而自顾推销自己的观点
2,对其他人提出的问题敷衍而大篇跑题说一些貌似正确的空话(这种情况我以前遇到的很多,一般是为了转而扯哲学认识,个人修养之类,企图混淆话题以掩饰自己的问题)
3,任何有攻击其他人嫌疑的行为(如质问其他人懂不懂中学物理之类,一般也是为了混淆话题以掩饰自己的问题)

总之基本上都是无视其他人提出的问题而跑题、制造混乱。

如果管理层没有足够的人手,“百家争鸣”版最好还是不要开。“百家争鸣”的帖子会有很多长篇理论,版主必须全部通读判断是否违规,管理很花时间花精力。并且有的人得寸进尺会以此为基础要求更多的“自由”。不开专版,原帖打标记,推销非主流的叫他们到专门的论坛去,牧夫专坛专用,也不是违反“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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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7-2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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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other words, if this is going to happen, I'll leave MUFU for sure
nngs 发表于 2009-7-2 03:00


貌似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吧。或者是你没仔细的看我的观点。我可从来没说过要给伪科学一席之地。
如果我引申开去,这种态度本身是否也不够科学?有正确的或者说当前公认的主流观点摆在那里,争鸣的内容不是有个很好的比较支点吗?人都会犯错,总不见得一直都是正确的吧。
退一步说,质疑相对论、黑洞、大爆炸的人是有不少,当然我是不会去做这种事情的。但是,正统的科学家也有研究这些并提出质疑的,如果我过几天翻译他们的文章来发表,nngs是否也认为就该删除呢?而这些文章本身可是发表在公认的学术刊物上滴!而我建议拆分版面,这也是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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